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babyface1977判決修改

作者: argus0519 (尿破小便斗的神人)   2016-11-06 14:58:40
經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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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碼(AID): #1O7h6YxB (WOW) [ptt.cc] [問題] 橘裝開到重複怎辦?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WOW/M.1478406562.A.ECB.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11 Ptt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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噓 babyface1977: Bz有説不是bug,低機率重覆11/06 13:27
以上違規推文及文章資料
依據:依照#1Nq2Cd9r 9/6之hotfix
判決 一.e 警告一次
如果babyface1977可以提供證據,請來信溝通,如證據屬實將會撤銷警告
以上為原判決
因babyface1977推文有提供證據,此案為檢舉者與被檢舉者雙方認知不同
故撤回警告一次之判決,不另公告
作者: babyface1977 (風小呆)   2015-11-06 13:27:00
Bz有説不是bug,低機率重覆
作者: BoAstala (最愛寶兒)   2016-11-06 15:13:00
越來越超過了
作者: argus0519 (尿破小便斗的神人)   2016-11-06 15:15:00
我也覺得最近少部分板友對判決的意見也愈來愈超過了
作者: devilshadow (大濕胸)   2016-11-06 15:16:00
我覺得坐等版友打臉就好,不用特地抓這個吧你要這樣回是都不能對判決有意見就是了
作者: argus0519 (尿破小便斗的神人)   2016-11-06 15:18:00
可以,可以有意見那我也可以發表意見不行嗎?
作者: gn00399745 (Michael)   2016-11-06 15:19:00
我倒是蠻想知道這到底是不是bug QQ 好慘
作者: argus0519 (尿破小便斗的神人)   2016-11-06 15:19:00
這個有人檢舉就是要處理,他如果可以提供相關的資訊證明,那我可以撤銷
作者: devilshadow (大濕胸)   2016-11-06 15:23:00
有人檢舉喔呵呵
作者: seraphimmoon (秋日風清)   2016-11-06 15:31:00
我覺得除非特別明顯,不然可以比照2c給個自清的期限的確有人檢舉就要處理阿 不然樓上希望擺爛?
作者: a1234555 (肉寶寶)   2016-11-06 15:34:00
看不懂 版規擺在那 有人檢舉就有人辦,還有分什麼超過不超過的
作者: beansop (黑澀幽默)   2016-11-06 15:34:00
版規擺在那裡有人檢舉版主受理,某些人是在不爽啥,反社會嗎
作者: chx64 (雪人)   2016-11-06 15:37:00
https://goo.gl/CKFCJ2 檢舉你可以不受理 為何一定要受理?
作者: BoAstala (最愛寶兒)   2016-11-06 15:37:00
好笑,檢舉受理沒問題,受理跟懲罰又是一回事
作者: chx64 (雪人)   2016-11-06 15:38:00
就算要受理 舉證或許是該人該提出 但查證不是人人都可以嗎?
作者: trigungo (少女心)   2016-11-06 15:39:00
檢舉 但不受理 那不就跟警察吃案一樣好笑....
作者: seraphimmoon (秋日風清)   2016-11-06 15:41:00
9/6的熱修不就說了拿到重覆的是bug且改正了
作者: chx64 (雪人)   2016-11-06 15:41:00
稍微估狗一下不就有證據可以不受理嗎? 算吃什麼案?
作者: beansop (黑澀幽默)   2016-11-06 15:41:00
檢舉可以不受理,這...拜託別護航了吧XDD
作者: BoAstala (最愛寶兒)   2016-11-06 15:41:00
樓上連結狠狠打版主的臉了,質疑也不行,你板皇?
作者: chx64 (雪人)   2016-11-06 15:42:00
不是護航 這講道理 如果你要用時間來看 到底BUG修了沒?
作者: BoAstala (最愛寶兒)   2016-11-06 15:42:00
質疑就叫反社會,有沒有那麼玻璃心
作者: seraphimmoon (秋日風清)   2016-11-06 15:42:00
有提證據就可以撤銷也說了,你現在幫他提證據不就好
作者: a84474666 (wishofpray)   2016-11-06 15:43:00
想問一下,為何是當事人要證明自己"不是造謠",而不是檢舉者去證明他是造謠
作者: BoAstala (最愛寶兒)   2016-11-06 15:44:00
處理=處罰?處理是不能先調查嗎?一堆檢舉也沒成立啊
作者: seraphimmoon (秋日風清)   2016-11-06 15:44:00
因為這篇檢舉者有提出bz說是bug且修復的內容
作者: chx64 (雪人)   2016-11-06 15:44:00
同意樓上兩位說的 版主你自己也不先查一下 就先判警告?→ roea68roea68: 說明hotfix這問題 雖然目前依然有BUG <=既然大家都對事實如何有疑問 怎麼會受理後判罰警告?
