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上有討論過:#1FRX3UFT (Warfare)
軍郵與一般郵政不衝突,戰區軍郵設置辦法裡面說軍郵業務以國軍所在戰區為主
軍郵局只有基地軍郵局及隨軍軍郵局兩種,軍郵是部隊之間通訊的手法之一
理論上會有獨立的郵務系統(郵票、郵戳甚至信封等),不過實際上1949年之後
軍郵只存在於金門馬祖兩地,這兩個地方倒是因為被劃為軍區反而沒有民郵
金門還勉強先短暫有民郵(撤退的),後來才撤銷改為軍郵局,馬祖有史以來就是軍郵
代/附辦民郵,所以也只有在前20年的時間時間軍民郵務有分開,流通也僅限於軍郵局之間
(所謂的軍人明信片之類的)
後來無論郵票信封什麼的都是合併使用郵政總局的
軍郵主管機關是在交通部郵政總局底下設軍郵總處,人員來源有兩種,一種是郵政總局編制內
人員轉任,另一種就是警總派去郵政總局的人,然後照規定比序軍階,掛軍郵兵科
至於會不會還有沒有回軍這回事,就不知道嘍
文書上來說都是郵政總局的人,穿國防部給的衣服,照國防部的編制領交通部的薪水
聽說也要稍微操一下(反正不是警總就是退伍的去當也還好)
所以軍民郵在台灣其實只是衣服不一樣而已
至於抗戰時期,看起來是有,不過業務也是在當時郵政總局底下,用郵務人員轉任
其實也跟民郵沒有什麼兩樣,軍郵局也收一般郵件,應該也是有特務單位配在相關單位裡吧
抗戰時期的軍人郵票則是1942年用民郵加蓋戳章使用,1945年發行無面額軍人郵票
其實也滿短命的
國防部總政治部下面的交通總站任務當中也有文書傳遞,只是名稱就不叫軍郵局了
※ 引述《mynikko (咪嗚)》之銘言:
: 二戰的時候,歐美跟日本就已經有有所謂
: 的軍郵制度。軍人可以寫家書回家,但是
: 內容會經過審閱,寄件的單位、地點及時
: 間也都有一定程度的保密措施。
: 但是請問當時的中華民國有類似的體系嗎?
: 還是應該進一步問,中華民國的軍郵體系
: 有真正實行過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