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Lsamia (samia)
2015-06-25 22:51:59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50625/635833/
2015年06月25日20:33
美商微軟公司(Microsoft)前年打算併購諾基亞公司(Nokia)的行動裝置,但行政院公平交
易委員會要求此收購案必須符合「微軟不得在智慧型行動裝置相關的專利授權行為,有不
當的價格決定或差別待遇,妨礙智慧型行動裝置製造商自由選擇行動作業系統」、「諾基
亞對標準必要專利的授權,應持續遵守合理及無差別待遇的原則」等2項附加條件,才准
微軟併購諾基亞裝置。微軟和諾基亞不服,提起行政訴訟,但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今判微軟
、諾基亞敗訴,全案可上訴。
微軟與Nokia在2013年9月簽訂股份與資產買賣契約,微軟將接收Nokia裝置及服務事業部
門絕大部分營業與資產,包含該部門之設計團隊、所有生產設備營運、銷售與行銷活動支
援功能等,及該部門產品的新式樣專利,Nokia則給微軟10年非專屬專利的授權,微軟並
擁有授權展延至永久的選擇權,微軟則將提供Nokia 數位地圖及定位服務業務的互惠授權
。
公平會認為,兩家公司結合後,微軟擁有自己的裝置製造部門,將降低對於其他行動裝置
廠商的依賴程度,確實有提高向採用 Android系統的行動裝置製造商收取「 Android授權
計畫」權利金的誘因,一方面吸引行動裝置廠商改用微軟所有的 Windows Phone,另方面
增加已決定採用Android系統裝置廠商權利金支出,以達到墊高下游競爭對手成本的目的
。
此外,諾基亞行動裝置及服務部門讓與微軟之後,將改變原本行動裝置專利授權市場的均
衡態勢,諾基亞有可能對於使用其標準必要專利的行動裝置廠商,提高所收取的權利金,
進而增加行動裝置的生產成本與售價,而這部分也屬於2業者結合後,所造成的限制競爭
不利益範圍,因此決定加上2附加條件後,不禁止微軟與諾基亞的結合。
微軟與諾基亞認為,公平會的2附加條件不合理,因此提起行政訴訟,企圖翻盤。但台北
高等行政法院認為,公平會認為微軟併購諾基亞,所涉及的行動裝置具有「雙邊市場」及
「網路效應」經濟特性,影響所及包括行動裝置及行動裝置作業系統的相關專利市場,公
平會為確保整體經濟利益大於限制競爭之不利益,而依《公平交易法》規定附加2條件,
是依法行政,並無不妥,因此判微軟、諾基亞敗訴。(丁牧群/台北報導)
作者:
Lattendue (Lattendue)
2015-06-25 22:54:00XDD....
作者:
zooxalju (不吃魚的貓)
2015-06-25 22:57:00J三小,跪求翻譯
作者:
Lattendue (Lattendue)
2015-06-25 22:59:00MS不理 會怎樣 罰金?! 試圖翻譯:不能對安桌多收錢?!!
作者:
Lsamia (samia)
2015-06-25 23:00:00會變成台微跟台諾不能合併
作者:
Lattendue (Lattendue)
2015-06-25 23:01:00還是覺得很北七...
作者: fuyofuyo (K.E) 2015-06-25 23:02:00
誰理你呀XD
作者:
Lsamia (samia)
2015-06-25 23:02:00其實是還可以再上訴最高法院啦但是在台業務得拆開這應該會很困擾吧
作者:
Nuaaukw (晨曦之憶ã€)
2015-06-25 23:39:00直接解散台N就好了啊 (咦?)
作者:
felaray (傲嬌魚)
2015-06-25 23:58:00台恩我以為已經撤資了耶...XD
作者:
Ricrollp (J.M.M.)