作者: seraphimmoon (秋日風清)   2016-11-06 15:49:00
檢舉人應該是針對前半句,認為這是bug吧
作者: trigungo (少女心)   2016-11-06 15:49:00
= = 依然有bug跟bz說這不是bug天差地遠
作者: a84474666 (wishofpray)   2016-11-06 15:50:00
抱歉我的疑問部分我想是我內文沒看詳細了
作者: trigungo (少女心)   2016-11-06 15:51:00
另外hotfix早早就說不會再拿到橘裝了....
作者: roea68roea68 (なんもかんも政治が悪い)   2016-11-06 15:51:00
台灣GM搞不清楚狀況不是一天兩天的事了 這個要證明很簡單 你找出BZ親口說重複是正常的 就行了畢竟我也很懷疑 他到底打哪來這消息隨便亂講檢舉下去看他能不能找出東西
作者: a84474666 (wishofpray)   2016-11-06 15:51:00
不過想進而提問,那像chx64貼的連結是客服團隊來回應了
作者: seraphimmoon (秋日風清)   2016-11-06 15:52:00
不對,樓上,這樣只能證明BZ有說過這不是BUG而且日期
作者: a84474666 (wishofpray)   2016-11-06 15:52:00
那到底是怎麼算呢
作者: chx64 (雪人)   2016-11-06 15:53:00
每個人定義不同 有人認為客服就算官方回答 所以判罰說不通
作者: sukura99 (Bradon)   2016-11-06 15:54:00
台暴GM還不能作為官方答覆嗎?
作者: chx64 (雪人)   2016-11-06 15:54:00
更何況我們接受資訊的管道不同 所以版主要判罰前應該自己也
作者: BoAstala (最愛寶兒)   2016-11-06 15:54:00
大概要專訪製作人才算吧(聳肩
作者: wraith1215 (雞腳)   2016-11-06 15:54:00
作者: chx64 (雪人)   2016-11-06 15:55:00
也就是說 第一句根本沒有問題 問題在BUG到底修了沒?
作者: wraith1215 (雞腳)   2016-11-06 15:55:00
BZ官方藍帖自己說是BUG 台灣GM本來素質就...
作者: roea68roea68 (なんもかんも政治が悪い)   2016-11-06 15:55:00
美國BZ寫在patch note的正式文件 你拿台灣不知打哪來搞不清楚狀況的工讀生隨便講講 就要說是反駁?..
作者: a84474666 (wishofpray)   2016-11-06 15:56:00
這樣說起來的意思是台灣客服團隊說的可以不用看了?
作者: roea68roea68 (なんもかんも政治が悪い)   2016-11-06 15:57:00
就經驗來看 差不多是這樣
作者: wraith1215 (雞腳)   2016-11-06 15:57:00
差不多這意思
作者: jaannddyy (詹敵)   2016-11-06 15:59:00
對判決意見越來超過呵呵對判決有意見又不是對人有意見
作者: Chaox (Kriz)   2016-11-06 16:00:00
Bz有唱過月光
作者: asgard1991 (蟹腳)   2016-11-06 16:00:00
作者: beansop (黑澀幽默)   2016-11-06 16:01:00
我就說件事啦,我以前有跟GM聊過天啦,他媽我聊的那位完全沒玩過wow啦!他只玩過星海啦!講的回答他自己都說是官腔回應了,有些他自己不清楚他就用很模糊的答案回應,這你還當作聖旨,笑死
作者: Chaox (Kriz)   2016-11-06 16:01:00
邰正宵偷抄襲 可惡
作者: jaannddyy (詹敵)   2016-11-06 16:01:00
現實生活對我們職業法官可是直接人生攻擊呢
作者: seraphimmoon (秋日風清)   2016-11-06 16:02:00
但是不能因為這樣處罰版友,畢竟再爛他們還是掛著官方的身份
作者: wraith1215 (雞腳)   2016-11-06 16:02:00
拿到兩件相同的橘裝鈔幹了,知道是BUG就要去爭取阿結果還被GM跟版友呼攏 只能幫QQ了
作者: chx64 (雪人)   2016-11-06 16:03:00
台灣客服可不可信那是另外一回事
作者: a84474666 (wishofpray)   2016-11-06 16:03:00
那要不要公告一下這方面的事情阿,不然講客服團隊說的事情還要吃警告
作者: double5566 (達波)   2016-11-06 16:05:00
只是程序問題吧? 被告自己提出CH的連結 應該有機會阿 被說了qq
作者: Chaox (Kriz)   2016-11-06 16:06:00
偷推廢文應該不會被發現
作者: beansop (黑澀幽默)   2016-11-06 16:07:00
我就問你,橘裝重複是不是BZ本意,不是嘛,那官方藍帖也清楚說明這是BUG,雖然有說已修復,但事實今天就是又發生了而且國外也有零星個案,那說不是BUG是不是造謠,當然如果台灣GM搞不清楚狀況胡說這是正常狀況不是BUG導致該版友誤會讓他今天說出這句話,這也可以交由版主斟酌收回警告啊,到底整件事情哪裡來的"超過",真心不懂某些人,求教一下
作者: a84474666 (wishofpray)   2016-11-06 16:07:00
所以想請問,chx64那個連結會能夠撤銷嗎?
