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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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碼(AID): #1O7h6YxB (WOW) [ptt.cc] [問題] 橘裝開到重複怎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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噓 babyface1977: Bz有説不是bug,低機率重覆11/06 13:27
以上違規推文及文章資料
依據:依照#1Nq2Cd9r 9/6之hotfix
判決 一.e 警告一次
如果babyface1977可以提供證據,請來信溝通,如證據屬實將會撤銷警告
以上為原判決
因babyface1977推文有提供證據,此案為檢舉者與被檢舉者雙方認知不同
故撤回警告一次之判決,不另公告
我覺得坐等版友打臉就好,不用特地抓這個吧你要這樣回是都不能對判決有意見就是了
這個有人檢舉就是要處理,他如果可以提供相關的資訊證明,那我可以撤銷
我覺得除非特別明顯,不然可以比照2c給個自清的期限的確有人檢舉就要處理阿 不然樓上希望擺爛?
看不懂 版規擺在那 有人檢舉就有人辦,還有分什麼超過不超過的
作者:
beansop (黑澀幽默)
2016-11-06 15:34:00版規擺在那裡有人檢舉版主受理,某些人是在不爽啥,反社會嗎
作者:
chx64 (雪人)
2016-11-06 15:37:00作者:
chx64 (雪人)
2016-11-06 15:38:00就算要受理 舉證或許是該人該提出 但查證不是人人都可以嗎?
作者:
chx64 (雪人)
2016-11-06 15:41:00稍微估狗一下不就有證據可以不受理嗎? 算吃什麼案?
作者:
beansop (黑澀幽默)
2016-11-06 15:41:00檢舉可以不受理,這...拜託別護航了吧XDD
作者:
chx64 (雪人)
2016-11-06 15:42:00不是護航 這講道理 如果你要用時間來看 到底BUG修了沒?
作者:
a84474666 (wishofpray)
2016-11-06 15:43:00想問一下,為何是當事人要證明自己"不是造謠",而不是檢舉者去證明他是造謠
處理=處罰?處理是不能先調查嗎?一堆檢舉也沒成立啊
作者:
chx64 (雪人)
2016-11-06 15:44:00同意樓上兩位說的 版主你自己也不先查一下 就先判警告?→ roea68roea68: 說明hotfix這問題 雖然目前依然有BUG <=既然大家都對事實如何有疑問 怎麼會受理後判罰警告?
作者:
a84474666 (wishofpray)
2016-11-06 15:50:00抱歉我的疑問部分我想是我內文沒看詳細了
台灣GM搞不清楚狀況不是一天兩天的事了 這個要證明很簡單 你找出BZ親口說重複是正常的 就行了畢竟我也很懷疑 他到底打哪來這消息隨便亂講檢舉下去看他能不能找出東西
作者:
a84474666 (wishofpray)
2016-11-06 15:51:00不過想進而提問,那像chx64貼的連結是客服團隊來回應了
不對,樓上,這樣只能證明BZ有說過這不是BUG而且日期
作者:
a84474666 (wishofpray)
2016-11-06 15:52:00那到底是怎麼算呢
作者:
chx64 (雪人)
2016-11-06 15:53:00每個人定義不同 有人認為客服就算官方回答 所以判罰說不通
作者:
sukura99 (Bradon)
2016-11-06 15:54:00台暴GM還不能作為官方答覆嗎?
作者:
chx64 (雪人)
2016-11-06 15:54:00更何況我們接受資訊的管道不同 所以版主要判罰前應該自己也
作者:
chx64 (雪人)
2016-11-06 15:55:00也就是說 第一句根本沒有問題 問題在BUG到底修了沒?
BZ官方藍帖自己說是BUG 台灣GM本來素質就...
美國BZ寫在patch note的正式文件 你拿台灣不知打哪來搞不清楚狀況的工讀生隨便講講 就要說是反駁?..
作者:
a84474666 (wishofpray)
2016-11-06 15:56:00這樣說起來的意思是台灣客服團隊說的可以不用看了?
