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iammino (iammino)
2013-11-04 10:07:25好煩喔我室友一直動我東西
先是糖果 有天早上我想說為何有聲音 抬頭看 他超自然的就拿起我的糖果在吃
後來死不承認我翻臉了才承認偷喝我的牛奶 都快1/3罐了
然後依然不改 剛剛發現偷用我牙膏
之前還亂翻我的書我都還沒跟他算帳
之後他又會亂翻我什麼東西 他好煩喔 怎麼辦
我實在忍無可忍心情很差傳了訊息給他:
禮拜三你偷用我的牙膏!
「台灣小野放」我想也是因為你之前偷翻我的書才知道有這本吧
做錯事還不致可惡至極 最可恥的是做了還不承認!
我給你兩次機會了(不止)!再被我發現第三次我絕對會寫信給xx或老師!
看他們要如何處置!人的忍耐是有限度的!!!
將心比心!
他回:
1.我 沒 偷 用 2.台灣小野放 是XX主動借給我的
3.偷用你的東西已如前述 無可再奉告 我也痛恨不肯承認的人
而斷章取義、記恨長久的女生我也領教過幾位
要寫信就寫信吧 個人不喜歡一次犯錯 關係就永遠破裂這種事 也一直希望你不會這樣
當時覺得"應該沒甚麼"的事 對你如此重大
抱歉也說過了(指上次牛奶事件)
你平時影響到我的情況我從沒說話 本當作是生活的磨合
但 如果共處一室或一起工作如此痛苦 可以找人交換
一室的低氣壓 摔東西飆髒話 我是都沒關係啦
想當年遭殃的是我室友 誰無脾氣....
我再回:
我不相信 依照你上次問了三次都不承認的經驗(牛奶事件)
但你偷翻我的書是事實 對別人做出不尊重的事情還說別人記恨
對你來說沒什麼對別人來說是可惡至極
你還敢說"當時覺得"應該沒甚麼"的事 對你如此重大"這句話你也說得出來
你知道我已經忍受你多少次了 你錯在先還如此囂張
為何不是你這個犯錯的人離開
發脾氣就是因為你的關係因為我發現你亂動我東西
不要用當年來嚇我 做錯事的人是你!
反正只要再被我發現一次會有你好看!
面對這樣的人該怎麼辦
我甚至有離職的念頭(因為工作關係必須合住)
沒有人想跟他一組一起工作 我也是主動跳出來跟他一組
他是那種似乎會貪小便宜的人
之前別的同事在煮飯他都沒出資出材料就厚臉皮一起吃 同事也很不爽
平常上班一起 下班回房間也要面對他
很怕他會不知道偷用我的東西 甚至怕他會亂動我的手機
我甚至此有離職的念頭
是我小題大作嗎
我下一步該怎麼辦?
作者:
iammino (iammino)
2012-01-04 10:19:00哪裡怪?
作者:
chisy (請叫我米老鼠)
2012-01-04 10:19:00我也覺得文筆不太通順@@?你們兩都是耶~
作者:
iammino (iammino)
2012-01-04 10:22:00可能因為太生氣了...
作者:
wootzu (wootzu)
2012-01-04 10:25:00雖然我看了2次才看懂@@? 不過我還是覺得原po室友太誇張了吧
作者:
iammino (iammino)
2012-01-04 10:26:00重新排板了可能會好一點 謝謝你們看完
看不太懂 但妳有沒有其他窗口可以申請換房間或是呈報的?
