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權證的遊戲規則變的如何了?

作者: slimb (立志當操盤手(男))   2010-12-01 17:19:17
※ 引述《leetion (leetion)》之銘言:
: 先說一下,我是7~8年前有玩權證
: 印象中,中間有停止發行權證,然後就沒碰了
: 只是現在上班,同事竟然說,可轉換公司債跟權證是一樣
: 現在權證改了嗎?
: 印象中的權證規則部分:
: 是本尊的分身,行使比例1or0.1
: 挑在履約價的正負10%為短線標的
: 到期日至少2個月以上的,避免變成壁紙
: 小問一下,現在卷商還會黑箱作業嗎?(左進右出灌成交量)
2009年元月份證交所那邊有發佈造市新制
這個資料是之前某券商的人貼給我看的....參考看看吧
有明文規定不能搓單(第4點)~~就是不能灌成交量~~
證交所已經有在監督了...所以你大可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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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說明.由於後來權證的交易已經改為"逐筆交易"
也就是馬上下單馬上成交~~和期貨選擇權一樣...
因此~~第1點==>報價要維持30秒~~已經改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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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證新制
證交所規定從今年一月五日後新發行的權證,券商一定要造市,造市的規範有:
1.至少每五分鐘要報價一次(雙邊),報價至少需維持30秒
2.權證價格10元以下的,每筆委買委賣張數要在10張以上
3.最佳買賣報價價差在15個tick內(這個最大價差是發行商自訂,有寫在權證的銷售公告
裡,不過15應該是最大了,有人送件時寫20,被證交所退回)
4.禁止搓單,券商不得買賣自己所發行的權證。(這個其實我們有點傷腦筋,因為如果就
是沒有人買賣,那價格就不會出現,雖然權證的買賣報價會隨著現股平移,但是當日線圖
完全看不出來變化)
5.券商得不進行報價的時機:
(1)、集中交易市場開盤後五分鐘內。
(2)、權證之標的證券暫停交易。
(3)、當流動量提供者專戶內之權證數量無法滿足每筆報價最低賣出單位時
,流動量提供者僅申報買進價格。
(4)、權證或標的證券價格漲停時僅申報買進價格,跌停時僅申報賣出價格。
(5)、價內程度超過 30%(含)之權證,僅申報買進價格。
(6)、權證理論價值低於 0.05(不含)元的權證。
(7)、流動量提供者在日常運作出現技術性問題時。
(8)、當發行人無法進行避險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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