對判決意見越來超過呵呵對判決有意見又不是對人有意見
作者:
Chaox (Kriz)
2016-11-06 16:00:00Bz有唱過月光
作者:
beansop (黑澀幽默)
2016-11-06 16:01:00我就說件事啦,我以前有跟GM聊過天啦,他媽我聊的那位完全沒玩過wow啦!他只玩過星海啦!講的回答他自己都說是官腔回應了,有些他自己不清楚他就用很模糊的答案回應,這你還當作聖旨,笑死
作者:
Chaox (Kriz)
2016-11-06 16:01:00邰正宵偷抄襲 可惡
但是不能因為這樣處罰版友,畢竟再爛他們還是掛著官方的身份
拿到兩件相同的橘裝鈔幹了,知道是BUG就要去爭取阿結果還被GM跟版友呼攏 只能幫QQ了
作者:
chx64 (雪人)
2016-11-06 16:03:00台灣客服可不可信那是另外一回事
作者:
a84474666 (wishofpray)
2016-11-06 16:03:00那要不要公告一下這方面的事情阿,不然講客服團隊說的事情還要吃警告
只是程序問題吧? 被告自己提出CH的連結 應該有機會阿 被說了qq
作者:
Chaox (Kriz)
2016-11-06 16:06:00偷推廢文應該不會被發現
作者:
beansop (黑澀幽默)
2016-11-06 16:07:00我就問你,橘裝重複是不是BZ本意,不是嘛,那官方藍帖也清楚說明這是BUG,雖然有說已修復,但事實今天就是又發生了而且國外也有零星個案,那說不是BUG是不是造謠,當然如果台灣GM搞不清楚狀況胡說這是正常狀況不是BUG導致該版友誤會讓他今天說出這句話,這也可以交由版主斟酌收回警告啊,到底整件事情哪裡來的"超過",真心不懂某些人,求教一下
作者:
a84474666 (wishofpray)
2016-11-06 16:07:00所以想請問,chx64那個連結會能夠撤銷嗎?
現在就是要上法庭的人不緊張 外圍的看熱鬧的喊很大聲
作者:
chx64 (雪人)
2016-11-06 16:08:00這要回到原文看 to receive the same legendary item
作者:
chx64 (雪人)
2016-11-06 16:10:00打錯時間 一樣拉到9/6號看
作者:
chx64 (雪人)
2016-11-06 16:11:00我也覺得中文翻錯 但如果中文官方這樣說 不就....
一篇比一篇秀下限.. 我說台灣客服啦你要說你被這誤導說是BZ說的 是還能接受啦不過還是別來誤導玩家比較好..
作者:
ccode (廢柴)
2016-11-06 16:13:00Google "wow duplicate legendary" 就有美服GM回應非bug;以及先前訪談只說「幾乎不可能重複」,而不是「不可能重複」。就算是bug,這錯誤資訊也是BZ先放出來的。你可以說事主沒做功課,但是不算是刻意散佈錯誤資訊吧。
作者:
alan5 (小安)
2016-11-06 16:18:00原來聽台灣bz講的變成在造謠
現實有檢調可以調查證據 檢舉的應該也可以提證據說造謠
這篇判的快應該是因為檢舉人有附證據,但我覺得造謠比較麻煩,所以才提出可以給自清的期限
改版規了啦 意圖使人誤信而造謠者 多一個主觀構成要件
有確認此事為bug過雖然修正 但依然有人產生就不是bug沒修復完全?
既然你都說找到的證據都是已修復不是bug 那代表曾是狀態
沒有一點法律常識 來去定嚴格的版規就會搞成亂七八糟文字獄
D大你搞錯了,錯的部分不是曾不曾經是而是是不是BUG
建議有人檢舉完應進入偵查模式,如72小時內請被告提出出處,而不是未審先判再請人補資料畢竟造謠這東西沒有所謂絕對證據,官方自己都能搞錯如果是官方自己弄到造謠,那信者就不該因此受罪其實一切都是bz自己的錯,兩方都沒什麼問題
作者:
zun620 (黑貓)
2016-11-06 16:37:00不算造謠吧...
roea68roea68好棒喔,懂得看英文,看中文都秀下限中文官方也是秀下限,GM也是秀下限,就你最懂我們只是玩家又不是專家,頂多資訊錯誤,哪來造謠?
作者:
pipi5867 (夏影真是太好聽了..)
