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兩天對一個女生很嚴厲地說:
「如果妳明知道不對還非要喜歡這個人,
但是做得到因為不想傷害他,
雖然喜歡、還是遠離,我就欣賞妳。」
很難嗎?因為她沒做到。
但其實沒有這麼難…只是需要努力。
我想起不久前一個姐姐跟我說的好多話,
我知道,當我們不是當事人的時候,說起來簡單;
我知道,我們都在努力;
我知道,至少有在努力。
嗚呼…
http://i.imgur.com/eOIfqkj.jpg
天氣變冷了,雨也下下停停的;
名字上的計數器又轉動累計起來,
而我滯留,是為了再次前進。
台北林口汪踢晚安
萬華等等見
記得吃晚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