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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56025602 (董ㄟ) 看板: Softball
標題: [盃賽] [全國系際盃]報名簡章出爐 正式開放報名~(歡迎轉載)
時間: Sun Jan 2 23:30:24 2011
第一屆全國大專院校慢速壘球系際盃
一、活動名稱:第一屆全國大專院校慢速壘球系際盃。
二、活動宗旨: 使全國各大專院校的學生有互相交流的機會,
並藉此培養大學生運動的習慣,使其擁有適當的休閒及強健的體魄。
三、活動目標:藉由運動競賽活動使全國大專院校的學生得以相互交流。
四、主辦單位:東海大學慢速壘球聯誼社(聯絡人:賴溢茗 TEL:0972-077056)。
五、協辦單位:熱火棒壘創意展示中心。
六、活動地點、時間:
北區:2/26~2/28 IN新北市新店球場、台北市雙園、美提球場。
中區:3/5~3/6 IN大台中市后里球場、彰化縣忠全、和美球場。
南區:3/12~3/13 IN大台南市文66壘球場。
全國:3/26~3/27 IN大台中市后里壘球場。
七、地區賽分區:
北區:台北市 新北市 宜蘭縣 基隆市 桃園縣
中區:苗栗縣 大台中市 南投縣 彰化縣 雲林縣
南區:大台南市 大高雄市 屏東縣 台東縣
新竹縣市(嘉義縣市)可選擇參加北區或中區(中區或南區)地區域賽,
但是不得跨區重複報名。
花蓮縣由於交通不方便,所以各隊可自行決定參加哪一區,但是不得跨區重複報名。
八、報名資格:全國各大專院校在學學生,以系/所為單位報名,
且需蓋有99學年度第2學期的註冊章。(進修部 選讀生、先修生、補習生、空中補校、
僑生專修班及各種短期訓練班學生不得參加)。
軍、警校院以正期生及專科部學生為限,
註:研究所之學生,系所名稱與大學部相同者,可以併隊參賽;系所名稱不同者,
需主辦單位認定通過,才可以併隊參賽。
九、地區預賽隊伍上限及晉級全國賽之名額:
北區隊伍數上限為七十二隊,中、南區隊五數上限為三十六隊,
各區每滿九隊,就取一隊晉級全國賽。
十、報名方式:採網路報名,請下載報名表格,並且填寫資料後,
寄回以下信箱:s56025602@hotmail.com,才是完成報名。
報名表格下載網址:http://0rz.tw/QLXoF
十一、報名費用:地區賽一隊2500元。
全國賽免費。
繳費資訊:採銀行匯款
匯款銀行:匯豐銀行-台北分行
銀行代碼:081
匯款帳號:888381464793
戶名:李彥良
注意事項:匯款成功之隊伍煩請把匯款人姓名、
匯款帳號等資訊寄到以下信箱(或是站內信給給puwu520)以方便主辦對帳,謝謝。
電子郵件信箱:puwu@Heatsbb.com。
繳費截止日期:2011/02/12。
十三、賽制:
地區賽:預賽小組循環,複賽單敗淘汰。
全國賽:預、複賽小組循環,決賽單敗淘汰
十四、比賽用球:熱火棒壘頂級比賽用球HS-715。
十五、獎勵辦法:取冠、亞、季軍頒發獎盃。
十六、比賽規則:
(1) 凡參加比賽之所有球隊應遵守各項細則之規定,球隊若違反規定而利益有所損時,
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大會提出異議。
(2)所有賽程及時間以大會公佈為準。
(3)大會不提供比賽雙方賽前之練球場地及時間。球隊被判為贏隊或輸隊後,
都不得向大會要求繼續使用比賽場地。
(4)比賽採七局限制,滿三局相差十五分(含)以上,滿四局相差十分(含)以上,
滿五局七分(含)以上,則提前結束比賽。
