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9320 ! 211/02 chu015820 □ [徵求] 快樂
版規五 徵求文內文無徵求點
5. 禁落落長揪、出團或是聯誼經驗分享文、心得文。
《違者S標記警告後,砍文並禁言一週》
1.為避免被上列文佔滿版面,故全面禁止相關揪、出團、聯誼後心得文章。
2.發表與版旨無關的文章(內文無徵求意旨、問安文內文無問安
徵求文內文無徵求點、問題文內文無徵求問題點。)
3.無標題分類之文章,依板主判定內文是否切合板旨。
4.如徵求類標題、標題內容與內文為其他作品名或內文,內文無解釋
來源,或可讓人有聯想導致違反其他版規之虞,得由版主自行認定
是否違反版規並引用版規處理。
●79334 ! 11/02 mco520 □ [徵求] 安撫
版規七 文章中禁止貼出私人信件
7. 禁止將私人恩怨帶到版上、隨意散佈他人資料。
《違者版主可不警告直接砍文並禁言一週》
1.舉凡真實姓名、電話地址、學校科系、非公開之電子資料(加密之相簿部
落格、Line、SKYPE、電子郵件等帳號以及密碼)..等私人資料,
除非經過本人同意,否則皆不得在版上以發文、回文、推文、或於發文
本文中要求查閱特定網址連結、他板文章、簽名檔、名片檔、部落格相簿
等方式提供。
2.不允許針對特定板友或ID留言或是有相關徵求,
如果需要請直接寄信或水球至該板友。
3.禁止文章中貼出水球記錄、私人信件、IM軟體對話紀錄,以文字或截圖呈現
、ID刪掉、馬賽克亦同。(含手機APP聊天通話紀錄)
除經兩造當事人推文同意PO出的水球記錄簽名檔不在此限。
4.緊急急難救援事件或是協尋失蹤人口者不在此限。
5.文章中他人ID和暱稱部分亦須當事人同意才得發表。
一經當事人檢舉則不經警告立刻給予處份,檢舉時效為48小時,以文章發表
起始時間計算,但針對特定版友有徵求需求除外。
6.推文中ID和暱稱部分則是當本人推文警告後,則不得再推。
7.原發文者可以推文、修文、發文的同時(簽名檔亦同)等方式
限制特定版友(須有明確ID)及其分身不得再推該篇文章。
且不得限制超過三名以上,禁制說明不受版規7-2、7-5、7-6限制
又 如禁制說明裡面有人身攻擊或其他說明,則還是會依照版規八處分
8.本條5、6、7之違規係告訴乃論(不告不理),檢舉時效需在48小時之內檢舉,
逾期不受理,以文章發生時間為準。
9.如惡意重複修改禁推文名單視為鬧版,可以依照版規9來處理。
使用者 chu015820 、 mco520 禁言七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