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報標題:幫客人灌盜版 美商微軟求償240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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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水林姓婦人經營電腦維修、販售,卻免費幫客人灌「Excel」、「Word」等軟體,美商微軟公司派調查員佯裝消費者,查獲盜版,報警抓人並求償2400萬元。士林地方法院依違反著作權法判林婦有期徒刑6月,緩刑2年;民事部分因微軟無法舉證實際損害,判她賠27萬元、將判決書登報。
林姓婦人(49歲)借用親戚開設的裝潢公司店面賣電腦,為了刺激銷售,她免費幫客人安裝微軟應用程式。美商微軟公司調查員去年3月向林婦買桌上型電腦,發現主機上無微軟真品標籤,也沒附正版光碟,但電腦裡就灌了Windows 7作業系統和文書處理軟體。半年後微軟人員再上門,又買到「裝備齊全」的桌機。
保二總隊查緝,扣得27片光碟、4顆隨身碟和11台電腦。
微軟認為我國是世界貿易組織會員,這些軟體是受著作權法保障的著作,林婦為了增加電腦銷量侵害他們著作權;林婦經營電腦周邊設備販售與維修,盜版數量難以估計,微軟要求林婦2400萬天價賠償金。林婦認罪,但面對巨額求償,她希望法院駁回原告之訴。
士院認為依世界貿易組織協定與伯恩公約規定,我國對同屬WTO會員國國民著作應加以保護,美國既然也是會員國,就該受著作權法保護;林婦貪圖賺錢而販賣重製,侵害微軟利益,但考量她沒前科,予以緩刑。附帶民事訴訟部分,法官認為損失「並非難以估算」,微軟只是泛泛指稱損失卻沒舉證,加上查扣的證物數量並不多,認為賠27萬元適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