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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mymiss312 (mymiss) 看板: Design
標題: [問題] 新人進設計公司詢問合約內容
時間: Sun Dec 21 15:30:07 2014
大家好
這是我第一份工作
所以我想問一下設計公司是不是都會這樣規定
想詢問一下大家的意見
1.受聘人在本公司企畫下所完成之任何著作,應保證不得有抄襲、模
仿、侵害或重製他人著作或其他智慧財產權之情事。若受聘人在本公
司企畫下所完成之著作嗣後經發現有侵害任何第三人之著作權或其他
智慧財產權之情事,受聘人除了承擔侵害智慧財產權的法律責任之外,
還必須賠償本公司因此所遭受的一切損失。
2.對於怠忽職守、或違反公司規定之情事,將依公司人事管理辦法之規
定議處;情節嚴重者得予以免職,本公司並保有無須提前預告及不付
給資遣費之權利。
3.其他未註明事項,依本公司相關規章辦理。
請問這些內容出現在合約裡面算是正常的嗎?
有點擔心這些條約是不是有問題
感謝大家的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