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為版面使用相關規範條文部分:
1. 禁求著作權出版品。
《違者可不警告後砍文,設退文一篇並水桶一週》
1.禁止以違反著作權法的方式去徵求所有有版權之出版品或是著作權物。
(包含有爭議之檔案) 討論影音軟體(PPS、風行網、使用快播軟體網站等)
的使用 或 內容相關話題。
免費之共享軟體不在此限。
2.資訊軟體由於著作權各家軟體廠商認定標準不一,為保護版友,固認定從
嚴亦不得於板上徵求、借用原版軟體合法著作權物(光碟、序號等)。
3.禁止徵求任何影音出版、書本著作權物之任何備份型態以及方式
(影本、檔案、備份光碟等),
但線上影音連結目前不禁止,但法律責任請該網站、部落格之擁有者
自負法律責任。
4.徵求著作權出版物品者除非特別說明需求為購買之方案或是商業網站連結
或是商借閱覽視聽(資訊軟體除外)否則一律視同違反本板規規定。
(20140916修訂 版規1-1)
2. 禁涉及金錢之求職、商業、借貸及賭博行為。
《違者可不警告後砍文,水桶一週(1.2項加計退文退回)》
1.商業廣告文、網拍廣告文一律禁止
變相廣告文或宣傳拍賣賣場經檢舉查證屬實亦水桶一週。
2.涉及金錢之賭博亦不可在此徵求。
3.家教、工作、模特兒等任何行業徵才求職行為皆不可在此徵求。
4.版友揪團吃吃喝喝者不在此限。
5.招、求租,買賣,借貸錢財、押金等行為文章也予以禁止
6.如本文要求查閱簽名檔或是名片檔,則簽名檔或是名片檔內容
視同本文,但字數不計算。
7.文中敘述明顯徵求幫忙代刷信用卡換取現金行為予以禁止
8.對於文中出現:車馬費、茶水費、便當費、油資、免便當費車資等
相關字句的,視同本條文處分
(20130318修訂 版規2-5)
3. 禁徵指定異性之聯誼、出遊、學伴、外拍,以及徵求戀人、一夜情。
《違者可不警告直接退文退回並水桶一週》
1.禁止尋找真、假情侶,真、假結婚(同性、異性戀情皆不可)。
2.文章內無論是否有徵求同性,有註明異性優先錄取者,
或除店家優惠外 任何有性別差別待遇的徵求(限定異性接送、免費等)
皆屬違規
3.禁止徵求帶有曖昧或戀情之各種聊天方式(包含網路轉體、視訊、電話等方式)
任何形式的真心話、真心話團聊天以及文內未註明聊天方式、且帶有地點提示、
並徵求異性的聊天,也視為違反此項。
4.禁止帶有妨礙善良風俗特殊風化場所之揪團或是聯誼
5.如本文提示查閱簽名檔、名片檔、他板文章或是網頁連結,
則相關內容視同原文,但字數不計算。
6.無論標題為何,只要本文有指定或異性優先且出遊或是聯誼的意思,皆屬違規
7.徵求協助至他板發文中有PO出代發(轉)內容,即認定違反板規
(20150417微調 版規3-3、3-6)
4. 每人每日文章最多三篇,每篇字數20字以上,不得一行文或注音文。
《違者除多PO外,S標記警告後砍文並水桶一週》
1."ㄟ"請用"欸","ㄜ"請用"呃",很多表示語氣的"字"其實都可以用國字表
示。
2.詢問字音,或討論有關注音等問題者不在此限。
藝名與表情符號等需以注音表示者不在此限。
3.字數定義:a.標點符號、表情符號等不算字,
b.以多個英文或數字組成一個詞義者,皆認定為一字。
如網址,電子郵件或其他英文單字。
c.回文所引述之原文以及簽名檔,發文提示亦
不列入文章字數。
d.用多個字組成一個大字,或是圖皆認定為一字。
4.篇數定義:PO完砍除的文章也包含在一天三篇之內,並非砍除就不算
三篇。或查同一人申請多個帳號並在本版發表篇數高過三篇
一經版主發現或是檢舉不經警告直接執行處分。
單日每多PO一篇則多計一週水桶處分,得累計計算,
5.如事後修文造成文章字數不足者,一經檢舉視同本規定處分。
6.無論字數是否超過20字,凡一行文則依照本條版規處分。
7.留查條款:
觸犯本條文首犯者如於二日內,寄站內信告知版主群非故意觸犯
,版主群判斷後屬實後得於隔日協助解除水桶,
並列為〝留查名單〞,保留三個月。
名單內ID如再犯則加計一週(共兩週)處分,留查名單ID三個月後
未再犯則主動解除留查狀態。
如因違反板規4且水桶處分超過一週,則不適用於留查條款。
(20140916修訂 版規4-4、4-7)
5. 禁落落長揪、出團或是聯誼經驗分享文、心得文。
《違者S標記警告後,砍文並水桶一週》
1.為避免被上列文佔滿版面,故全面禁止相關揪、出團、聯誼後心得文章。
2.發表與版旨無關的文章(內文無徵求意旨、問安文內文無問安)
(20140916修訂 版規5-2)
6. 禁特殊徵求文。
《違者可不警告直接砍文,設退文一篇並水桶一週》
1.舉凡各種徵求性暗示或是行為(接吻、作愛等)的文章,皆不得在此徵求。
2.舉凡各種徵求與他人直接作肢體接觸的文章,皆不得在此徵求。
如:擁抱、牽手等。
3.徵求負面事物、違反中華民國法律等事物之文章,亦不可在此徵求。
如:徵求罵髒話、自殺的方法、報復傷害他人的方法。
4.禁止有任何以人體性徵器官的長度大小作為徵求標準者
或是任何西斯化的文字(SM 性經驗....等 )和徵求聊聊性經驗、18禁等話題的!!