2015-06-26 00:06:00法界最厲害的就是能把中文寫到連我們都看不太懂
作者:
Lsamia (samia)
2015-06-26 00:13:00公平會罰得可多了上次才有一個罰蘋果史上最高罰金兩千萬
作者:
mmppeegg (我是寂寞的)
2015-06-26 00:52:00看不懂>_<
作者:
LoveIvy (妖夢)
2015-06-26 01:32:00直接解散台n就好了 簡單的事情等你打完這無聊的訴訟 n自己的安卓機都上市了
作者:
MrCAKE (Keep Working)
2015-06-26 02:58:00只怪公平會,怎麼不問微軟為什麼不接受條件?
作者:
MrCAKE (Keep Working)
2015-06-26 03:11:00不得有不當的價格決定或差別待遇 微軟為何無法保證?又為何不能"持續遵守合理及無差別待遇的原則"
作者:
pin0511 (pin0511)
2015-06-26 03:19:00公平會的疑慮的確有可能,但微軟要撼動台灣市場實在有很走…附加條件有沒有必要還是可以討論的吧*很長一段路要走
作者:
ammor (欸幕喔阿)
2015-06-26 09:16:00公平會的考量是不錯的,但是呢...(微軟:誰理你啊
公平會的考量 是可能 但實際上很難發生 畢竟你台灣不是美國那種市場 公平會的決定只有表答高度 自己喊爽的程度
作者:
Lsamia (samia)
2015-06-26 09:38:00但是這不搞定的話在台灣就還是兩間公司啊XD
作者:
voodist (小蟲)
2015-06-26 09:44:00M$會開大決嗎....
作者:
Lsamia (samia)
2015-06-26 09:45:00只關掉台諾的話那就等於那些資產微軟沒法拿耶XD
這兩家公司在行動市場掉漆成這樣 是在怕什麼 =.=
作者:
Lsamia (samia)
2015-06-26 09:50:00成立公司一定有其初始投資額吧
作者:
Lsamia (samia)
2015-06-26 09:52:00所以條件才會有兩項阿(一邊一個XD
作者:
voodist (小蟲)
2015-06-26 09:52:00台諾的錢 最M$來說 小錢吧
作者:
Lsamia (samia)
2015-06-26 09:53:00其實先前統一連五百萬都要跟公平會爭到最後通常就是因為摳門才有辦法當成功商人(炸
看懂這意思了 最後在敗訴一定會強制執行而不是分成兩家公司
作者:
voodist (小蟲)
2015-06-26 10:00:00只是不知道M$會用怎樣的作法而已
作者:
flknt (黑騎士)
2015-06-26 10:14:00微&諾的3%會影響台灣安卓80%+的市場公平性,本篇是要表達這個嗎?
作者:
mmppeegg (我是寂寞的)
2015-06-26 11:12:00推樓上 哈哈哈
作者:
pin0511 (pin0511)
2015-06-26 12:47:00是說公平會開的條件台微跟台N根本沒法執行吧,都是要看總總公司不是嘛?會不會最後微軟不爽直接撤台?
作者:
Nuaaukw (晨曦之憶ã€)
2015-06-26 15:32:00跟著麥當勞一起走吧~ 用微軟+麥當勞召喚蘋果+暴風雪 (?!)
微軟要節稅所以至少短期內台微還不會收....台麥那個我覺得背後不單純啦 老闆是中國人...
作者:
puput (哈亞多)
2015-06-26 17:33:00暴雪現在台灣都是直營的 只是員工是之前智凡迪借過去的
作者:
felaray (傲嬌魚)
2015-06-26 18:56:00看看麥當勞 我們大概也被打入低成長區域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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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monfenix (Livingfailure)
2015-06-27 06:30:00其實應該是實質倒退區域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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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xOO (奪冠啦barcelona)
2015-06-27 15:21:00意思就是說,你們可以做但是不能說.兩條都答應的話,等於在市場的定價要給法院批准.
作者:
MrCAKE (Keep Working)
2015-06-28 18:16:00本來就不能全部交給市場機制,否則就不會有antitrust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