2016-11-06 16:47:00我也記得訪談有說過 "幾乎不可能重複"而不是完全沒機會重複
總之兩邊就是衝突啦 要嘛BZ打了這patch note 又要說實際有可能會重複自打嘴巴
roa也沒啥錯,就資訊不對稱而已,需要溝通法院為啥搞三級三審就是怕資訊有所遺漏
這次真的有說的很清楚:"BZ有說", 可以用造謠來辦無誤你可以用模糊的方式來說明,但不能用肯定句代表BZ發言不然什麼都來個資訊不同步,那誰都可以胡言亂語
阿那連結,不就官方自己跳出來用不是bug的口吻說了,沒一套標準那不就看心情
作者:
beansop (黑澀幽默)
2016-11-06 17:10:00官方有明確說this is not a bug嗎? 他只說了幾乎不可能發生nearly impossible吧
在暴雪有正式出來表明是不是issue時,你不能幫他下結論腦補網友是小事,腦補藍帖我不知道你是想找工作嗎
你只看到bz說bug我只看到bz說低機率正常,都是bz說,這不是資訊不同步的問題嗎!同步了就知道bz自己搞不清楚。判定造謠應該是那種概觀明確的錯誤扭曲成正確,且沒有自任何官方的消息才算是吧...
作者:
chx64 (雪人)
2016-11-06 17:16:00抱歉 BZ有沒有肯定這個問題目前就是兩造說法但事實就在眼前 手捏BZ9/6英文熱修的 不覺得自打臉?
作者: XiaoAnn (小安) 2016-11-06 17:17:00
版皇想怎麼判就怎麼判 不要有意見好嗎?
對版規判決有意見不都是申訴嗎,還是PTT的方式有改?
作者:
chx64 (雪人)
2016-11-06 17:18:00話說到底 這是我們玩家的問題? 還是BZ修BUG的問題?
作者:
alan5 (小安)
2016-11-06 17:20:00我先砍你的頭 阿 砍錯了抱歉喔
作者:
chx64 (雪人)
2016-11-06 17:20:00證據我也幫忙提了呀 版主硬要事主提是因為拉不下臉嗎?
暴雪沒有表明,是暴雪的問題不代表網友可以幫暴雪下一個結論
兩造我會相信patchnote啦,畢竟GM跟客服有87%機率是工讀生,但不可否認素質真的需要改進
9/6熱修 但現在bug又出現 跟 BZ不認為這是BUG
作者:
chx64 (雪人)
2016-11-06 17:22:00既然是暴雪的問題又怎麼能怪玩家認為如何?甚至說是造謠?
作者:
sumarai (Pawn)
2016-11-06 17:22:00呵呵,先砍你頭再說
作者:
alan5 (小安)
2016-11-06 17:22:00相信patchnote歸相信patchnote 你現在是說BZ的GM不代表BZ?
本來就要事主,對這件事來說你只是路人,自己的權益自己爭取
作者:
chx64 (雪人)
2016-11-06 17:23:00可惜中文版的patchnote還被嫌翻譯錯誤呢...
作者:
chx64 (雪人)
2016-11-06 17:24:00事實都在眼前了 還需要什麼結論? 你也在幫人下結論嗎?
不要話說了,又說阿事是你家的事,你為什麼要聽信網友
作者:
chx64 (雪人)
2016-11-06 17:25:00既然都不能下結論 不就代表這事情有爭議 那又何來造謠?
你可以去看我上面推文,我有說GM不代表BZ?我說的是還是代表官方吧?只是你限縮在這兩個選擇當前提,我信patchnote而已
作者:
beansop (黑澀幽默)
2016-11-06 17:25:00某人真的選擇性都不聽人說話的耶我佩服
作者:
chx64 (雪人)
2016-11-06 17:27:00抱歉 事主的結論出自台灣客服...只是你們覺得不可信所以事情變成 台灣客服在造謠...那如果台灣客服真的不專業在造謠...事實又怎會出兩件一樣?
作者:
sumarai (Pawn)
2016-11-06 17:29:00客服也算官方好嗎…
你覺得你應該先搞懂何謂造謠,結論是bz自己下的,只是有2套流傳,如果官方自己下錯結論,那是官方的問題
作者:
playerlin (PlayerLin)
2016-11-06 17:30:00GM也是代表BZ,但另外一個問題是BZTW能代表BZUS嗎? :P不過都是BZ官方人員這點是沒有問題的。
作者:
axiall (大樹底下好乘涼)
2016-11-06 17:31:00bztw大概只能代表智凡迪吧 :p
作者:
playerlin (PlayerLin)
2016-11-06 17:31:00既然是官方的說法,造謠這個可能有一點點薄弱...