文中若提及可聊18禁、成人話題、深夜話題等等暗示,皆視為違反6-4
5.禁止任何未經醫療機構經手之任何人體的器官遺骸與分泌物之徵求
6.禁止二手貼身內在衣物之徵求
7.禁止所有藥品(感冒藥 成藥 減肥藥 安眠藥等所有藥物)
及醫療器材(包括 隱形眼鏡、隱形眼鏡藥水、衛生棉條、保險套等物品)
之相關徵求
8.禁止徵求 〝報帳用途〞 之 發票、收據、一般各類票根與
交通運輸(火車、公車、捷運、高鐵、客運、計程車)票根及收據
a.徵求文章須強制註明用途,未註明用途者,一律視同報帳用途處分
b.徵求交通運輸票根不得限定特定時間地點
(20140916修訂 版規6-4)
7. 禁止將私人恩怨帶到版上、隨意散佈他人資料。
《違者版主可不警告直接砍文並水桶一週》
1.舉凡真實姓名、電話地址、學校科系、非公開之電子資料(加密之相簿部
落格、MSN、SKYPE、電子郵件等帳號以及密碼)..等私人資料,
除非經過本人同意,否則皆不得在版上以發文、回文、推文、或於發文
本文中要求查閱特定網址連結、他板文章、簽名檔、名片檔、部落格相簿
等方式提供。
2.不允許針對特定板友或ID留言或是有相關徵求,
如果需要請直接寄信或水球至該板友。
3.禁止文章中貼出水球記錄、私人信件、IM軟體對話紀錄,以文字或截圖呈現
、ID刪掉、馬賽克亦同。
除經兩造當事人推文同意PO出的水球記錄簽名檔不在此限。
4.緊急急難救援事件或是協尋失蹤人口者不在此限。
5.文章中他人ID和暱稱部分亦須當事人同意才得發表。
一經當事人檢舉則不經警告立刻給予處份,檢舉時效為24小時,以文章發表
起始時間計算。
6.推文中ID和暱稱部分則是當本人推文警告後,則不得再推。
7.原發文者可以推文、修文、發文的同時(簽名檔亦同)等方式
限制特定版友(須有明確ID)及其分身不得再推該篇文章。
且不得限制超過三名以上,禁制說明不受版規7-2、7-5、7-6限制
又 如禁制說明裡面有多餘的人身攻擊則還是會依照 版規八處分
8.本條5、6、7之違規係告訴乃論(不告不理),檢舉時效需在24小時之內檢舉,
逾期不受理,以文章發生時間為準。
(20140916修訂 版規7-3)
8. 禁止在文章中使用不雅字眼及人身攻擊。
《違者不警告直接砍文並水桶一週》
1.以推文、推圖、發、回文、簽名檔、文章ASCII圖等可以組成文章內容
的要素以組合之方式表現的人身攻擊亦同。
2.不雅字眼或人身攻擊的文字定義依照字面詞彙的使用目的以及一般常理,
由版主心証判斷。
3.ID旁暱稱不在此限。
4.如有徵求罵原發文者己身的文章內出現不雅文字推文者,則處分原發文者
9. 嚴禁鬧板文章、禁引戰文(轉錄他版引戰文亦同)。
《違者視情節砍文或設退文,並水桶~永久停權處份》
1.舉凡洗板、以相當不恰當的言詞針對本板或是版友,皆全面禁止。
2.嚴禁轉錄他板引戰文章,或是發表引戰文章,引戰文章的判定
係由版主視文章後續討論狀況得以公告鎖文並對發文者處分。
3.鬧版情節嚴重,版主得依心証給予加重處分,或是設定永久停權ID
4.經常性發佈文章造成版友閱讀上之困難者(隱形文字、特殊方塊符號標題)
視同鬧版者。
5.經常性或多次違反相同版規者或徵求水桶者皆視為鬧板。
6.禁止未經同意使用他人ID發文造成他人假象者。
7.對於帶有嘲諷意味的模仿文得經原發文者檢舉後(不告不理)
