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webguy (網仔)
2014-08-18 16:11:50教學科目:投資學、金融證券法規
學校地點:桃園地區
工作期程:103學年度第一學期(九月中旬開始)
授課時間:週三早上或週五下午
條件要求:1.財金或商管法律碩士學位;2.已取得講師證書;3.有2年以上相關經驗或相
關證照者優先。
聯絡方式:學位證書、講師證書(一定要有,我們來不及送審)及相關證件,
寄至cehuang01@gmail.com
主旨請註明「應徵兼任講師–(您的姓名)」。
資格符合者另行通知,不合者恕不另行聯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