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問題
在國際排球規則(2017~2020),5 球隊領導(TEAM LEADERS)的部分有提
5.1隊長
5.2教練
※ 引述《hdkbc (我怎麼了)》之銘言:
: 想問大家一些問題其實這是最近發生,但要查詢資料沒得查
: 然後是校內的小比賽,沒遞輪轉表給副審,副審有抄輪轉。
: 這時候她把我們前排球員當作是後排,所以我們轉一個位置時2號位的到1號位
: 發球被吹輪轉錯誤。
: 想請問一下當發生輪轉錯誤的時候,這時候如果有意見的話
: 這時候只有隊長能上前詢問副審嗎?
: 教練這時候對副審去做詢問是不是副審完全不會去理會或根本不需要理對方教練。
這部分以排球規則上來說,場上隊長可向第一裁判請求判決引用規則解釋,
再由第一裁判找第二裁判(記錄員)詢問後,由第一裁判給場上隊長解釋
: 其實這相關的職責我真的不清楚
: 教練能做的事?
我依照規則順序簡單說明教練能做的事情
5.2.1 可以球場外指導球隊比賽,起始陣容填寫、球員替補及要求暫停
5.2.2 記錄表上球員成員名單登記或核對球員姓名號碼,最後簽名
5.2.3 比賽進行時 教練可以做以下事情
5.2.3.1 開賽前將陣容單交給第二裁判或記錄員
5.2.3.2 球隊席坐在最靠近紀錄員的位置(可以離開站起來走動)
5.2.3.3 請求比賽暫停或是球員替補
5.2.3.4 教練可以在球員席、攻擊線之延長線至熱身區,站立或步行指導球員,
但不能延誤或妨礙比賽。
: 場上隊長能做的事?
5.1.1 比賽前,隊長要在紀錄表簽名與代表球隊擲幣
5.1.2 比賽時,若隊長在場上比賽即為場上隊長,若球隊隊長不在場上比賽,
教練或球隊隊長須另外任命一個在場上比賽的球員(自由球員以外)為場上隊長。
場上隊長須執行其隊長職責直到被替補或球隊隊長重回比賽場,或該局結束。
比賽中止時,只有場上隊長有權與裁判員對話:
5.1.2.1 請求引用規則適用性或解釋規則,及代表其隊友提出請求或問題轉達給裁判。
如場上隊長不贊同第一裁判的解釋,可立即向裁判提出異議,
並保留比賽後在紀錄表上登記以作為正式抗議的權利。
5.1.2.2 請求授權("授權"英文直翻)
a.更換部分或全部裝備(指的是規則4.3球員裝備的部分)
b.確認雙方球員位置
c.檢查地板、球網、球等
5.1.2.3 當教練缺席時請求暫停跟球員替補
5.1.3 比賽結束時隊長應
5.1.3.1 向裁判員致謝,並於紀錄表上簽名並承認比賽結果。
5.1.3.2 若其向第一裁判提出異議,可以在記錄表上確認抗議的記錄或規則說明。
: 希望有人能幫我解答
: 我問了很多人給的版本都不一樣
不要問,查排球規則,版本只有一個,除非你比賽主辦有另訂規則
: 有問過當系隊教練的,答覆是應該能去詢問(以前也是打過球隊
: 有問過一個給我的答案感覺就是我覺得很理很符合程序
: 這時候有問題,可以先喊暫停,先釐清一下,暫停完畢後教練叫隊長去問副審
: ,請隊長去跟副審討論。
: 我在猜這也許上C裁才會講解到,不過小弟沒那上進就沒去考證了
C裁還不一定教這麼細,規則要自己看阿~~
發球輪轉錯誤一般都是記錄員在抓,第二裁判抓的是接發球方球員位置錯誤
第一裁判是抓發球方球員位置錯誤
照您的敘述,感覺像是球員位置錯誤(又說發球時??)
至於是發球論轉錯誤??(發球的球員錯誤) 還是球員位置錯誤??(接發球方?? 發球方??)
看不出來
由於您這是校內小比賽,沒有記錄員,二裁有沒有照規則上的職責判決也不知道
當然校內裁判的水準?? 是不是對規則有一定程度了解,比賽判決有一些經驗,不知道
我個人覺得,只有一球就算了,即使抗議也不會讓比賽結果改變太多
把情緒放下,拼一拼再打下一球得分才為上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