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30cm、F cup大大 大家好
小弟遇到一個奇怪的問題,看看大家是否可以協助解答。
我還是會去問一下建築師,但怕他豪小我,所以還是另外請教一下各位大大。
問題是這樣的
有位客戶擁有一棟供公共使用的建物(商場及停車場),依照法規需要申報一個
"建築物防火避難設施與設備安全檢查"的文件
他是有請建築師辦了,而且也通過了。
但是某天在辦理另一個案件的時候,市府人員質疑她的申報書上的樓地板面積
,與使用執照上的樓地板面積不符。差了大概10%約3000平方公尺。
請問各位大大,這個申報的面積一定會與使照上的面積相同嗎?
還是有合理的理由可以不一樣,例如某些用途的樓地板面積可以不需要申報?
還請有經驗的大大協助解答,感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