作者:
playerlin (PlayerLin)
2016-11-06 17:32:00但是BZTW還是間分公司沒錯吧,不是第三方代理商。
你看阿,我也可以說你是造謠,你憑什麼說『patchnote和官方Q&A才能算是暴雪發言』為什麼你幫bz下『誰才是官方』的結論
所以只要事主拿ch那張圖去給版主,且圖內容是事實這警告就撤了阿,不知道在吵啥
OK, 我用"才"是錯的, 你可以檢舉我造謠, 我不會反對你
作者:
chx64 (雪人)
2016-11-06 17:33:00說真的 如果GM或是官方論壇客服認為不能代表官方那真的沒什麼好討論的了
前面我就說了,這判決有問題就申訴, PTT流程不都這樣
概觀認定bz客服是官方的遠遠大於不是的多把,需不需要辦個wow全民投票阿
作者:
sumarai (Pawn)
2016-11-06 17:35:00反正先砍你頭再要你補證據也不是第一次,之前某版友連講親身經歷也要被桶了
作者:
beansop (黑澀幽默)
2016-11-06 17:35:00其實在ptt看多了某些人不就真的喜歡吵而已把這個當樂趣啊我也是醉了
照目前版規版主沒做錯阿,畢竟檢舉有附證據,該討論的是造謠這條需要修正我的意思就是程序上需要修正XD加個期限自清之類的
作者:
a84474666 (wishofpray)
2016-11-06 17:47:00踩在蛋上面那篇算嗎?
作者:
chx64 (雪人)
2016-11-06 17:48:00我是當時的事主之一 我認為算
這些新版主上任以來到現在一直都這樣判 不意外底下那篇要不要順便判一下造謠???
作者:
garfunkel (聯盟德魯伊尋25人團公會)
2016-11-06 18:13:00偽善不欲人知的艾倫大大參戰囉
作者: queen100724 (BayBaycad) 2016-11-06 18:16:00
這a大版主不意外啦
作者:
pig8409 (Grinbear)
2016-11-06 18:22:00請問sumarai這樣算不算造謠XD
作者:
guolong (+9吼溜肯)
2016-11-06 18:23:00這三小?文字獄喔
wow板本來就是文字獄板啊 <--- 我這算造謠嗎? 板皇
沒有依據,怎麼造謠?怎麼判定文字獄?真的那麼想我當板皇嗎= =
作者: h0a9n1k8 (hazicasi) 2016-11-06 18:49:00
專門上來吵架的吧 可能連遊戲都沒玩過
作者:
Fewer (很少)
2016-11-06 18:51:00當板皇就會下台惹
作者: wango 2016-11-06 18:52:00
我覺得客服那樣說就可以撤銷判決了,信賴保護原則嘛
\下台/ \下台/ \下台/ \下台/ \下台/ \下台/ \下台/
作者: wango 2016-11-06 18:55:00
原判也沒啥問題阿,兩個月前就說是BUG了
判決也沒啥問題警告而已 被檢舉過份解釋也是會誤導別人主詞寫"BZ說"跟"GM說" 對大部分的人信賴程度就不同
作者:
o035016 (魯蛇好吃)
2016-11-06 19:09:00言論是否造謠,跟言論是否屬實,看似相同實有差異這個事主所述未必是事實,但應該不是算造謠不過這本來就很難啦,板規就是用來控制言論,其實廣義來
造謠應該是帶有犯意 沒有犯意的錯誤言論能當造謠嗎?
