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安
昨天5/1 在男女版發文以後 就下定決心和男朋友分手了
緊接著 和朋友在聊天的時候
沒注意到身邊友人的朋友(其實是來搭訕朋友的人
竟然摸走了我的錢包
而且他只是假藉要去上廁所摸走了以後
很好 我的現金12000(學生的學費
我的信用卡努力盜刷
而我竟然白癡回家才發現
請問 我可以去爆料公設找這個人嗎
打電話不接 line不讀
我報警了
掛失了
這是所謂人財兩失嗎?
對不起我很怨....T.T
告他
真的是為社會減少一個敗類
還是幫社會增加一個負擔呢
敗類是不是應該幫忙去淨灘
還是乾脆掩埋或者是找人打死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