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l81311i ()》之銘言:
: 儘管各有差異
: 北朝隋唐府兵、明軍戶、清八旗、拜占庭軍區制這種特定戶籍
: 稍減雜役、更低稅負、戰時需自備兵器的自耕農群體
: 我先用軍戶這個名詞統稱這類自耕農
: 在國家擴張階段軍戶時常戰力爆表
: 替國家立下赫赫戰功
: 但當到了停止擴張階段
: 軍戶又時常戰力急遽下滑
: 中央政府也因此迅速轉化成募兵制
: 除了不堪戰
: 甚至還因為少了戰利品收入或者天候農收短減等各種因素
: 為了補貼他們導致成為中央政府的巨大財政黑洞
: 不少國家似乎都是走入這種循環直到下一個朝代替換
: 到底該如何維持軍戶自耕農的經濟與戰力不至破產?
東羅馬的軍區制是戰略防禦性質,並非擴張階段的主力,更類似民兵、自衛隊,
到馬其頓王朝時期東羅馬帝國大肆收復失地,憑藉的主力是常備的職業軍人,
軍區制反而是沒落了,要等到擴張期結束又陷入挨打,類似軍區的策略才復甦。
至於隋唐府兵雖然在早期確實是相當著稱的戰力,
但是一直都無法承擔大部分的軍事責任,行軍(野戰部隊)的大部一直是廣泛徵兵來的,
府兵僅負責重點守備任務以及行軍的核心部分,畢竟人數其實不多。
: 我想到的是學習西歐封建制度
: 把大量農奴劃歸給他們
: 並給予更多經濟與政治上的特權
: 最極端的是讓他們成為封建領主
封建除了政治上尾大不掉,更重要的是平時分散屯駐,其實訓練強度偏低,
以至於中世紀晚期封建制度很大程度失去軍事價值。
要有能打的軍隊,主要還是得靠大量的訓練或作戰經驗,
封建性質的部隊如果缺乏中央權威管束與編練,或者戰亂頻仍而經常調遣,
很容易戰力陷入疲弱(單兵戰力可能還可以但是集團戰術會很差)。
東羅馬晚期採取的新的分封土地策略與中世紀西歐最大的差異是中央保有較大權力,
給予的土地僅視為收入的一種形式,土地持有者仍是軍隊體系下的一員。
如此,軍戶其實與常備軍沒什麼太大的差別。
其實古代還是蠻多類似的比較成功的案例,只是時間久了容易出現各種問題,
比如說有人推文提到過的秦國後來無法轉型成功。
: 但是這與秦漢式中央帝國的內涵背道而馳
: 如果不走封建制度
: 在舊有層面上修正
: 例如控制軍戶人口
: 邊疆領土沒增長的情況下只有長子繼承軍戶
: 其他兒子全部逐出軍戶
: 讓軍戶的經濟壓力不會因為諸子分產而大增
: 我設想中的秦漢式中央帝國的軍隊
: 應該要有四類
: 1.募兵式中央軍
: 2.軍戶自耕農(全募兵中央政府財政壓力太大)
: 3.城鎮民兵(打打土匪、防禦倭寇)
: 4.外族雇傭軍(重點補強騎兵這塊弱點)
: 看看中國歷朝在停止擴張期後主要戰力幾乎都是只有第一第四類軍隊
: 第四類軍隊還因為面子問題不敢大喇喇寫在史書裡
: 像明朝如此排外的朝代
: 精銳騎兵幾乎都是招募蒙古人而來
: 後期也大量使用西南土司兵
: 第三類型軍隊似乎一直都沒有
: 導致中央軍要大量分派至城鎮中駐守分散戰力
: 且戰力也會馬上腐化
城鎮民兵一直都有,明代的所謂弓手、民壯等等都是徵募來的地方民兵,
不過實際性質已經趨近於地方上的小吏,戰力非常弱。
套用現代中國的概念大概也就是城管或普通警察,當然不能用於高強度的戰鬥。
倭寇已經是要調用正規軍圍剿的程度了,現代拉丁美洲的毒梟也不是地方警察能應付的。
民兵系統在清末曾經大規模復甦,團練就是地方城鎮自行編製的武裝力量,
當然因為是募兵性質、後來也轉型變成常備軍的一部分,所以越來越不像民兵。
: 最可惜的就是軍戶了
: 我看歷朝軍隊戰力高峰期
: 幾乎同等於軍戶的戰力高峰期
: 軍戶毀了轉換成募兵制為主後
: 大概過沒多久就不堪戰了
: 所以維持軍戶的戰力實在是歷朝的重中之重的問題
按照近幾個世紀以來的相關案例,軍戶基本上就不太可能長期有效。
帝俄在早期16、17世紀就發現過往廣泛運用的貴族騎兵愈顯不堪差遣,
鄂圖曼也有同樣的狀況,除了一般說的「腐敗」此一空泛概念之外,
更重要的是這種半封建的軍戶,其配屬的資源越來越不敷維持個人所需的軍備與生計,
並且因為同時兼有承平時期的地方行政官吏與戰時徵發作戰的軍人身分,
使其逐漸向行政靠攏,失去戰爭時期的武裝能量。
清朝也是類似的情況,八旗在康熙、雍正時期雖然也有戰力下滑,
但是整飭後仍可發揮較高戰力,乾隆時期各次大戰都看到八旗的一部分表現優秀。
但是經濟問題導致了八旗必須採取漢軍出旗的政策,且仍看到八旗戰力持續淪喪。
沒有妥善的經濟來源,軍戶根本不可能維持戰力。
明朝的衛所制也有一部分就是因為土地兼併而失去效果,
畢竟軍戶也是要維持生活所需,土地不足就無法保持戰力,要不然就要變成領薪水補貼。
歐洲在16到19世紀其實有蠻多類似軍戶的運用,只不過比起清朝只有八旗在抽調兵員,
歐洲各國同時期比較像是把絕大多數的人民都編入軍戶。
比如說瑞典的十兵抽一丁,其實和八旗沒什麼差別,但是人家是全國都要抽,
其實已經算是過渡到現代化總體戰全民徵兵的前一步了。
匈牙利以及克羅埃西亞等地也有過類似的制度,多少戶抽一兵。
清末民初北洋軍時期,地方上的政權有一些是靠保甲系統來動員後備人力,
如果運作較妥善,可能也和較早時候的瑞典等國不會差太多。
法國在19世紀中葉則是名義上徵兵制,但是可以繳罰款來免役,變成混了募兵制的概念。
這或許也算是現代化風格的某種軍戶體制,雖然在普法戰爭時確實略顯疲態,
不過真正的勝負差異,恐怕單純是法國國會駁回總動員案,而普軍則投入了總動員徵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