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報] 106學年度女排校長盃公告(更新)

作者: rose30820 (rose30820)   2017-12-29 00:16:45
106學年度女排校長盃準決賽及決賽預計將於期末考後週末(1/13~14)舉行,
煩請各隊將時間空下,並於1/7(日)以前以下列區間回覆一天至多兩個不方便時間。
A.1/13 8:00~10:00
B.1/13 10:00~12:00
C.1/13 12:00~14:00
D.1/13 14:00~16:00
E.1/13 16:00~18:00
F.1/14 8:00~10:00
G.1/14 10:00~12:00
H.1/14 12:00~14:00
I.1/14 14:00~16:00
J.1/14 16:00~18:00
由於今年天氣十分不穩定,加上主辦安排賽程時的疏忽,造成預賽賽程嚴重拖延,
導致今年的校長盃無法在期末考週前結束比賽,造成各隊的不便甚感抱歉, 還望各隊能
多包涵。我們會謹慎地檢討此次盃賽的所有不足,避免類似情況再次發生。
謝謝各隊的配合。
作者: power7943 (怪力無限強)   2017-12-29 00:32:00
在學期結束時安排比賽是否不太恰當?因為有很多人應該可能有其他安排,例如離開臺北回家。但卻被強迫必須留在學校打比賽?還只能選擇一個時段。是否無法結束的賽程能夠安排在下學期初,而非安排在學期結束時?
作者: ricky666 (寶哥)   2017-12-29 00:51:00
是該好好檢討一下了,其實整個賽程都有一些問題存在
作者: rose30820 (rose30820)   2017-12-30 01:43:00
您好,感謝您寶貴的意見,煩請貴隊隊長寄站內信由負責人統一回覆,謝謝!更新內容:各隊不方便時間更改為一天至多兩個
作者: hsuyen (yen)   2017-12-30 22:57:00
完全看不出不方便時間增加為兩個時段有什麼差別...請問這種事情是不是應該在學期初先通知?到快期末考跟大家說你們期末考完都不能離開台北要留下來打比賽,如果是要出國機票早就訂了呢?請問下學期初再打有什麼困難?校隊本身的人是否也有參加比賽?是否內部先確定自己的人都可以打才這樣決定?這樣辦比賽的方式真的令人很失望
作者: power7943 (怪力無限強)   2017-12-31 00:03:00
我也不太理解不能下學期初完成比賽的理由?若是只剩準決賽與決賽的場次,以校隊能夠運用的資源,應該很快可以在第一周將賽程打完不會影響下學期的臺大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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