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西海上強權的碰撞 part I

作者: montmartre (montmartre)   2016-07-30 20:34:30
一.鄭氏來襲前的臺灣
1624年,荷蘭人被大明軍隊驅逐出澎湖,喪失了在中國的貿易據點,在巡撫福建南居益的
暗示下,荷蘭人來到當時的“不毛之地”臺灣。1630年,與大海盜鄭芝龍簽訂了自由貿易
協定,跟中國商人進行大量的轉口貿易,並開始了為期38年的統治。
在荷蘭人統治之下的臺灣,以大員(今台南市)為其統治中心,其最高長官為臺灣(大員)長
官,掌握臺灣最高行政權。荷蘭人定期招開大員會議,成員由東印度公司(VOC)高級職員
、高級軍官擔任,並由臺灣長官擔任主席。在會中他們制定管理方針,簽訂和約,並頒佈
法律,其與會結果交由臺灣長官執行。
當時的臺灣漢蕃夾雜,中國人(漢人)約有2萬多人。多住在羅岷西亞市與熱蘭遮市鎮周邊
。荷蘭在臺灣採取王田制度,田為公司所有,中國人以佃農或雇員的方事進行耕作、捕撈
、商貿等經濟行為。中國人納稅、進行商業活動與提供勞力,而荷人則提供資金、生產工
具並維護社會秩序,展現一種荷漢共治的局面。
而居住在平地的原住民被稱為平埔族或熟蕃,其居住的村落被稱為社。像荷蘭人所在的台
江,就是西拉雅平埔族久居之地,上面有大大小小數十個社,其中最大的四個社為新港社
、蕭壟社、麻豆社、目加溜灣社。台江與其南北邊的村社則是公司的統治範圍。而其它地
方,例如嘉南、淡水等地的村社,公司根本鞭長莫及。
荷蘭人對平埔族採用武力與教化兩面手法,對不規順者以武力鎮壓,規順者則簽訂和平條
約;村社承認公司之統治權力,公司則指定村社內長老為其村社統治者。像最早與荷蘭人
結盟的就是新港社,對於反抗的麻豆社,荷蘭人則派兵鎮壓。1635年大員派兵475人加
2000新港社戰士對麻豆社進行討伐,第一天麻豆社就損失260人,全村3000戶被夷為平地
,最後被迫臣服並訂定了麻豆條約。
而盤據在台中縣南、彰化縣北,以及南投縣部分一帶的大肚社,勢力則更為龐大。大肚番
王為阿德狗讓,最盛時期多達27個村社,番王長期直接統轄之地則維持十五、十八個村社
,雖然於1645年表示臣服,但對荷蘭人采敵視的態度,處於半獨立的狀態。除了以蕃制蕃
,荷蘭人還以蕃制漢。像1652年的郭懷一之亂,荷蘭人驅使熟蕃攻擊中國人,被熟蕃殺害
的中國人有4~5000人之多。
在貿易上,荷蘭人與鄭家維持既合作又競爭的態度。一方面荷蘭人需要中國商人運來生
絲瓷器讓臺灣進行轉口貿易,另一方面,荷蘭人在日本最大的生意對手也是華商,而大部
份的船都是來自鄭家的旗下。尤其滿清與明朝的戰爭,來台華商減少,讓生絲供應變的不
穩,臺灣營收出了赤字。再加上1659年以後,鄭成功將要來台的謠言一直不斷。臺灣最高
長官揆一在擔心與煩惱中迎向了未知的1661年。
二.鄭軍決定攻台
金陵之役後,清軍奪回南京、鎮江等地,鄭軍元氣大傷。根據地只剩東南沿海一隅,如台
州、溫州、金廈等地。這些地方地蹙勢孤,不足以安頓軍民,其另尋根據之地,已是迫在
眉睫。
1661年1月,鄭成功在軍事會議上決定攻打臺灣。其楊英《從征實錄》中記載了鄭成功在
會中的談話:“天未厭亂,閏位猶在,使我南都之勢,頓成瓦解之形。去年雖勝達虜一陣
,偽朝未必遽肯悔戰,則我之南北征馳,眷屬未免勞頓。前年何廷斌所進臺灣一圖,田園
萬頃,沃野千里,餉稅數十萬,造船制器,吾民麟集,所優為者。近為紅夷佔據,城中夷
夥,不上千人,攻之可垂手得者。我欲平克臺灣,以為根本之地,安頓將領家眷,然後東
征西討,無內顧之憂,並可生聚教訓也”。眾將聽完,皆面有難色,宣毅後鎮吳豪更是直
言反對;因為他曾經到過臺灣,知道臺灣“風水不可,水土多病”,還說“港淺大船難進
”,紅毛“炮臺利害,水路險惡”描述了攻台的困難,前提督黃廷也出言附和。只有中軍
戎政(軍事行政官)楊朝棟揣摩上意,贊同此事,藩(鄭成功)嘉許之,攻台正式拍板定案。
三.鄭軍的編制與攻台兵力
來臺灣的首程部隊為13鎮11150人與400艘船,其編制為:
(1)右武衛周全斌1800人
(2)左虎衛何義800人、右虎衛陳蟒900人
(3)提督親軍驍騎鎮馬信600人
(4)左先鋒楊祖1000人
(5)中沖鎮蕭拱辰1000人、後衛鎮黃昭900人
(6)宣毅前鎮陳澤750人、宣毅後鎮吳豪 900人
(7)援剿後鎮張志900人、禮武陣林福700人
(8)水師羅蘊章600人
(9)護衛劉國軒300人。
加上七月後增援的二程部隊,總人數達2萬5000多人 (注4)。
四.荷蘭陸軍的編制與臺灣守軍兵力
鄭軍攻台前,東印度公司在臺灣的總兵力只有1500人,80人駐守在臺灣北部-淡水,在普
羅岷西亞城有100多人,其餘大部份皆駐紮在熱遮蘭城,但嚴重缺乏資深軍官。船艦隻有
亞哈特船 赫克托(den Hector)號、亞哈特船 斯‧格拉佛蘭(’sGravelande)號、小芙洛
伊特船 白鷺(de Vink)號、貨船 埃門杭(Immenhoorn)號、galiot船 魯德‧沃斯(Rode
Vos)號、領航船 獵人(de Jager)號、亞哈特船 馬利亞(Maria)號 7艘與12艘舢舨。
作者: Nomic ((Nomis))   2016-07-31 16:15:00
推 很詳實
作者: andystupid (唐伯鼠)   2016-07-31 21:3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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