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ccyaztfe (1357924680)》之銘言:
: 最近看了一些資料,又有一些心得
: 我依然堅持訓練容易跟成本固然是重點,但戰場的表現也是很重要的因素
: 如果訓練容易、成本低,但是上了戰場沒戰鬥力,那這又有什麼意義?!
: 而16、17世紀的諸多戰役就是證明火槍兵真的有戰鬥力,而且比弓弩兵好用
: 火槍的不斷演進,讓他們能夠以更密集的陣型以及連續射擊帶來火力的壓制
: 這點是弓兵跟弩兵辦不到的
: 傳統的長槍方陣(瑞士方陣)面對弓兵、弩兵射擊時,能夠承受這樣的火力打擊,但遇到更加猛烈的火槍打擊時,長槍方陣再也承受不了
: 我認為這也是促使歐洲各國逐漸放棄弓弩轉向火槍兵的原因
: 大概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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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期火銃的最大優勢,是貫穿鎧甲或打退馬匹的子彈動能,遠勝於任何弓箭弩箭
與連續射擊能力無關......
所謂火力,其實太過空泛,不詳加剖析的話很難理解到底指涉的特徵為何
火銃的優勢顯然不會是射擊頻率,而是單發的打擊力道
英軍在義大利戰爭時(16世紀初),仍能部署弓箭手執行散兵戰,
並曾壓制歐陸的銃手,這完全就是因為弓箭爆發性射擊速度的優勢
事實上,遲至18、19世紀,歐美各國都仍有不少不切實際的復興弓箭呼籲,
理由都不外乎是對弓箭射擊速度與多列拋射的想像
相對的,雖然傳統上常以輪番齊射作為軍事革命的核心
但是近年來的修正主義,卻更多是以多層齊射為討論重點
原因無他:密集的火銃轟擊,戰術決定性更顯強烈
方陣有能力應對弓箭弩箭的射擊?答案是僅限於裝備良好時
比如說Battle of Flodden的蘇格蘭軍隊就是因為前排都是披甲精銳
英軍傳統上引以為傲的長弓手就沒發揮太大作用
相對的,瑞士步兵傳統上披甲比例不高(窮鄉僻壤...)
在Battle of Morat中就曾在弓箭弩箭和火炮的轟擊下蒙受不少傷亡
或者返回去看亞洲的話
板上Nomic大的諸多文章,很多都有指出弓箭在18世紀仍有發揮
像是大小金川和清緬戰爭,雖然雙方都不乏火器,八旗的弓箭仍使敵方心驚
這無疑是在崎嶇地形、難以使用大量火炮的情況下,
弓箭的射速優勢和目睹箭矢飛行所帶來的心理衝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