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8175 15 9/29 pooh751720 □ [問安] 花心
7. 禁止將私人恩怨帶到版上、隨意散佈他人資料。
《違者版主可不警告直接砍文並水桶一週》
1.舉凡真實姓名、電話地址、學校科系、非公開之電子資料(加密之相簿部
落格、MSN、SKYPE、電子郵件等帳號以及密碼)..等私人資料,
除非經過本人同意,否則皆不得在版上以發文、回文、推文、或於發文
本文中要求查閱特定網址連結、他板文章、簽名檔、名片檔、部落格相簿
等方式提供。
2.不允許針對特定板友或ID留言或是有相關徵求,
如果需要請直接寄信或水球至該板友。
3.禁止文章中貼出水球記錄、私人信件、IM軟體對話紀錄,以文字或截圖呈現
、ID刪掉、馬賽克亦同。
除經兩造當事人推文同意PO出的水球記錄簽名檔不在此限。
4.緊急急難救援事件或是協尋失蹤人口者不在此限。
5.文章中他人ID和暱稱部分亦須當事人同意才得發表。
一經當事人檢舉則不經警告立刻給予處份,檢舉時效為24小時,以文章發表
起始時間計算。
6.推文中ID和暱稱部分則是當本人推文警告後,則不得再推。
7.原發文者可以推文、修文、發文的同時(簽名檔亦同)等方式
限制特定版友(須有明確ID)及其分身不得再推該篇文章。
且不得限制超過三名以上,禁制說明不受版規7-2、7-5、7-6限制
又 如禁制說明裡面有多餘的人身攻擊則還是會依照 版規八處分
8.本條5、6、7之違規係告訴乃論(不告不理),檢舉時效需在24小時之內檢舉,
逾期不受理,以文章發生時間為準。
作者:
zxc56021 (遊俠小惡魔)
2015-09-29 01:35:00QAQ
作者:
pai08 (呼嚕嚕)
2015-09-29 01:36:00O_o
作者:
p5325063 (扌比 力口)
2015-09-29 01:37:00???
作者:
nunu831 (宇彬寶è²)
2015-09-29 01:38:00維尼寶貝o'_'o
作者:
zxc56021 (遊俠小惡魔)
2015-09-29 01:38:000814這樣也是算嗎(*됾д<)
作者:
q8355131 (I'M 131)
2015-09-29 01:39:00阿彌陀佛T_T
作者:
HDSM (真的不要睡過頭阿QwQ)
2015-09-29 01:44:00告訴乃論 所以是有人檢舉吧?
作者:
nunu831 (宇彬寶è²)
2015-09-29 01:46:00要當事人檢舉吧0.0“?
作者:
ogf9832 (魚魚 )
2015-09-29 01:46:00悲劇
5.文章中他人ID和暱稱部分亦須當事人同意才得發表。一經當事人檢舉則不經警告立刻給予處份,檢舉時效為24小時,以文章發表起始時間計算??????說啊偉大的桶神?
我想他們應該是覺得那個不算特定人吧 因為沒有把ID打出來 沒有針對的問題
這種就是版主自由心證了啊...只是連我這個路人都知道在說誰..你覺得版主會不知道嗎==
作者:
nunu831 (宇彬寶è²)
2015-09-29 02:00:00可是如果板規7有打說 禁止推文要打明確id那一般的人都會類推適用到整個板規都是要打到明確id吧至少我是這麼想的啦xD
我覺得~~~大家都叫他0814,如果打0814確實是針對,可是只打14,說是有特定誰似乎有點牽強耶...如果打345也沒人會覺得是我吧:|
作者:
nunu831 (宇彬寶è²)
2015-09-29 02:02:00姐姐不是要賴一下><
作者:
q8355131 (I'M 131)
2015-09-29 02:03:00原來是醬子
推文跟本文無關吧,,,這個只管制本文吧?像注音文就能在推文裡啊
關鍵字177/65/82然後82你在我下面出現我會被桶咪jj可以啊,找一大群兄弟一起
作者:
nunu831 (宇彬寶è²)
2015-09-29 02:06:00我也要妹紙芽jj你不是要去ㄘ飯
(  ̄ c ̄)y▂ξ 831一起阿 我正準備雞排攤椅子
(  ̄ c ̄)y▂ξ 加油~ 我要去吃午餐惹 阿咪超帥DERR
作者:
nunu831 (宇彬寶è²)
2015-09-29 02:07:00我要雞排 jj給我
作者: JenniferG (行動代號:ç妮佛) 2015-09-29 02:08:00
乾 原來注音文能在推文裡…我現在才知道…
作者:
nunu831 (宇彬寶è²)
2015-09-29 02:09:00妮佛姐姐要小心啊啊啊啊啊
作者:
Elmo411 (斬卍愛摸卍佛)
2015-09-29 02:11:00又不是你被捅是在激動什麼
作者:
Elmo411 (斬卍愛摸卍佛)
2015-09-29 02:13:00不都說請當事人按程序申訴了
所有問題都應可接受公評。不過。樓上已提到可經正常程序申訴。所以先別激動囉
作者:
twoKBOy (煩~)
2015-09-29 02:17:00個人見解:先假設版主是認為針對特定版友這點桶的(目前看來這最有可能),在這假設前提之下,攻防重點在於被桶者申訴時應說明文中所提不是版主認定的那個特定版友。版主也是人,只要是人在判斷事情上,就一定會有差異性,本來遊走在灰色地帶的文,風險就比較高(因為灰色的判斷就是會有差異性!) 小提醒:組務版規定,申訴之前必須先跟版主溝通過,所以當事者還是要寄信給版主溝通吧,不行的話再去組務。 對了為什麼這篇都沒人點雞排? 我好想吃rrrr
作者:
q8355131 (I'M 131)
2015-09-29 02:18:00我先點薯條~
作者:
dimand (鑽寶寶)
2015-09-29 02:19:00事情發展太快...颱風天我雞排供應商沒給貨阿QAQ
作者:
twoKBOy (煩~)
2015-09-29 02:20:00嗚嗚 晚上回家時想買~ 附近的鹽酥雞攤都沒開
作者:
dimand (鑽寶寶)
2015-09-29 02:20:00我油鍋都熱好惹說
作者:
nunu831 (宇彬寶è²)
2015-09-29 02:21:00煩哥我想要雞排芽
作者: JenniferG (行動代號:ç妮佛) 2015-09-29 02:21:00
煩煩好帥
作者:
q8355131 (I'M 131)
2015-09-29 02:22:00要切不要辣
作者:
q8355131 (I'M 131)
2015-09-29 02:24:00突然變鹹酥雞走向
作者:
dimand (鑽寶寶)
2015-09-29 02:25:00等煩哥帶風向等很久了
作者:
q8355131 (I'M 131)
2015-09-29 02:30:00果然兩位大老是風向王
作者:
dimand (鑽寶寶)
2015-09-29 02:35:00我在準備閹雞排很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