作者: wraith1215 (雞腳)   2016-11-06 16:08:00
現在就是要上法庭的人不緊張 外圍的看熱鬧的喊很大聲
作者: chx64 (雪人)   2016-11-06 16:08:00
https://goo.gl/8sL39E 還有呢 往下看...先別考慮可信與否
作者: asgard1991 (蟹腳)   2016-11-06 16:08:00
我可以擺攤賣一些東西了嗎(探頭
作者: seraphimmoon (秋日風清)   2016-11-06 16:08:00
要B大本人給版主,畢竟是他被檢舉
作者: asgard1991 (蟹腳)   2016-11-06 16:10:00
這要回到原文看 to receive the same legendary item
作者: wraith1215 (雞腳)   2016-11-06 16:10:00
CH你要不要去翻一下英文原文阿 中文翻錯了
作者: chx64 (雪人)   2016-11-06 16:10:00
打錯時間 一樣拉到9/6號看
作者: chx64 (雪人)   2016-11-06 16:11:00
我也覺得中文翻錯 但如果中文官方這樣說 不就....
作者: roea68roea68 (なんもかんも政治が悪い)   2016-11-06 16:11:00
一篇比一篇秀下限.. 我說台灣客服啦你要說你被這誤導說是BZ說的 是還能接受啦不過還是別來誤導玩家比較好..
作者: wraith1215 (雞腳)   2016-11-06 16:13:00
中文翻錯 GM無法處理BUG只好亂找亂掰
作者: ccode (廢柴)   2016-11-06 16:13:00
Google "wow duplicate legendary" 就有美服GM回應非bug;以及先前訪談只說「幾乎不可能重複」,而不是「不可能重複」。就算是bug,這錯誤資訊也是BZ先放出來的。你可以說事主沒做功課,但是不算是刻意散佈錯誤資訊吧。
作者: DEVIN929 (厭倦)   2016-11-06 16:17:00
這樣誰敢說話啊...以後推文都要附參考文獻嗎
作者: alan5 (小安)   2016-11-06 16:18:00
原來聽台灣bz講的變成在造謠
作者: DEVIN929 (厭倦)   2016-11-06 16:19:00
現實有檢調可以調查證據 檢舉的應該也可以提證據說造謠
作者: SivLoMario (BreakWall)   2016-11-06 16:19:00
版皇耶,賤民們還不快跪舔
作者: devilshadow (大濕胸)   2016-11-06 16:22:00
標準變這樣的話以後即使是個案只要提不出證據的都可
作者: seraphimmoon (秋日風清)   2016-11-06 16:22:00
這篇判的快應該是因為檢舉人有附證據,但我覺得造謠比較麻煩,所以才提出可以給自清的期限
作者: jaannddyy (詹敵)   2016-11-06 16:26:00
改版規了啦 意圖使人誤信而造謠者 多一個主觀構成要件
作者: skixhbyu   2016-11-06 16:27:00
有確認此事為bug過雖然修正 但依然有人產生就不是bug沒修復完全?