作者:
o035016 (魯蛇好吃)
2016-11-06 19:11:00說就是文字獄,那也是沒辦法的事有沒有犯意這種事是查不出來的,不能當作基準
犯意這種主觀的東西要用客觀來判斷,現實可能有做準備與否來判斷,網路上可能就一句話,很難判斷
問題是造謠這個可以幹嘛? 頂多算是他接收錯誤資訊而已
有些人就為了爽而已阿,就像鬥版主能幹嘛?不能拿有沒有好處來判斷
先修正版主的腦袋比較實際,檢舉人PO個連結就下判然後鄉民不滿意就先扣一個愛吵架愛鬥版主的帽子
質疑判決=鬥板主? 的確啦 皇城應該一派和諧 哈哈
現在是不是不能說反對意見,現在是不是反對就叫吵架當事人吃麵很燙是不是不可以在旁邊喊燒?不可以就鎖文啊
我是覺得修正腦袋這種詞跟人生攻擊差不多推文前三思自重
乖乖等下次機會吧 再鬧下去反皇軍只會更臭而已...
然後又所自己無所謂, 是希望很多人所謂你嗎當已經在什麼反不反軍不軍這種劃分族群對立的做法已經不是就事論事了, 是來吵架的
說別人版皇、文字獄可以,別人說吵架鬥版主不行,你是有所謂還無所謂?我頭好痛
其實這叫傲嬌 我才不在意呢 我真的無所謂喔 哼 (甩馬尾
作者:
o035016 (魯蛇好吃)
2016-11-06 19:39:00板主手上有明確反證的情況下,基於罰則輕微且申訴容易,省略讓事主事前答辯的機會,說穿了也沒有哪條板規規定不行。畢竟幾乎所有的板規都是這樣簡易判後申訴來執行的,看板人力應該不足以每個判決都徹底偵查吧…一定會有缺陷,但申訴也很容易,制度就是這樣設計的。
在進來PTT時,在你發文或推文時,也代表讀過版規並同意了版主也只是接單,看著內容下判決,這沒有大法官或陪審有問題就申訴, 是PTT的主要交流管道,我以為這十幾年PTT都是這樣子處理的真以為版主像皇帝巡民一樣哪那麼閒,那還需要檢舉嗎造謠這版規有問題,就來處理這條版規而已
作者:
enchyi (En)
2016-11-06 19:57:00O大今天也是正常運作呢~
作者:
a84474666 (wishofpray)
2016-11-06 20:05:00可能前面問得不清楚所以重問一次,如果babyface1977提出chx64那些,警告會能夠被撤銷嗎?
作者:
a84474666 (wishofpray)
2016-11-06 20:09:00抱歉請問是16:03到16:05那段算是可以的意思嗎?算是可以的話就抱歉重複問了,因為那段前後看另外兩位版主的推文我自己感覺是台灣客服團隊說得不用管了相對於踩蛋那篇提到版友證實就撤銷了,可是這篇還沒所以才會進一步確認
作者:
jerryliau (SleepingGod)
2016-11-06 22:42:00噓板皇
作者: sasakihiroto (白狗) 2016-11-06 23:04:00
現在流行先攻擊別人腦袋 被關再靠杯警察沒氣度 神一般的邏輯
作者:
guolong (+9吼溜肯)
2016-11-06 23:20:00媽的啥鬼,當fb粉絲團經營嗎?
作者:
kikipig (超帥銀行員)
2016-11-06 23:53:00我只看到護衛犬
作者:
o035016 (魯蛇好吃)
2016-11-07 04:43:00話又說回來,這種答辯證據應該不需要本人提出吧。既然有人幫他提了,應該就可以直接撤了...
作者:
chx64 (雪人)
2016-11-07 07:30:00更嚴謹一點版主在下判之前本來就應該自己正反兩方都查證況且檢舉人自己提出的檢舉最後都抱持著疑問而且提出的證據也與事實不符(就是出兩件一樣給你看)但我們不會去說 "哎呀~官方藍帖不可信" "官方素質真差"也沒必要幫事實如何下結論 畢竟事實就是出兩件一樣自打臉在要求別人申訴照程序之前 怎沒思考下判前先照邏輯查證?現在他人提出證據還要求被告自己提出是拉不下臉大可承認
作者:
ccode (廢柴)
2016-11-07 08:44:00問一下,如果有人不厭其煩地用片面資訊檢舉,版主都會判嗎簡而言之就是濫用,應該理解的一樣:P
某人還是搞不清楚爭點在哪,叫別人別下結論自己又下拉不下臉的結論
作者:
chx64 (雪人)
2016-11-07 12:30:00叫人別幫下結論的不是我 你先搞清楚狀況 也請別自打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