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主文: 改判 divinityTG 水桶 14 日
判決理由: 一行文。違反板規第二章第二條。
加註: 原本我以為原文所貼 MV 是很明顯的韓樂,因此認為原PO明知故犯,
刻意挑戰西音板板規,加上板規第一章第一條規定可退文,才判的
較重。不過看來這首歌的分類並不如我想的「明顯」。在釐清本版
板規第一章第一條之前,先不認定該文違反第一章第一條,而僅處
罰一行文部分。依照先前判例,判水桶 14 日。
違規認定總有沒有明確標準,需要依靠主觀認定之處。這部分有愈
多人給予意見,判決就能愈適當。本人鄭重感謝所有給予意見的板
友。感謝你們幫忙導正這次的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