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說我的工作好了!!我的工作是勞安,在公司剛待不到4個月,這是我的第一份工作,目前在101辦公大樓駐場,公司是101裝修案中長期合作的勞安顧問公司,大多裝修案件都會找我們公司,通常設計公司找不到勞安大樓那邊也會跟他們推薦我們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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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之前(10月初)因為案子太多人力不足,所以將案子外包給另一家顧問公司,由他們派一個人給我們指派進駐的場,因此對方找了一個勞安新人過來,而這個新人剛好是我大學的學長(A),我在公司裡面剛好也負責勞安派遣,因此就一個不是很老的菜鳥帶一個超級菜鳥,剛帶他進101的時候真的都很順利,他也都很配合,甚至設計公司也都沒說什麼不好的話。
但是,就在上星期,A的車被偷了,他竟然到10點多才跟我說他趕不到101要我另外派人過去(公司外派的上班時間是8點),這個時間點要我另外派人真的不可能,因此我也沒准他假,要他去報案之後馬上過來上班,他到之前我會先幫他COVER,然後急急忙忙跑下去跟設計公司的現場負責人道歉,這算是第一次A晚到。
結果就在昨天,我在將近11點接到設計公司的電話,說勞安沒到,大樓的主管巡視到,結果直接停工!!!然後我打他手機也不接,最後等A打過來已經11:20了,而A竟然還很輕鬆的說他到了正在等電梯!!!
我整個人超火!!!!!而且已經不是幫他COVER就可以說過去了,大樓那邊一定會開一張貴到超過我一個月薪水的罰單,然後設計公司也會對公司不信任,之後的案子會更難接到。
但是A更過分,他根本無關緊要的今天依舊給我遲到,打給他的時候還在美食街吃早餐!!!!
因為他的關係,那場已經被大樓視為重點檢查的客戶,會常常被大樓找碴。
最後公司決定終止與A的公司的合作關係,因此A待到月底便會離開,當我告知A這個訊息的時候他才開始有危機意識問我要如何處理。
但是跟他共事不到一個月的時間已經把我們3年的友誼打壞,我也不跟他再說些什麼,公司那邊也因為這件事昨天找我回去加班開會,被老闆釘的人是我,去幫他收拾爛攤子的也是我,真的不懂A到底有什麼勇氣問我要怎麼解決,只能說做人真的不能太超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