版主得以心証判定鬧板與否,並給予處分
8.另外,惡意推圖文或濫用推圖文經版工公告警告不聽者,一樣水桶一週處分
9.本尊與分身視為一體,被水桶期間嚴禁再用分身po文及推文。
若經查證為同一人所為,水桶時間所有帳號水桶三個月,多次累犯者加重處分。
10.於內文或推文徵求或提供八卦、懶人包者,水桶一個月、文章劣退。
11.違反站方規定者,經查證亦比照鬧版處分。
(20140916修訂 版規9-5、9-9、9-10、9-11)
10. 對版務、版規有任何提議或對水桶處分有異議者,勿回覆、發布公告文,
請寄信至任一版主信箱。
1.如有什麼事情需要對版友提出呼籲,請先來信版主;
若自行發表,其後續相關責任本版恕不負責。
版主得刪除版面相關文章。
2.版主收到相關建議或是意見後得置入版主共同討論區討論,
並於一週內回覆版友
3.對於版友處分有異議者版主得於48小時內回覆。如無回應或再不接受則
請前往上級組務申訴
4.公告文章類別為版主群或是組長站方行使公務事項專用,
請勿回覆或是使用發文,如有此違規行為得水桶一週處分
作者: shyam 2013-01-01 11:01:00
咦...
作者:
Knukai (凱恩)
2014-09-16 11:09:00最新
作者: dontofu (凍豆腐) 2014-09-16 11:11:00
長長今天發超過三篇了
作者:
Knukai (凱恩)
2014-09-16 11:14:00交給我了 (搓手
作者: dontofu (凍豆腐) 2014-09-16 11:14:00
五樓是專業桶哥
作者:
Cardern (我的人生不想卡等)
2014-09-16 11:17:00已讀
(* ̄▽ ̄)/‧★*"*-_,.-*'`"*-☆(* ̄皿 ̄)/‧★*"*-_
作者:
novtern (信信)
2014-09-16 11:34:00請問徵求異性哄睡 算嗎? 雖然沒指定聊天內容
作者:
angelH0516 (真˙安喬之Maple超可愛)
2014-09-16 12:07:00沒有成人跟深夜話題了哭哭
作者:
twoKBOy (煩~)
2014-09-16 12:08:00樓上不要傻了 (菸~
作者:
Dopin (ats.twbbs.org)
2014-09-16 12:12:00我都沒徵過深夜跟成人話題 還是不懂啥是哄睡 (死)
作者:
Csir (張胖胖)
2014-09-16 12:42:00我愛樓下
作者:
twoKBOy (煩~)
2014-09-16 15:17:00我愛樓上
作者:
lilac002 (弓長洞洞兩)
2014-09-16 23:14:00可惡有懶人包嗎
作者:
FineJar ( Nora, 果凍.)
2014-09-18 12:20:00新板規超棒的板主們辛苦了!!
作者:
G8MO (永慶 房地產工程師 八毛)
2014-10-06 17:37:00可惜 我在高雄
作者: irene2772193 (79) 2014-10-09 04:16:00
好der
作者: Abugi (基) 2014-10-11 00:23:00
好,那明天就在那邊見
作者:
ioci (芋頭化了不要撈)
2014-10-11 03:20:00聊聊愛在頭七天
作者:
type242 (養豬人家)
2014-10-11 18:27:00...