作者: DEVIN929 (厭倦)   2016-11-06 16:28:00
既然你都說找到的證據都是已修復不是bug 那代表曾是狀態
作者: jaannddyy (詹敵)   2016-11-06 16:28:00
沒有一點法律常識 來去定嚴格的版規就會搞成亂七八糟文字獄
作者: DEVIN929 (厭倦)   2016-11-06 16:29:00
頂多知訊落後 已知用火的也要造謠了嗎
作者: seraphimmoon (秋日風清)   2016-11-06 16:31:00
D大你搞錯了,錯的部分不是曾不曾經是而是是不是BUG
作者: mystery7631 (超潮設計師)   2016-11-06 16:32:00
建議有人檢舉完應進入偵查模式,如72小時內請被告提出出處,而不是未審先判再請人補資料畢竟造謠這東西沒有所謂絕對證據,官方自己都能搞錯如果是官方自己弄到造謠,那信者就不該因此受罪其實一切都是bz自己的錯,兩方都沒什麼問題
作者: zun620 (黑貓)   2016-11-06 16:37:00
不算造謠吧...
作者: BoAstala (最愛寶兒)   2016-11-06 16:44:00
roea68roea68好棒喔,懂得看英文,看中文都秀下限中文官方也是秀下限,GM也是秀下限,就你最懂我們只是玩家又不是專家,頂多資訊錯誤,哪來造謠?
作者: pipi5867 (夏影真是太好聽了..)   2016-11-06 16:47:00
我也記得訪談有說過 "幾乎不可能重複"而不是完全沒機會重複
作者: roea68roea68 (なんもかんも政治が悪い)   2016-11-06 16:48:00
總之兩邊就是衝突啦 要嘛BZ打了這patch note 又要說實際有可能會重複自打嘴巴
作者: double5566 (達波)   2016-11-06 16:48:00
一樓風向帶失敗開始轉移話題了...真的越來越誇張
作者: breakblue (深蒼)   2016-11-06 16:50:00
推文明顯說明了 帶風向失敗會是怎樣的一個情形
作者: mystery7631 (超潮設計師)   2016-11-06 16:52:00
roa也沒啥錯,就資訊不對稱而已,需要溝通法院為啥搞三級三審就是怕資訊有所遺漏
作者: devilshadow (大濕胸)   2016-11-06 16:54:00
資訊不同就把連結拿出來打臉就好,還要跑去檢舉也是
作者: mystery7631 (超潮設計師)   2016-11-06 16:54:00
如果今天真的有造謠情況反而不敢檢舉也不好阿
作者: OscarShih (Oscar)   2016-11-06 16:59:00
這次真的有說的很清楚:"BZ有說", 可以用造謠來辦無誤你可以用模糊的方式來說明,但不能用肯定句代表BZ發言不然什麼都來個資訊不同步,那誰都可以胡言亂語
作者: argus0519 (尿破小便斗的神人)   2016-11-06 17:01:00
樓上點出重點...
作者: mystery7631 (超潮設計師)   2016-11-06 17:05:00
阿那連結,不就官方自己跳出來用不是bug的口吻說了,沒一套標準那不就看心情
作者: beansop (黑澀幽默)   2016-11-06 17:10:00
官方有明確說this is not a bug嗎? 他只說了幾乎不可能發生nearly impossible吧
作者: OscarShih (Oscar)   2016-11-06 17:11:00
在暴雪有正式出來表明是不是issue時,你不能幫他下結論腦補網友是小事,腦補藍帖我不知道你是想找工作嗎
作者: mystery7631 (超潮設計師)   2016-11-06 17:14:00
你只看到bz說bug我只看到bz說低機率正常,都是bz說,這不是資訊不同步的問題嗎!同步了就知道bz自己搞不清楚。判定造謠應該是那種概觀明確的錯誤扭曲成正確,且沒有自任何官方的消息才算是吧...
作者: OscarShih (Oscar)   2016-11-06 17:15:00
BZ自己沒有肯定 不代表 你可以幫他肯定
作者: chx64 (雪人)   2016-11-06 17:16:00
抱歉 BZ有沒有肯定這個問題目前就是兩造說法但事實就在眼前 手捏BZ9/6英文熱修的 不覺得自打臉?
作者: XiaoAnn (小安)   2016-11-06 17:17:00
版皇想怎麼判就怎麼判 不要有意見好嗎?
作者: OscarShih (Oscar)   2016-11-06 17:18:00
對版規判決有意見不都是申訴嗎,還是PTT的方式有改?
作者: chx64 (雪人)   2016-11-06 17:18:00
話說到底 這是我們玩家的問題? 還是BZ修BUG的問題?
作者: alan5 (小安)   2016-11-06 17:20:00
我先砍你的頭 阿 砍錯了抱歉喔
作者: mystery7631 (超潮設計師)   2016-11-06 17:20:00
bz說了2套說法,那你講哪一套都不是『造謠』
作者: chx64 (雪人)   2016-11-06 17:20:00
證據我也幫忙提了呀 版主硬要事主提是因為拉不下臉嗎?
