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忙] 不知道有沒有懂法律的人可以幫幫忙

作者: love06120219 (小來)   2020-03-31 13:24:12
各位午安
新竹午安
剛剛在看社區LINE群組上
管委會在說要解決地下室停車場機車停車的亂象
想在停車場增加機車位
我就很有疑問
我買房子時 我有付公設比的錢
現在管委會想畫就畫
這個到底成立嗎????
我是覺得不成立啦
而且亂停車 本來就是一件不對的事情
沒車位在哭沒車位(每戶幾乎都是一個停車位 有些甚至沒有)
那我們買車位的人活該囉~~~
作者: type242 (養豬人家)   2020-03-31 13:30:00
不行,要區權會同意然後送建管處審核
作者: worm800816 (蟲蟲)   2020-03-31 13:33:00
要區權會表決
作者: love06120219 (小來)   2020-03-31 13:42:00
所以表決是少數服從多數嗎??
作者: type242 (養豬人家)   2020-03-31 13:45:00
這種情況不是屬於架設基地台,依照社區規約需要出席人數三分之二,然後四分之三的同意即可除非你們社區規約有改成更低的出席人數跟同意人數
作者: gogin (愛查實價登錄的勾勾)   2020-03-31 13:47:00
你可以看一下分管協議
作者: type242 (養豬人家)   2020-03-31 13:50:00
重點是如果沒送建管處審核,被檢舉要罰錢的,因為跟使用執照上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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