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次競爭首殺競爭受到許多玩家關注,原因不外乎
A. Method 實況轉播
B. Limit 進度相當
這麼激烈的競爭我當然曾想過要開個賭盤,
只不過『暴雪最終用戶授權協議』其中有一段這麼寫著:
1.3.3.禁止商業使用:
整體或部分地利用平台或遊戲作為任何未被本協議暴雪授權的商業用途,包括但不限於
【中略】
(v) 未經授權組織、推廣、助長或參加任何涉及以暴雪遊戲結果或其他任何方面
進行押注賭博的活動,無論該活動是否在適用法律下構成了賭博行為。
我曾詢問過BZ人員,PTT上開賭盤到底算不算違反遊戲規章?
雖然他回答:目前從寬認定是現金;但他仍表示需要再請示內部。
原因是條文中的「無論是否適用於法律上的賭博行為」
這解釋空間太大,如果因為開賭盤而被檢舉實在得不償失。
尚未得到正式回應前,我個人傾向不會開賭盤...
我稍微補充:
前陣子台暴有來訊希望某篇討論遊戲漏洞的文章可以刪除,
內容援引『暴雪最終用戶授權協議』中的 1.3.2.1 條規定(參考文末)
正是因為這一件事情所以讓我產生疑慮。
現在BZ只是來信希望我們去刪除這篇文章,那如果要做懲處呢?
貼文的人不是我,我自當可以無視,但我想這非本意。
https://i.imgur.com/DuofcAA.png
https://i.imgur.com/GxofwhS.png
簡單的說就是:
台灣暴雪有人在看版面(哪怕是PTT,隔壁巴哈或者是其他論壇皆是)
DBM作者是不是也在文章中跟各位說千萬別在遊戲中或是BZ社群裡面去談Donate的事情?
而且言詞中還強調可能會受到懲處。
由於BZ對於這規章具有完全解釋權,可能比版皇還大了很多倍。
BZ的法律顧問團隊 VS PTT的小小版務 我想我會選擇謹慎一點。
所以我才會請BZ內部確認,P幣是否可以規避這一條規定...只不過還沒有回應罷了
PS, a reminder, don't post this in game.
I don't want myself or any of yougetting in trouble with blizzard.
No soliciting or advertising in game. [中略]
This can be seen as violation of blizzard solicitation policy.
Same for officialblizzard forums.
1.3.2.1.使用作弊程式:
未經暴雪明確授權的方法, 對遊戲產生影響及/或不當推動遊戲進行,
包括利用遊戲內含的缺陷, 由此使得作弊者或其他玩家獲得了未使用
該方法的玩家無法獲得的優勢;
如果各位要說我膽小怕事,我會欣然接受這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