作者: OscarShih (Oscar)   2016-11-06 17:20:00
暴雪沒有表明,是暴雪的問題不代表網友可以幫暴雪下一個結論
作者: seraphimmoon (秋日風清)   2016-11-06 17:21:00
兩造我會相信patchnote啦,畢竟GM跟客服有87%機率是工讀生,但不可否認素質真的需要改進
作者: OscarShih (Oscar)   2016-11-06 17:22:00
尤其是重覆橘裝這件事有可能是重大issue
作者: roea68roea68 (なんもかんも政治が悪い)   2016-11-06 17:22:00
9/6熱修 但現在bug又出現 跟 BZ不認為這是BUG
作者: chx64 (雪人)   2016-11-06 17:22:00
既然是暴雪的問題又怎麼能怪玩家認為如何?甚至說是造謠?
作者: sumarai (Pawn)   2016-11-06 17:22:00
呵呵,先砍你頭再說
作者: alan5 (小安)   2016-11-06 17:22:00
相信patchnote歸相信patchnote 你現在是說BZ的GM不代表BZ?
作者: seraphimmoon (秋日風清)   2016-11-06 17:23:00
本來就要事主,對這件事來說你只是路人,自己的權益自己爭取
作者: chx64 (雪人)   2016-11-06 17:23:00
可惜中文版的patchnote還被嫌翻譯錯誤呢...
作者: OscarShih (Oscar)   2016-11-06 17:23:00
你不能直接暴雪下結論, 這是最重要的幫
作者: chx64 (雪人)   2016-11-06 17:24:00
事實都在眼前了 還需要什麼結論? 你也在幫人下結論嗎?
作者: OscarShih (Oscar)   2016-11-06 17:24:00
不要話說了,又說阿事是你家的事,你為什麼要聽信網友
作者: chx64 (雪人)   2016-11-06 17:25:00
既然都不能下結論 不就代表這事情有爭議 那又何來造謠?
作者: OscarShih (Oscar)   2016-11-06 17:25:00
有爭議的東西,你可以完整把爭議點提出來
作者: seraphimmoon (秋日風清)   2016-11-06 17:25:00
你可以去看我上面推文,我有說GM不代表BZ?我說的是還是代表官方吧?只是你限縮在這兩個選擇當前提,我信patchnote而已
作者: beansop (黑澀幽默)   2016-11-06 17:25:00
某人真的選擇性都不聽人說話的耶我佩服
作者: chx64 (雪人)   2016-11-06 17:27:00
抱歉 事主的結論出自台灣客服...只是你們覺得不可信所以事情變成 台灣客服在造謠...那如果台灣客服真的不專業在造謠...事實又怎會出兩件一樣?
作者: OscarShih (Oscar)   2016-11-06 17:28:00
patchnote和官方Q&A才能算是暴雪發言
作者: seraphimmoon (秋日風清)   2016-11-06 17:28:00
bug沒修完整不就有機會遇到…
作者: sumarai (Pawn)   2016-11-06 17:29:00
客服也算官方好嗎…
作者: mystery7631 (超潮設計師)   2016-11-06 17:30:00
你覺得你應該先搞懂何謂造謠,結論是bz自己下的,只是有2套流傳,如果官方自己下錯結論,那是官方的問題
作者: playerlin (PlayerLin)   2016-11-06 17:30:00
GM也是代表BZ,但另外一個問題是BZTW能代表BZUS嗎? :P不過都是BZ官方人員這點是沒有問題的。
作者: axiall (大樹底下好乘涼)   2016-11-06 17:31:00
bztw大概只能代表智凡迪吧 :p
作者: playerlin (PlayerLin)   2016-11-06 17:31:00
既然是官方的說法,造謠這個可能有一點點薄弱...
