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求] 高雄陪我去區公所調解

作者: mmnnbb2003 (Gentle)   2018-05-14 14:47:27
一個輕微的車禍,當場沒看到對方受傷,過沒多久就收到法院傳票,變成過失傷害刑案,
對方說他半月板破裂,我想徵求3人一同列席(通知書說可以推舉3人協同調解),想徵求陪
我狀膽的人,有無調解經驗都沒關係,去了不講話也沒關係,純粹就人多勢眾,對方應該
是想以刑事要脅,取得較多賠償金,如果人多,看他敢不敢獅子大開口。地點為苓雅區公
所,地址:民權一路85號1樓(請由後門進入),在市政府北門對面,立體停車場後面,時間
為5月16日下午2點20。要參加的人請聯絡我,LINE用電話號碼0983301066搜尋,當天請自
行前往,自行進場,先向大家說聲謝謝!
作者: Lv10 (等級10)   2018-05-14 14:55:00
拍拍 過失傷害真的麻煩
作者: horain (虎懶)   2018-05-14 14:55:00
你想法蠻天真的 其實..你現在需要的就是他半月板破裂是因為跟你發生車禍所致還是他的舊傷或者自己運動不小心受傷
作者: ann6328 (布布)   2018-05-14 15:03:00
半月板如果真的破裂很慘......
作者: horain (虎懶)   2018-05-14 15:04:00
在那邊想要以勢壓人..真的很天真 而且還是上網找不認識也無任何薪酬的人...對方人比你多 更好辦 錄音都開著..通常仗勢的一方 說話會比較洪聲
作者: sayo (甜心兒Q寶貝)   2018-05-14 15:12:00
推樓上,啊其實你如果會擔心對方以刑逼民,就調解不成走法院囉!要多少錢又不是真的喊喊就有
作者: gogin (愛查實價登錄的勾勾)   2018-05-14 15:15:00
調解委員會就是勸你和解 兩人金額加起來除以二處理
作者: sayo (甜心兒Q寶貝)   2018-05-14 15:26:00
賠償金額不是看雙方共識嗎?
作者: mmnnbb2003 (Gentle)   2018-05-14 15:28:00
本板不能有金錢交易,別酸沒共識的話不就要等著被判刑
作者: PTJobKing (Kimi ni todoke)   2018-05-14 15:30:00
你不是常在PT板嗎
作者: sayo (甜心兒Q寶貝)   2018-05-14 15:32:00
沒共識就調解不成立走法院啊你怎會覺得沒共識就等著被判刑....你484......
作者: mmnnbb2003 (Gentle)   2018-05-14 15:54:00
過失傷害,能不判嗎?484是甚麼意思?
作者: linche (伏特加)   2018-05-14 17:21:00
這個找認識得或找保險公司比較有可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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