作者:
iammino (iammino)
2012-01-04 10:38:00但還是要往上詢問才知道 但不一定能換到房間
作者:
iammino (iammino)
2012-01-04 10:48:00上次奶粉事件就幹過了 我還問了三次他才承認 前面還跟我
作者:
iammino (iammino)
2012-01-04 10:49:00裝傻 說:我不知道你在說什麼
作者:
BoHyung (李小於)
2012-01-04 10:56:00冷靜~以牙還牙 十倍奉還阿!他偷用你的 你也去翻去動她東西
作者:
BoHyung (李小於)
2012-01-04 10:58:00不然放大絕 在抽屜放錢釣魚 被偷了馬上直接報警~
作者: iamjimhaha (磨刀霍霍向肥羊) 2012-01-04 10:58:00
買一個USB偷錄器 (叫啥我忘了) 錄下來舉發
作者:
BoHyung (李小於)
2012-01-04 11:00:00不然在櫃子加鎖 去五金或開鎖行買 自己釘 東西全鎖進去
作者: iamjimhaha (磨刀霍霍向肥羊) 2012-01-04 11:00:00
阿! 露天搜尋USB 針孔
作者:
BoHyung (李小於)
2012-01-04 11:01:00我曾有個室友面對偷用東西的同學 是在罐子上畫線做記號
作者: iamjimhaha (磨刀霍霍向肥羊) 2012-01-04 11:01:00
不過我覺得這種偷吃東西的 很難做處置 畢竟不是偷錢
作者: iamjimhaha (磨刀霍霍向肥羊) 2012-01-04 11:02:00
突然想起以前在八卦板看到一篇 男生抱怨男同學很愛湊過
作者:
BoHyung (李小於)
2012-01-04 11:03:00裝鎖麻煩的話 不然你就買個有密碼鎖的行李箱 東西全放進去
作者: iamjimhaha (磨刀霍霍向肥羊) 2012-01-04 11:04:00
來喝一大口飲料(喝掉一半) 加料方式是...買溫綠加X 囧
作者:
BoHyung (李小於)
2012-01-04 11:04:00反正有太多方法可以對付這種人 不需要動怒氣壞了自己
作者:
tina81820 (tina81820討論過於集中在)
2012-01-04 11:21:00你室友是台灣人嗎?
作者:
iammino (iammino)
2012-01-04 11:22:00是阿 怎麼了?
作者:
iammino (iammino)
2012-01-04 11:25:00難怪他自己的東西都收好好的 金嘔心
作者:
iammino (iammino)
2012-01-04 11:26:00而且他是那種在外面都裝得自己很厲害的樣子
作者:
tina81820 (tina81820討論過於集中在)
2012-01-04 11:32:00感覺用語很不像臺灣人……
作者:
zeze (三月ã†ã•ãŽ)
2012-01-04 11:34:00絕對不是小題大作 偷東西是很嚴重的犯罪(不排除對方是慣竊
作者:
iammino (iammino)
2012-01-04 11:35:00謝謝你們 我心情好一點了 真的被他弄得很煩
作者:
zeze (三月ã†ã•ãŽ)
2012-01-04 11:35:00以前也有朋友的室友常這樣 更恐怖的是那偷東西的人還會去主動破壞我朋友的名聲 搞得我朋友差點崩潰
作者:
snowtoya (該å«é›ªé˜¿å§¨äº†)
2012-01-04 11:36:00要我就報警了
作者:
iammino (iammino)
2012-01-04 11:37:00要再給他一次機會嗎?還是我直接寫信給上面?對阿 他似乎對自己的行為不以為然
作者:
zeze (三月ã†ã•ãŽ)
2012-01-04 11:38:00如果是慣竊的話 當然不會被良心譴責 因位是本能行為
作者:
zeze (三月ã†ã•ãŽ)
2012-01-04 11:39:00不用給機會了 因為這不會改變的 到是小心你被報復
作者:
iammino (iammino)
2012-01-04 11:40:00好可怕 可是白天我工作跟他一組耶 唉
作者:
zeze (三月ã†ã•ãŽ)
2012-01-04 11:41:00那就蒐證 報警 他離職不然就你離職
作者:
zeze (三月ã†ã•ãŽ)
2012-01-04 11:42:00不過決定權還是在你 我的話是絕對不會忍啦 超討厭犯罪的人
作者:
kdldt 2012-01-04 11:44:00針孔蒐證 存證信函 報警 報告上司 所有對話錄音 信件備份
錄影,然後報警,不然就東西加料(別放毒就好)XDDD
作者:
w23514425 (w23514425)
2012-01-04 11:58:00食物可以加牙膏
作者:
iammino (iammino)
2012-01-04 12:06:00錄影蒐證還要等下次他犯刑耶 指紋蒐證會麻煩嗎?
