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議] 籲請大家勿領公投選票

作者: John (我已經遜掉了Orz)   2004-01-28 11:22:24
好久沒有寫這麼認真嚴肅的話題,先轉貼一篇我覺得寫的很不錯的文章。
不識「法治」的「民主」 作者:李念祖 中國時報  930124
「民主」與「法治」,是兩不相干的概念嗎?台灣的政治領袖們,最近似乎
想要向世人證明,只要追求民主,不要法治也沒有關係。總統交付防禦性和
平公投的方策出台之後,人們發現:只要祭起「民主」的旗號,不妨將法治
踐踏於腳下,這就是台灣所信仰的民主。
公投法第十七條授權總統交付公投。立法院並未明確交代,如此授權的憲法
依據為何,也忽略了此中遺留了許多權力控制機制上的漏洞。彷彿只要聽到
是「公民投票」,即可證成其授權的正當性。交付公投的確切目的、主題範
圍、拘束效力,都含糊不清。交付公投,就像把尚方寶劍,只象徵著總統享
有無邊的權力。於此不難解釋,為何他人將公投法批得體無完膚,總統卻盛
讚不已。
一拿到尚方寶劍,總統立刻決定要在總統大選當天讓它出鞘。如何使用它?
用來對付誰?則是次要的問題。至於,非要將公投與總統選舉綁在一起不可
,一日也不容錯開,在選舉的自由市場中,是否違反政治公平交易原則的搭
售(tie-in)行為?更非所計。
再讀讀總統交付和平公投的兩個題目。為什麼這兩個題目足以防禦飛彈,避
免國家主權遭到改變?為什麼總統可以單獨決定公投題目而不須經過任何民
主程序的討論?為什麼總統選定的公投題目不須向選民交代理由?總統交付
公投的題目,如果選民贊成,發生什麼效果?從此總統可以獨自決定購買任
何反飛彈裝備?從此總統可以任何方式與對岸溝通?達成任何協議?如果公
投的結果是選民反對,發生什麼效果?從此不得購買任何飛彈裝備?從此不
得與對岸從事協商?如果多數選民投出廢票,發生什麼效果?從此這兩個題
目任由總統決定如何施為?從此不許再討論這兩個題目?和平公投的結果,
只是民意調查?還是對執政者開出兩張任填面額的空白支票?制度上不能了
解公投的法律效果,顯然不合法治原則,難道這就是民主?
有人質疑和平公投的適法性,也有人立即警告:拒辦公投者法辦!難道法治
原則只在強迫他人守法,卻不容質疑執政者是否違法?最悲哀的,莫過於政
治上瀰漫的鄉愿態度了。執政者忽然取得一把天上掉下來的尚方寶劍,而當
他濫情揮舞此劍的時候,政治上竟然連循法律途徑阻止其違憲違法的聲音都
十分微弱。如此缺乏法治的台灣,談什麼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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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公投法第十七條的規定,如果要說這行政院決議要舉辦的「防禦性公投」
違法,我想還言之過早,國民黨和馬英九目前提出公投違法的理由,我認為
都還不夠充分。
但是無論如何,這次公投兩個主題實在都太兒戲了,連構成一個民調的題目
都嫌太差,最糟糕的部分,公投的結果不論是贊成或否決,我們又應該賦予
他什麼樣的效果?還是投完了,大家也都執行過所謂的民主,這樣就夠了?
針對這樣一個恐怕還不至於構成違法,但是無聊透頂浪費公帑到了極點的行
政行為,而主導這個投票的總統,又顢頇自以為是的認為所有批評反對這項
投票的人及意見,都是不民主的、與對岸中國共產黨同路的,我呼籲大家在
總統選舉那天,都能夠拒領公投選票,表達我們不屑這種幼稚、無意義,更
不能展現民主的公民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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