作者: OscarShih (Oscar)   2016-11-06 17:32:00
會不會出2件橘裝已經算是遊戲程式部份的東西了
作者: playerlin (PlayerLin)   2016-11-06 17:32:00
但是BZTW還是間分公司沒錯吧,不是第三方代理商。
作者: mystery7631 (超潮設計師)   2016-11-06 17:32:00
你看阿,我也可以說你是造謠,你憑什麼說『patchnote和官方Q&A才能算是暴雪發言』為什麼你幫bz下『誰才是官方』的結論
作者: seraphimmoon (秋日風清)   2016-11-06 17:33:00
所以只要事主拿ch那張圖去給版主,且圖內容是事實這警告就撤了阿,不知道在吵啥
作者: OscarShih (Oscar)   2016-11-06 17:33:00
OK, 我用"才"是錯的, 你可以檢舉我造謠, 我不會反對你
作者: chx64 (雪人)   2016-11-06 17:33:00
說真的 如果GM或是官方論壇客服認為不能代表官方那真的沒什麼好討論的了
作者: OscarShih (Oscar)   2016-11-06 17:34:00
前面我就說了,這判決有問題就申訴, PTT流程不都這樣
作者: mystery7631 (超潮設計師)   2016-11-06 17:35:00
概觀認定bz客服是官方的遠遠大於不是的多把,需不需要辦個wow全民投票阿
作者: seraphimmoon (秋日風清)   2016-11-06 17:35:00
它代表官方,但目前台BZ的素質我只能科科了
作者: sumarai (Pawn)   2016-11-06 17:35:00
反正先砍你頭再要你補證據也不是第一次,之前某版友連講親身經歷也要被桶了
作者: beansop (黑澀幽默)   2016-11-06 17:35:00
其實在ptt看多了某些人不就真的喜歡吵而已把這個當樂趣啊我也是醉了
作者: seraphimmoon (秋日風清)   2016-11-06 17:38:00
照目前版規版主沒做錯阿,畢竟檢舉有附證據,該討論的是造謠這條需要修正我的意思就是程序上需要修正XD加個期限自清之類的
作者: a84474666 (wishofpray)   2016-11-06 17:47:00
踩在蛋上面那篇算嗎?
作者: chx64 (雪人)   2016-11-06 17:48:00
我是當時的事主之一 我認為算
作者: Allen0315 (老艾)   2016-11-06 17:54:00
這些新版主上任以來到現在一直都這樣判 不意外底下那篇要不要順便判一下造謠???
作者: OscarShih (Oscar)   2016-11-06 17:57:00
你去檢舉阿...版主不是公務員
作者: argus0519 (尿破小便斗的神人)   2016-11-06 18:09:00
哪一篇?這樣丟一句話是要我請神博杯嗎?
作者: mystery7631 (超潮設計師)   2016-11-06 18:13:00
批評簡單做事難,版主並不是神,不要玩壞了啦!
作者: garfunkel (聯盟德魯伊尋25人團公會)   2016-11-06 18:13:00
偽善不欲人知的艾倫大大參戰囉
作者: OscarShih (Oscar)   2016-11-06 18:15:00
發言有空白讓我想起以前有個多隆的傳奇人物
作者: queen100724 (BayBaycad)   2016-11-06 18:16:00
這a大版主不意外啦
作者: diefish5566 (LOL板李奧納多皮卡丘)   2016-11-06 18:17:00
建議趕快下台 我想要新玩具
作者: pig8409 (Grinbear)   2016-11-06 18:22:00
請問sumarai這樣算不算造謠XD
作者: guolong (+9吼溜肯)   2016-11-06 18:23:00
這三小?文字獄喔
作者: bobyacool (逼歐逼耶酷)   2016-11-06 18:44:00
wow板本來就是文字獄板啊 <--- 我這算造謠嗎? 板皇
作者: argus0519 (尿破小便斗的神人)   2016-11-06 18:47:00
沒有依據,怎麼造謠?怎麼判定文字獄?真的那麼想我當板皇嗎= =
作者: h0a9n1k8 (hazicasi)   2016-11-06 18:49:00
專門上來吵架的吧 可能連遊戲都沒玩過
作者: Fewer (很少)   2016-11-06 18:51:00
當板皇就會下台惹
作者: wango   2016-11-06 18:52:00
我覺得客服那樣說就可以撤銷判決了,信賴保護原則嘛
作者: cuteclare (清兒)   2016-11-06 18:52:00
\下台/ \下台/ \下台/ \下台/ \下台/ \下台/ \下台/
作者: wango   2016-11-06 18:55:00
原判也沒啥問題阿,兩個月前就說是BUG了
作者: alan3100 (BOSS)   2016-11-06 18:58:00
判決也沒啥問題警告而已 被檢舉過份解釋也是會誤導別人主詞寫"BZ說"跟"GM說" 對大部分的人信賴程度就不同
作者: o035016 (魯蛇好吃)   2016-11-06 19:09:00
言論是否造謠,跟言論是否屬實,看似相同實有差異這個事主所述未必是事實,但應該不是算造謠不過這本來就很難啦,板規就是用來控制言論,其實廣義來
作者: DEVIN929 (厭倦)   2016-11-06 19:11:00
造謠應該是帶有犯意 沒有犯意的錯誤言論能當造謠嗎?
