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安午安晚安版主自由心證的版龜安安
眾所皆知,PTT鄉民們有情有義,特別是汪踢有一群同溫層超厚的OOO,如果有幸可以擠進這
個小團體,就能經常抱團取暖互相加油打氣,還能享受違反法律卻被版龜無視的特殊禮遇。
題外話
有人知道請安詞和問候語有什麼差異?
問世間,情為何物?
有些人,為了親情,在家裡任勞任怨給親人做牛做馬,時間久了成習慣,再久演變成情緒勒
索,不做不行。
有些人,為了友情,在公司吞聲忍氣讓同事招來喚去,次數多了成習慣,再久演變成情緒勒
索,不要不行。
有些人,為了愛情,在心裡委屈求全對伴侶百依百順,眼淚乾了成習慣,再久演變成情緒勒
索,不給不行。
同情/同理,這個從小被灌輸的美德,如果被無限制的索取,會怎樣?
試想,鄉民茶餘飯後放鬆看戲的地方,如果充斥著這些劇情,又會怎樣?
我跟大部份的鄉民一樣,只想低調潛水吃瓜看戲打嘴砲,如今有人硬要拉我上台搭戲,該怎
麼辦呢?
沒有血流成河,辜負鄉民期待。
為了讓戲更好看些,我來提供些題材。
依據性騷擾防治法,第二條:
本法所稱性騷擾,係指性侵害犯罪以外,對他人實施違反其意願而與性或性別有關之行為,
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一、以該他人順服或拒絕該行為,作為其獲得、喪失或減損與工作、教育、訓練、服務、計
畫、活動有關權益之條件。
二、以展示或播送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之方式,或以歧視、侮辱之言行,或
以他法,而有損害他人人格尊嚴,或造成使人心生畏怖、感受敵意或冒犯之情境,或不當影
響其工作、教育、訓練、服務、計畫、活動或正常生活之進行。
簡單來說,性騷擾成立與否必須符合以下其中之一:
1、違反其意願而與「性」有關之行為,且有條文說明情形之一。
2、違反其意願而與「性別」有關之行為,且有條文說明情形之一。
舉例說明:
甲在歐兔版發文,並要求回信者須附上本人照片/真相。
乙回信並附上「露臉」照。
甲可以根據前述第1項提出告訴「乙涉嫌性騷擾」,這是成立的。
(1)超過數以萬計的人公開承認看到彭O晏的臉就會性高潮,或者願意與其發生性行為,足
以說明除了常理認知的性器官之外,「臉」與性行為/性意願有關。是故,「露臉」算是一
種與性相關的行為。
(2)甲於發文內容要求回信者須附上本人照片/真相,乙也依此要求做出回應,是否有違
反甲的意願呢? 答案是「看臉」。意願是從主觀意識上的判斷行為。就像去百貨公司專櫃
購物,賣家卻拿出路邊攤品質,買家可以從主觀意識上判斷賣家違反其意願而拒絕購買,因
為買家要求的不止是商品,而是必須符合他心中標準/期待的商品。若乙的照片未符合甲心
中的標準/期待時,甲從主觀意識可以判斷乙違反其意願,因為乙的「臉」未符合甲的標準
/期待。
從上述兩點來看,皆符合性騷擾防治法陳述之要點,因此,甲提出告訴「乙涉嫌性騷擾」是
成立的,相關單位經檢舉人或當事者報案將必須受理。
依法條中處理程序之規定,受理性騷擾案件建立之原始檔案,其內容必須包括下列資料:
1、事件發生之時間、樣態。
2、事件相關當事人(包括檢舉人、被害人、行為人)。
3、還有其他的自己上網看。
針對天下無敵渣於2023年5月21日發文對本人提出「性騷擾」指控,文中已陳述經天下無敵
渣斷章取義、造謠抹黑之「事件之樣態」,經過數日後,卻未見其陳述「事件之時間」。
本人剛好有留存相關證據,在此提供第一批時間點協助天下無敵渣回憶:
2018年10月3日
2018年11月5日
2019年2月6日
2019年2月17日
2023年5月20日
有空再解密。
24小時內,公佈第二批時間點,如果沒意外的話。
提醒一下,性騷擾的行政追訴期是一年內,刑事追訴期是六個月內。公然侮辱和毀謗的追訴
期是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