1.活動名稱:第四屆八斗歐力富盃排球錦標賽(混合組)
2.主辦單位:基隆市排球委員會
3.協辦單位: 基隆市深美國民小學
4.籌備委員: 基隆市深美國小陳立國校長、基隆市排委會張德治老師、
基隆市排委會方國正老師、基隆市排委會蔡佳和校長。
5.活動宗旨:推廣基隆觀光,結合旅遊與運動,藉由排球比賽的進行,
聯絡各地球友情感,並促進排球運動的盛行,力求身心平衡發展,培養運動家之精神。
6.比賽時間:中華民國 103年 11 月 15、16 日(星期六、日)
7.比賽地點:基隆市深美國民小學。(基隆市信義區深美街198號)
8.比賽組別:混合六人制共計16隊 : 每隊至多報名12人。
9.賽制:
(一)賽程將視報名隊數多寡由主辦單位排定,並於抽簽時公布,
決賽取前四名頒發獎盃。
(二)未滿四隊報名之組別,將取消該組賽程。
(三)因賽程緊湊,主辦單位保有要求提早進行比賽之權利。
10.比賽規則:
(一) 預賽: 採50分落地得分一局決勝制,無DEUCE上限,贏2分以上
者為勝。每局於25分時換場,換場不休息,每局每隊有三次30秒暫停。
複賽、決賽: 採三局兩勝落地得分制, 前兩局 25分,決勝局15分。
(二) 本次活動混合組採特殊規則,說明如下:
於比賽時至多2名男子隊員(含自由球員)同時上場。另比賽進行中,每
邊三次觸球中,需有一名以上女子選手觸球;即一次來回中如無女子選手觸球(攔
網之觸球不含在三次內),而該隊在完成攻擊該球過網時,判決該隊失一分,對
方得球權(但每邊觸球不及三次者不在此限)。
a. 男子選手在前區時,只能對對方男子選手進行攔網動作,不能對對方女子選手
進行攔網動作(「攻擊的定義請參照排球規則」)。
b. 男子選手後排攻擊線往後拉至四公尺線。
(三) 本次比賽,每場每隊伍至多有六人次更換選手的權利。
(四) 各參賽選手務必攜帶身分證明文件(需有照片之證件)參與比賽。
本次賽事將於每場次開始前檢查證件,未攜帶身分證明文件的隊員,將不得上場比賽。
(五) 每隊球員參與比賽時,各場次均需著單一服飾,並有單一格式號碼之運動上衣,
否則不得參與該場賽事(以上規定不包含自由球員)。
(六) 比賽時間開始10分鐘後未到場進行比賽之隊伍,該場比賽以棄權論。
(七) 預賽採循環賽制,決賽採單淘汰制。
(八) 循環賽勝一場可得積分2分,敗隊可得積分1分,棄權0分,以積分多者為排名
在前者。
(九) 再相等時,則以相關個隊在該循環賽全賽程中所勝總分數除以所負總分數之商
數多寡判定名次。
(十) 除本競賽章程另有規定外,本次活動採用2009-2012國際排球規則,並聘請
中華民國排球協會認證之專業裁判進行比賽。
11.參賽資格:
A.不得冒名參與比賽,經通知後仍不更正者,該名選手將不得參與本次賽事。
B. 混排六人制(混合組):報名時男生僅能有一位甲組選手,女生僅能報名
兩位甲組選手,比賽時僅能一名男生甲組選手上場比賽或兩名甲組女生上場。
註1:甲組球員資格(於民國73年12月1日以後出生含12月1號當日且曾為):
· 當選過中華民國成年或青年國家代表隊者。
· 列為排協舉辦的企業聯賽之球員名單者。
· 以排球升學者。
· 高中甲組球員。
· 曾參加大專聯賽一級球員(特優級球員)。
· 大會可依要求適時檢查球員身份以及參賽資格,若發現資格不符,
可取消該隊伍比賽資格。
註2:凡不具甲組球員資格者均為一般生。(凡民國73年11月30日以前出生
(含11月30號當日)之甲組球員皆視為一般生)
注意:凡隊伍經查證或由其餘隊伍舉證後,查有隊伍選手違反參賽資格,
大會將取消該隊比賽資格、沒收報名費、得獎資格,不得有議。
12.裁判:聘請中華排協專業裁判人員擔任。
13.報名費用 : 每隊2,800元
14.報名辦法:
a.報名日期:103年10月8日08:00起至103年10 月26日 20:00點前報名截止。
b.報名處: http://www.bsaila.com.tw/cup/index.aspx?bsid=90740
戶名: 陳瑞傑
帳號: 004221-0330320(基隆一信、代號 114 )
繳費後請將匯款人姓名及匯款帳號後五碼至線上登錄匯款資訊
14.洽詢專線:請以電子郵件聯絡 roger@ncc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