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安各位觀眾!
小丹尼長大了,小丹尼長大了,
自從35年前那場發生在雪夜的大火帶走了他的父親,
小丹尼與母親離開全景飯店,兩人相依為命低調過生活。
就這樣時光飛逝,小丹尼現在已經變成大丹尼...
欸,不是,
是已經成為一位優秀的安眠醫生了!
以上正文結束,以下可以直接END。
汪踢晚安,我是女的七罪,今年37歲,不聊line。
前兩天去書店隨便逛逛,意外的發現我很愛的這位作者出新書了,
拿起來看了封底寫的介紹,頓時因為混雜著感動與興奮的衝擊而泛起淚光....
你們知道這位丹尼是誰嗎?
他曾經是一本書裡面的小男孩,這本書曾經翻拍過電影,
書的原文名字本來翻譯成閃靈,
因為電影比書更廣為人知,從此中譯本一律改名為:鬼店。
是的,我很愛的作者就是我心目中無可取代的恐怖小說大師:史蒂芬.金。
(註:
我平常不看恐怖片,不看鬼故事,
只有對他的愛讓我超越一切限制。)
除了看到舊識那種模糊又不確定的遲疑之外,我真的非常訝異他竟然會寫續集!!
好像當年的結尾還不夠轟轟烈烈,非要多拖好幾個人下去陪伴那些.....
嗯,不解釋。
書的內容還沒開始看,我喜歡先把作者要說的話看完,
或許是序,或許是結語;
他說他寫這個故事的心態已經和當年不是同一個人了。
我想也是,都已經過了三十幾年,任誰都會改變的。
雖然書被翻拍成電影大受歡迎,而後根據這位作者本人表示,他的原創簡直被改得面目全非,
也就是他很不滿意... 但是當年沒錢沒地位,誰要聽他的呢?
其實影像與文字各有各的表達方法,目的在於傳遞給觀眾的娛樂效果,
無論如何,電影跟書都造就了該類型的經典與翹楚。
我在想,有多少書中角色能這樣呢?
故事裡面過了三十幾年,同樣在讀者的現實人生也過了三十幾年。
這是一段不算短的歲月,
有些人長大了,有些人變老,甚至消逝;更有許許多多的年輕一輩還不到三十歲。
我是在十幾二十出頭的年紀開始看史蒂芬.金,
算起來看到丹尼長大是沒有相隔那麼多年,卻也有著久別重逢的喜悅。
史蒂芬.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