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大學女子排球運動比賽競賽規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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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總則
一、宗旨:為倡導校內排球運動風氣,提供正常課外活動,促進各系運動交流,特舉辦
本比賽。
二、主辦單位:體育室
三、協辦單位:女子排球代表隊
四、競賽項目:新生盃、校長盃、臺大盃
五、競賽時間:(一)新生盃:每學年度開學
(二)校長盃:每學年度第一學期
(三)臺大盃:每學年度第二學期
六、競賽地點:室外排球場、舊體育館主球場
七、競賽制度:
(一)新生盃為單淘汰賽制;校長盃及臺大盃分為預賽及決賽兩部份。
(二)比賽方式採三局二勝制,第三局(決勝局)均採15分制。
(三)循環賽計分法:勝一場得二分,負一場得一分,積分較高者為勝。
(棄權時除該隊取消資格外,所有與該隊比賽之積分均不予計算)
積分相等時以該組所有比賽勝局與負局之商數高者為勝。
若再相等時以該組所有比賽之正負分商數的多寡判定名次。
如再相等則由各組相關隊伍抽籤決定名次。
八、競賽規則:
比賽採用2013~2016國際排球規則;可使用二名自由球員,並於賽前告知裁判;唯考
量安全因素,「網下入侵對區(越界)」仍採用2005~2008標準規則:「一隻腳掌以
上或身體其他部位觸及對方球場,犯規。(意即整隻腳掌碰觸對方球場,或身體其它部
位碰觸中線即算犯規。)」
茲將新規則的重要修改項目整理如下:
9.1.2.3(同時擊球):若雙方球員在網上同時擊球引至延長觸球時間,比賽繼續。
10.1.3(球越過網底):當球於網下空間飛向對方場地,比賽仍可繼續進行,直至球
於網下完全穿越網之垂直平面。
11.3.1(觸網):在擊球動作時,球員碰觸到兩邊標誌竿內的球網視為犯規。
擊球動作包含起跳、擊球(或試圖擊球)和落地。
14.1(攔網):攔網指靠近球網並攔截高於網頂從對方來球之球員動作,不需理會觸
球一刻之高度。只有前排球員才可完成攔網,但於觸球一刻,必須有
部份身體高於網頂。
19.1.1(自由球員):每一球隊有權利在球員名單中,指定最多兩名擅長防守的球員為
自由球員
九、競賽規定:
(一)不方便出賽時間:
1. 報名時各隊可提出一個固定不方便出賽時間。
2. 除了固定不方便時間外,如在次週有任何無法比賽日期(例如遇考試),
請於當週週二中午12:00前,寄站內信至PTT主辦人信箱,逾時不予接受。
3. 每週不方便時間(含固定不方便)至多兩天,每隊得有一次更改固定不方便時間
之機會。
(二)遇雨延賽:
1. 遇雨各隊須於中午12:30前派至少一名代表到舊體門口與主辦單位協調延賽事宜。
2. 若一方代表在12:30前未出現,則判定該隊棄賽。
3. 若雙方代表皆未出現,主辦單位有權決定延賽賽程,此賽程將不考慮兩隊不方便
時間。
4. 若開賽時間雨勢停止,且主辦單位判定可以比賽,則比賽將照常進行,即遲到10
分鐘(12:40前未能湊齊6名球員出賽)的隊伍判定 0:25 0:25棄賽。
(三)遇雨中斷比賽
1. 主辦單位有權判定比賽是否繼續進行。
2. 若因天候因素而需中斷進行中的比賽,保留其完成的局數,不保留比數。
十、通知:
1.p1故障時,請於時限內將固定不方便時間寄至主辦人學校信箱
賽程則預定公布於p2的系女排聯合版 NTU_GVL 同時以簡訊通知隊長
(若兩者同時故障則以簡訊通知為主)
2.請各隊在報名表上填上隊長以及另一聯絡人的p1及p2帳號與手機
重要或臨時的信件會採雙重通知
十一、獎勵:(一)新生盃:前三名頒發獎盃
(二)校長盃:前三名頒發獎金
(三)台大盃:前三名頒發獎盃與獎品
十二、申訴:有關競賽場上所發生的問題(含球員資格問題),各單位應於比賽前提出,
或在該場比賽結束後一小時內,以書面方式提出,逾時將不接受辦理;申訴
以協辦單位之判決為終決。
十三、附則:
1. 比賽當天基於安全因素請著合適運動服及運動鞋參賽,並攜帶學生証備
查(若未穿著運動服裝則主辦單位有權禁止該名選手上場比賽)。
另外,同一隊伍上場之一般球員需統一服裝顏色,以便區分自由球員。
2. 裁判方不會主動檢查學生證,但若對手方於賽前有提出檢查之要求,而該隊某球員
未在比賽前持有學生證,則該球員無法進行該場比賽。於比賽開始後(列隊進場),
裁判將不再接受任何一方提出之檢查要求。
3. 每週四晚上12:00前公布下週賽程,賽程一經公佈除天候因素外不可延賽。
開賽時間為中午12:30,若遲到十分鐘則該隊以棄權論。
4. 新生盃、台大盃:
不限於兩名排球校隊及排球體資生、體保生同時在場上。
校長盃:
a. 如報名之隊伍由兩個以上不同系球員所組成,
則一隊中至多兩名「排球校隊及排球體資生、體保生」同時在場上。
但報名時不受限制。
b. 如報名之隊伍由單一系隊所組成,則不受限於此規定。
[註] 排球校隊定義:大二以上現役球員
5. 若有不合規定之報名或參賽,則該隊伍以棄權論,已賽賽程不計入小組晉級取算
範圍;個人則禁賽一年。
6. 校內各運動場地均已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但並無加保意外傷害及與醫療險,請各
隊伍務必自行投保,並注意安全。
貳、分則
(一)新生盃
1. 賽制:單淘汰
2. 報名對象:臺大 大一、研一、博一全體女學生(不包括轉系、轉學生)。
3. 以系(所)為單位報名,系、所同名可報同隊;
但若分開報名,系隊不可有研究生,研究所隊亦不可有大學部球員參賽。
(研究所球員之歸屬問題請參考各系所隸屬參考表)
4. 不需提供球員名單,但需留隊長及第二聯絡人連絡方式(手機、P1和P2帳號)。
(二)校長盃
1. 賽制:分為預賽及決賽兩部份。
預賽採分組循環賽制,由主辦單位排定賽程,每組所取的隊伍數將另行公佈
,複賽採單淘汰賽制,由各晉級隊伍抽籤。
2. 報名對象:全體就讀臺大的女學生(語言中心不在此範圍內)。
3. 不限系所自由組隊,一隊至多18人。
4. 報名時同時繳交報名費用與填妥之報名表。
5. 隊名上限為四個字,包含英文字母。
(三)臺大盃
1. 賽制:分為預賽及決賽兩部份。
預賽採分組循環賽制,由主辦單位排定賽程,每組所取的隊伍數將另行公佈
;複賽採單淘汰賽制,由各晉級隊伍抽籤。
2. 報名對象:全體就讀臺大的女學生(語言中心不在此範圍內)。
3. 以系(所)為單位報名,一系(所)限報兩隊,一隊至多18人,系、所同名可報同隊,
但若分開報名,系隊不可有研究生,研究所隊亦不可有大學部球員參賽。
4. 雙修者可由其主修系擇一系報名;輔系不可報其輔修系;轉系者不可報其舊系。
5. 報名時同時繳交報名費用與填妥之報名表。
6. 因報名對象以系為單位,故隊名應以系名為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