作者: o035016 (魯蛇好吃)   2016-11-06 19:11:00
說就是文字獄,那也是沒辦法的事有沒有犯意這種事是查不出來的,不能當作基準
作者: initial1635 (AmazingTWman)   2016-11-06 19:13:00
有人說你犯罪 所以我先關你兩天 你得自己證明清白
作者: seraphimmoon (秋日風清)   2016-11-06 19:15:00
犯意這種主觀的東西要用客觀來判斷,現實可能有做準備與否來判斷,網路上可能就一句話,很難判斷
作者: bobyacool (逼歐逼耶酷)   2016-11-06 19:15:00
問題是造謠這個可以幹嘛? 頂多算是他接收錯誤資訊而已
作者: breakblue (深蒼)   2016-11-06 19:16:00
所以才說 有些人不是在玩wow 是在玩wow版
作者: bobyacool (逼歐逼耶酷)   2016-11-06 19:16:00
用腦子想頂多就是他被GM唬爛而已 造謠?(笑
作者: seraphimmoon (秋日風清)   2016-11-06 19:18:00
有些人就為了爽而已阿,就像鬥版主能幹嘛?不能拿有沒有好處來判斷
作者: OscarShih (Oscar)   2016-11-06 19:18:00
那就來修正造謠這條版規
作者: BoAstala (最愛寶兒)   2016-11-06 19:23:00
先修正版主的腦袋比較實際,檢舉人PO個連結就下判然後鄉民不滿意就先扣一個愛吵架愛鬥版主的帽子
作者: bobyacool (逼歐逼耶酷)   2016-11-06 19:24:00
質疑判決=鬥板主? 的確啦 皇城應該一派和諧 哈哈
作者: BoAstala (最愛寶兒)   2016-11-06 19:25:00
現在是不是不能說反對意見,現在是不是反對就叫吵架當事人吃麵很燙是不是不可以在旁邊喊燒?不可以就鎖文啊
作者: OscarShih (Oscar)   2016-11-06 19:26:00
那是你自己在想的吧,有人說不能提反對意見嗎
作者: wraith1215 (雞腳)   2016-11-06 19:26:00
我是覺得修正腦袋這種詞跟人生攻擊差不多推文前三思自重
作者: wraith1215 (雞腳)   2016-11-06 19:27:00
幹錯字 *人身
作者: BoAstala (最愛寶兒)   2016-11-06 19:27:00
無所謂,該判就判,給大家看看板主的氣度,我無所謂
作者: seraphimmoon (秋日風清)   2016-11-06 19:27:00
文字獄也是褒詞,用這種詞再來說別人扣帽子,好棒棒
作者: breakblue (深蒼)   2016-11-06 19:27:00
說是人生攻擊也不算錯就是了
作者: wraith1215 (雞腳)   2016-11-06 19:28:00
先罵人 在問別人有沒有氣度是哪招阿
作者: OscarShih (Oscar)   2016-11-06 19:28:00
就直接放絕招了吧,沒被限制跳進來說被不能說怎樣
作者: double5566 (達波)   2016-11-06 19:29:00
乖乖等下次機會吧 再鬧下去反皇軍只會更臭而已...