作者:
rew5252 (HueiHuei)
2014-10-11 23:40:00晚上找人喝咖啡數星星
作者:
ioci (芋頭化了不要撈)
2014-10-13 12:14:00你通過東海龍宮主辦比武招親第一關備審資料
作者:
type242 (養豬人家)
2014-10-13 19:57:00可以
作者:
ioci (芋頭化了不要撈)
2014-10-13 23:07:00龍王英文也不錯
作者:
Csir (張胖胖)
2014-10-19 20:49:00我愛樓下
作者:
maskao (故障)
2014-10-20 20:12:00請問可否政治活動徵人呢
作者:
type242 (養豬人家)
2014-10-29 11:07:00睡覺
作者:
p289289 (真無聊~來聊天吧~)
2014-11-12 03:03:00別間的勒
作者:
zen0909 (小謝)
2014-11-13 14:24:00版規徵異性這條根本多重標準想請問一下,為何有些嚴格有些寬鬆??標準不一致,而且一言堂又不能在版上討論,當自己家開哦
作者:
p289289 (真無聊~來聊天吧~)
2014-11-21 03:54:00衝了
作者:
s87269x (麵筋)
2014-11-26 02:10:00來得及去找龍王喔
作者: tassdar (小戴) 2014-11-27 00:09:00
聽起來像是讀研,我現在狀況也跟你差不多,薪水多點但是
作者:
KKB (制約與誓言)
2014-11-30 13:47:003
作者:
bake088 (苦夏)
2014-12-02 12:20:00#1KVJquaq [徵求] 認識台北肉食女 寂寞女這種限異性文能秒砍嗎 文多到板面烏煙瘴氣
作者:
youhou (YF)
2014-12-24 18:40:00啦啦啦
作者:
Ds209j (UCCU)
2014-12-25 11:55:00你會被龍王吃掉…
作者: lemel305 (小威) 2013-01-08 05:13:00
早安~我是肚子痛也不用睡了QQ
作者:
Titac (GAGA)
2013-01-08 16:46:00求卦!!!話講一半太傷了嗚
小弟第一次來汪踢...搞不懂的是,板上不少求line聊
作者:
FoxIz (The Past Memories)
2013-02-08 22:47:00這麼定調了。 那深喉嚨可以徵嗎?色戒可以嗎?這樣要一直發公告嗎?還是版主最棒自由心證?
作者: road1117 (羅德) 2013-04-11 21:37:00
隔這麼久 一開始是不敢找 再來是覺得一個人習慣了
作者:
n73 (時代的眼淚)
2013-05-07 14:02:00鸚鵡就開口對憲兵說:你最好快把我放了,不然我弟來你就慘了!憲兵就說:你弟來了也沒用..接著鸚鵡就大叫:英九!英九!快出來啊!我是英五!
奇怪,版規明明很清楚不能徵特定性別,結果一堆文章都在徵特定性別?
作者:
shadow0828 (Vugtis Of Shadow)
2013-06-26 15:29:00樓上想必沒看過3.6 或者第三條都沒看.......
作者:
LYL1127 (葡萄乾布丁\._./)
2013-07-13 15:19:00樓上!明明規定不能徵求特定性別*出遊* 聊天又沒有說不行只有帶有曖昧或戀情的不能徵求異性 不徵求異性也會水桶
作者: treble720 (Mr.王子 柳橙士) 2013-08-23 15:28:00
咦?不是820出來又被桶了嗎?
作者: kids8210 2013-08-26 02:19:00
推 @.@
作者:
jtta (小白)
2013-09-03 00:17:00邊運動邊補充…高招啊
作者:
royking (午夜夢迴)
2014-09-27 04:30:00秋風夜雨,該睡了…
作者: JenniferG (行動代號:ç妮佛) 2014-09-27 21:10:00
真的開放噓了哦
作者:
suc12345 (就只是一個短腿)
2014-11-29 23:26:00-////////////////-但我愛的是
我個人覺得 歐豬超可愛的耶 @@ 你不喜歡我換 豬歐好不?喔喔喔喔不 ..我推錯文了 ,,,ORZ
作者: flirtu (法拉提唷 我是男人) 2013-02-11 02:47:00
樓上好閃 希望新版主趕快到任
作者:
cu0920 (咖啡毛CU)
2013-02-13 13:29:00一日三篇是從凌晨12點開始算嗎 還是當天第一篇po文內24小
作者:
Csir (張胖胖)
2013-02-21 18:27:00我愛樓下
◢▆▅▄▃-㊣↙崩★╰(〒皿〒)╯★潰↗㊣-▃▄▅▆◣
作者:
Darknies (板橋許哈耐特)
2013-03-16 00:46:00那沒釋義出來的就是可以摟?
作者:
AnnySun (安妮孫)
2013-04-13 14:59:00求救版主。我是無意的 可以幫我刪除文章嗎我用手機發文der. 感謝
作者:
yyyaaa (無法入眠)
2013-04-15 06:57:00good morning
作者:
rqrqo (5566)
2013-04-16 17:09:00以寄信^^
作者:
WWWWW123 (嗨!我是5W)
2013-05-07 15:00:00我是正人君子
作者:
jessboxs (GIGABYTE)
2013-05-21 13:00:00哈哈哈!我以為改很快了,還是被發現
作者:
Hugh619 (步步)
2013-06-08 01:32:00是帥哥耶
作者: colorfuldays (美麗人生) 2013-06-27 01:34:00
版友bloodyberry侵佔人帳號,請入他line團者注意
作者:
SIAYATE (慕芸蘇格拉底)
2013-07-06 15:15:00晚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