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主文:k90209 水桶 2 年
判決理由:k90209 已多次以類似方式違反板規,經多次警告及公告說明違規行為,仍
絲毫未見改善。其近日又以同樣違規方式發表多條推文,可確定其為明知故
犯鬧版行徑,依照板規第三章第三條,可處 30 日以上至系統上限水桶。因
其類似行為模式已長達超過兩年,因此預期未來兩年其行為模式依舊會如此
應屬合理。為避免大家未來兩年受其騷擾,予以水桶兩年。
備 註:兩年是還蠻長的水桶,但是判決理由中已說明原因,應還算合理吧..?若有
人覺不妥,歡迎於本文噓文提醒。另外想感謝長期提醒我永桶的人。其實應
該上三四次判決的時候,他的違規次數就累積到判鬧版不過分的地步,我時
機掌握得不好,造成大家困擾了,不好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