作者: OscarShih (Oscar)   2016-11-06 19:29:00
然後又所自己無所謂, 是希望很多人所謂你嗎當已經在什麼反不反軍不軍這種劃分族群對立的做法已經不是就事論事了, 是來吵架的
作者: BoAstala (最愛寶兒)   2016-11-06 19:30:00
O大你什麼都想插一腳說真的不需要你來解釋我的態度
作者: seraphimmoon (秋日風清)   2016-11-06 19:30:00
說別人版皇、文字獄可以,別人說吵架鬥版主不行,你是有所謂還無所謂?我頭好痛
作者: breakblue (深蒼)   2016-11-06 19:31:00
真的無所謂就不會推文回一堆了
作者: OscarShih (Oscar)   2016-11-06 19:31:00
就是很在意又不在意那種棉密細緻的感情
作者: breakblue (深蒼)   2016-11-06 19:32:00
其實這叫傲嬌 我才不在意呢 我真的無所謂喔 哼 (甩馬尾
作者: OscarShih (Oscar)   2016-11-06 19:32:00
傲嬌本質上是嬌阿, 這個好像不是XD
作者: o035016 (魯蛇好吃)   2016-11-06 19:39:00
板主手上有明確反證的情況下,基於罰則輕微且申訴容易,省略讓事主事前答辯的機會,說穿了也沒有哪條板規規定不行。畢竟幾乎所有的板規都是這樣簡易判後申訴來執行的,看板人力應該不足以每個判決都徹底偵查吧…一定會有缺陷,但申訴也很容易,制度就是這樣設計的。
作者: OscarShih (Oscar)   2016-11-06 19:39:00
在進來PTT時,在你發文或推文時,也代表讀過版規並同意了版主也只是接單,看著內容下判決,這沒有大法官或陪審有問題就申訴, 是PTT的主要交流管道,我以為這十幾年PTT都是這樣子處理的真以為版主像皇帝巡民一樣哪那麼閒,那還需要檢舉嗎造謠這版規有問題,就來處理這條版規而已
作者: BoAstala (最愛寶兒)   2016-11-06 19:54:00
O大護航不遺餘力,在下深感佩服
作者: enchyi (En)   2016-11-06 19:57:00
O大今天也是正常運作呢~
作者: OscarShih (Oscar)   2016-11-06 19:58:00
不是橘裝的話題你也來插一腳幹嘛XD
作者: breakblue (深蒼)   2016-11-06 20:00:00
等哪天汁液都不汁液了 就會不正常運作了(意義不明
作者: a84474666 (wishofpray)   2016-11-06 20:05:00
可能前面問得不清楚所以重問一次,如果babyface1977提出chx64那些,警告會能夠被撤銷嗎?
作者: asgard1991 (蟹腳)   2016-11-06 20:08:00
修文不是有寫...
作者: a84474666 (wishofpray)   2016-11-06 20:09:00
抱歉請問是16:03到16:05那段算是可以的意思嗎?算是可以的話就抱歉重複問了,因為那段前後看另外兩位版主的推文我自己感覺是台灣客服團隊說得不用管了相對於踩蛋那篇提到版友證實就撤銷了,可是這篇還沒所以才會進一步確認
作者: karry0121 (Bisal)   2016-11-06 20:22:00
檢舉不受理不就吃案 某樓到底在說什麼啊
作者: asgard1991 (蟹腳)   2016-11-06 20:32:00
看當事人有沒有提出來。
作者: argus0519 (尿破小便斗的神人)   2016-11-06 21:04:00
誰說的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代不代表官方
作者: loyal325 (米拉)   2016-11-06 22:25:00
小題大作
作者: jerryliau (SleepingGod)   2016-11-06 22:42:00
噓板皇
作者: sasakihiroto (白狗)   2016-11-06 23:04:00
現在流行先攻擊別人腦袋 被關再靠杯警察沒氣度 神一般的邏輯
作者: guolong (+9吼溜肯)   2016-11-06 23:20:00
媽的啥鬼,當fb粉絲團經營嗎?
作者: kikipig (超帥銀行員)   2016-11-06 23:53:00
我只看到護衛犬
作者: babyface1977 (風小呆)   2016-11-07 00:35:00
https://goo.gl/CKFCJ2 我玩的是哪一國WOW?我不在乎警告不警告,至少我的回文是看台灣官方感謝chx64縮網址to某樓 Chaox:我比較喜歡Bz 的Ultra Soul
作者: o035016 (魯蛇好吃)   2016-11-07 04:43:00
話又說回來,這種答辯證據應該不需要本人提出吧。既然有人幫他提了,應該就可以直接撤了...
作者: chx64 (雪人)   2016-11-07 07:30:00
更嚴謹一點版主在下判之前本來就應該自己正反兩方都查證況且檢舉人自己提出的檢舉最後都抱持著疑問而且提出的證據也與事實不符(就是出兩件一樣給你看)但我們不會去說 "哎呀~官方藍帖不可信" "官方素質真差"也沒必要幫事實如何下結論 畢竟事實就是出兩件一樣自打臉在要求別人申訴照程序之前 怎沒思考下判前先照邏輯查證?現在他人提出證據還要求被告自己提出是拉不下臉大可承認
作者: ccode (廢柴)   2016-11-07 08:44:00
問一下,如果有人不厭其煩地用片面資訊檢舉,版主都會判嗎簡而言之就是濫用,應該理解的一樣:P
作者: seraphimmoon (秋日風清)   2016-11-07 11:20:00
某人還是搞不清楚爭點在哪,叫別人別下結論自己又下拉不下臉的結論
作者: chx64 (雪人)   2016-11-07 12:30:00
叫人別幫下結論的不是我 你先搞清楚狀況 也請別自打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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