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萊美和Pitchfork很像啊!兩個一直都是特定愛某些歌手、藐視某些歌手的團體。有些歌手不管推出什麼作品,他們都一定給好評,但有些人即使被其他團體給了超好評,聽他們仍是會給普通評價,或是連提名都不給你。「但」他們我隨便舉懶妮為例,Blackout幾乎被所有樂評團體,評價為她的最佳專輯,但懶妮前6張專輯裡,唯一沒被葛萊美提名的卻是Blackout。…Baby One More Time被多數媒體評為,懶妮的最佳單曲,滾石還把…Baby One More Time列為史上最佳出道單曲榜首,當年各大獎項的最佳新人也幾乎是懶妮,唯獨葛萊美就輸給肥克了。至今肥克幾乎每張專輯都被葛萊美提名連Burlesque原聲帶也有,只有聖誕專輯和Lotus沒被提名,唯二西文專輯也都獲頒拉丁葛萊美獎。雖然肥克從來不是葛萊美的大熱門,每屆最多都只拿1項獎,但和各方面背景、條件最相近的懶妮相比,隨便都能把懶妮比下去了。我不是在挑起她們之間的戰爭,只是她們是我從小到大,唯二不停追蹤的名人,所以我舉她們兩人為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