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peterlee97 (瑋美絕倫迷)》之銘言:
: 這是我在FB上看到的
: 裡面留言有一段說:這是單方面停止砲擊,國軍並未停止
: https://i.imgur.com/u6VIAAC.jpg
: 這是真的嗎??
停止砲擊之有無,必須看當時國防部是否授與金防部與旗下單位「砲擊權」
而在《郝伯村回憶錄》(2019),他是這樣講的:
「1979年1月1日,中共與美國建交時,中共同時也停止對金門的砲擊,顯然是建交談判
中,中共對台灣問題的一個外交承諾。
當時我(中華民國)對中共片面停火,未有任何表示。...當時我時任陸軍總司令,
只得以不公開的方式,以參謀本部對外島指揮官『待命』對大陸砲擊,
實際上收回了外島指揮官的砲擊權。」
故如果金防部的砲兵指揮官,或旗下的炮長依舊砲擊的話,是會違反軍令,會進
軍事審判跟坐牢的。
而綜觀金門炮戰,上一次不顧命令私自下令砲擊的人,是接替胡璉上任金防部司令
的劉安祺。你可以看中研院近代史的訪談資料:
http://www.mh.sinica.edu.tw/MHDocument/Publication/Publication_346.pdf
間單地說就是當時(1958)隨著中美共同防禦條約簽訂,美國送了155m榴砲到金門
但當時金防部尚未獲得砲擊權,劉他認為砲都運來了哪有不用的道理?
他就下令開砲反擊,並壓制了廈門砲火。
但問題在於這樣就變成金防部私自攻擊,可能是還要幫劉跟美方解釋為何開火的爛攤
國防部原本要法辦他送軍法審判,還是俞大維一直幫他說情,老蔣才同意不追究的。
劉安祺可以算是特例,因為光是從訪談紀錄可以看到他就是一路跟蔣剿共抗戰內戰到
撤退台灣,他本身就有自己的子弟兵,戰功份量也夠。
相對的金防部在金門炮戰開打後就是個屎缺,胡璉喊著「我眼睛不好」想逃回台灣
假使把劉押回台灣受審,要找有實戰經驗,又願意去戰區當指揮官的人也不容易。
劉才可以在當時的私自攻擊風波還能安全下莊。其他人早就會抓回去台灣受審吧。
當然如果留言者有提供李家馴、蔣仲苓這些在中美建交時的金防部指揮官,
他們有第一手史料證明他們有砲擊權,進而駁斥郝伯村的待命論點,那歡迎提供。
但我目前尚未看到這兩人關於金門炮戰的回憶錄或日記。故可信度應要存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