(5)比賽之時間限制:每場五十分鐘,一好一壞球開始。以主審宣告”Play ball”開始
計算,以大會為準。屆時若仍未賽完,則以屆滿時間這局為最後一局
(時間屆滿前大會及裁判不負通告之責及義務)。投手練球球數由裁判員決定。
(6)
※小組循環賽:
循環賽採和局制,勝一場得2分、和局得1分、敗場得0分,積分
相同時以:
a. 相關球隊對戰成績
b. 球隊總失分較低者。
c. 球隊總得分較高者。
d. 擲銅板。
※ 單敗淘汰賽採突破僵局制(七局結束或時間屆滿時仍平手,
則八局或時間屆滿之次局起採突破僵局)。
※ 突破僵局採滿壘兩出局開始比賽,棒次接續前局。
(7)好球帶的高度是1.82公尺以上高度不限(使用好球板)。
落地球擊中好球板及本壘板均算好球;好球板功能同本壘板,
跑壘者回本壘可踩本壘板及好球板均算得分;守備員只可踩本壘板。
(8)球員跨隊比賽被查獲時,以第一場上場比賽(以大會記錄)為所有權,
另所跨之隊伍以冒名頂替,判為『奪權比賽』。
(9)比賽球隊應於開賽前填妥『攻守名單』,
並於秩序冊中所排定之比賽時間十分鐘之前提交大會。
(10)有關攻守名單應注意事項:
a.寫清楚應填寫之所有項目,教練或經理應簽名並註明球衣號碼。
b.預備球員欄應詳細填寫,否則若遇『保留比賽』而權力喪失則自行負責。
c.報名時,未列於報名表中之球員欄者,比賽中不得上場比賽。
若是教練或經理兼球員,則姓名除列於教練、經理欄外,
於球員欄亦應將其姓名寫上,否則不得上場比賽。
※違反上列第3項則以 違規球員 判決。
(11)球員應準備下列證件以備查核:蓋有99學年第二學期註冊章之學生證。
(12)列隊查證先發選手之資格問題(含跨隊、冒名頂替) ,
於雙方列隊時接受身份之核對,若無帶證件由預備選手更換。
替補球員上場後,得隨時接受查核身份;開賽後,不接受查核先發選手資格。
若是人數不足十人,可採九人開賽制。
(13)背號筆誤,只要球員當場提出身分證明:
a.經大會證實確為該球員無誤,則通知記錄組更正背號後繼續比賽。
b.倘若該球員無法提出身分證明,則裁判應即判定該錯誤隊伍為比賽『失格』、
『奪權比賽』。
(14) 擊球員嚴禁甩棒,第一次予以雙方警告,每場第二人次(含)以後,將被判逐出場。
若因球審視為有故意之嫌或暴力傾向,則不受初次犯規之限制,可直接宣告出場。
(15) 三壘距離本壘板前4.5公尺劃一垂直於邊線之白線,
凡三壘跑壘員往本壘進佔時,若已通過(含踏觸)白線時本壘為封殺狀態,
若夾殺成立時此線不存在,封殺線不存在時三壘跑壘員不得再使用好球帶,
只可使用本壘板得分。
(16)本次比賽使用安全頭盔制
a.比賽球隊應自行準備雙耳之安全頭盔。
b.擊球員未戴安全頭盔進入擊球區準備擊球,投手投出球後,擊球員被判出局。
c.擊球員或跑壘員因違反規則,球員判其出局且不受舉發時機之限制(但需該球員在場上)
,以舉發時點前所有攻守仍屬有效。
d.擊跑員或跑壘員,跑壘中故意拋掉頭盔時,將判其出局。
(17) 全壘打不限。
(18) 凡是對大會裁判言語侮辱、推擠、挑釁、球隊罷賽及霸佔場地,
判該名選手或教練禁賽一場,若是勸告不聽該名選手及該球隊禁賽所有賽程。
(19)本次賽事為鋁棒賽程,球棒需通過ASA最新認證,
未通過ASA最新認證的球棒,將視為”違規球棒”。
(20)以上各項決議在領隊會議通過後實行,請各球員球隊確實遵守。
(21)遇有本規程未定事宜依據中華民國慢速壘球協會2009 - 2011年慢速壘球規則為準。
(21)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由大會隨時修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