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近日板上一篇依據板規第二章第八條被刪除之文章,經過原 PO 及其他熱心板友協助釐
清後,確認為板主誤判。
事發大致經過,是 toebb 及 lin881102 都發了同一首新歌的 MV 連結。由於 toebb
的文章發文時間較早,板主誤以為 lin881102 的文章違反板規第二章第八條 (2-8) 並
將其刪除。事後發現 toebb 原先的文章僅有該新歌的預告資訊,MV 連結是事後利用編
輯文章方式補上,時間反而較 lin881102 晚。
出錯的原因,在板主假設 toebb 編輯文章只是為了回覆板友發言,且注意力都在檢查
他是否有刪除推文的情況,沒注意到原文也有變動。大意失誤,非常抱歉! (鞠躬)
以下幾點補救措施:
1. 將原文從資源回收桶撈出,再次刊登 #1Uor-mo0
2. 依照板友 billloung 的意見,除有洩漏個資等重大情事外,未來任何刪文請先推文
公告然後一段時間再處理。
3. 疑不適討論之文章先鎖文處理。不可復原之動作如刪文等再三檢查後再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