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怪 這文章的重點跟公宅蓋與不蓋應該沒相關吧
根據市府的資料
建築工地可以施工之時間為何?
一、按「臺北市建築工程夜間及例假日施工管理辦法」規定,下列工項平日不得於夜間施
工;例假日不得於上午八時前、中午十二時至下午一時及下午六時後之時段施工。但本府
工程主辦機關報本府核定自行管制者,不在此限。
(一)連續壁施工作業。
(二)打樁及樁基礎施工作業。
(三)地下室安全措施組立作業(含開挖作業)。
(四)鋼結構組立作業。
(五)混凝土澆置作業。
(六)建築物拆除工程及岩石、混凝土、磚牆等破碎作業。
(七)吊車之裝卸作業。
二.另如施工噪音音量過大,可撥打本府市民熱線1999或電洽環保局檢舉。
應該是但書那條所以不受限制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