作者:
iammino (iammino)
2012-01-04 12:07:00是不是報警他就會有案底
指紋蒐證已經進入成案(偵字)偵查程序,所以沒這麼簡單
但若有針孔錄影(雖然證據能力有問題),但真的報案因為
有直接證據一定會成案,但我想在開偵查庭之前你室友就會認罪。感覺最好方法還是搬出去住吧~
作者:
anils (anils)
2012-01-04 12:23:00一定是錄影蒐證阿
作者:
kdldt 2012-01-04 12:26:00在自己住的地方以安全為由裝設監視器等錄影錄音器材是合理的
作者:
xien721 (野生的比較猛)
2012-01-04 12:26:00報警呀。小學生嗎,要寫信給老師幹麻...
作者:
kdldt 2012-01-04 12:27:00不然大樓公寓的監視器不能當證據幹嘛裝
作者:
iammino (iammino)
2012-01-04 12:27:00那如果他已經承認有犯刑+上述對話文字存檔 可報案嗎?
作者:
overhead (overhead)
2012-01-04 12:30:00文法有點怪 你可以問問看公司是否能換房間
作者:
iammino (iammino)
2012-01-04 12:33:00因為我不太想再等下次了
作者:
overhead (overhead)
2012-01-04 12:39:00...你還是先問公司能否換宿舍&威脅室友再犯就報案吧
作者:
overhead (overhead)
2012-01-04 12:40:00她沒再犯就算了 你真的報案了可能考績不好或得離職吧...你現在在氣頭上 過幾天氣消了再下決定
作者:
zeze (三月ã†ã•ãŽ)
2012-01-04 12:40:00警察可能會覺得小案子吧,有充分證據比較不會被吃案
作者:
iammino (iammino)
2012-01-04 12:44:00好 那我先不報案 先以此威脅 但不知向上承報會不會讓我換
作者:
iammino (iammino)
2012-01-04 12:45:00如果不能換 我就買針孔 他再犯我就報警 這樣嗎?
作者:
nbmrockon (Galaxie 500)
2012-01-04 12:47:00她也太不要臉了囧竟然這麼理直氣壯的確跟你吵
作者:
iammino (iammino)
2012-01-04 12:49:00他應該是那種很愛面子的人 其實私底下是個大爛人!!!
推錄影蒐集證據 現在都是空口說白話各執一詞不過能直接申請換房的話最好 就說生活習慣差異過大
作者:
iammino (iammino)
2012-01-04 13:47:00已寄信給上面
作者:
iammino (iammino)
2012-01-04 13:48:00非常謝謝各位幫我想辦法:)
作者:
jfsu (水精靈)
2012-01-04 16:15:00拿條不用的洗面乳裡頭用牙膏代替
作者:
jfsu (水精靈)
2012-01-04 16:16:00奶粉裡頭放進半隻蟑螂腳...在他面前說,奶粉過期了...接著再說...裡頭有小強掉進去,接著在他面前挖出來給他看
作者:
tomatoo (茄)
2012-01-04 16:42:00蒐集證據(錄影)直接報警 跟上司講八成會被河蟹
作者:
Joan037 (辛巴)
2012-01-04 17:21:00錄影報警~
作者:
temp2 (圈圈)
2012-01-04 17:45:00搬出去會過的比較好= = 不用care有人會偷用你東西
整他阿 牙膏裡面放芥末 牛奶加入漂白水每本書裡面都夾一張紙條 偷看的是賤人
作者: chaw (呼嚕嚕) 2012-01-04 20:21:00
平常都把網路攝影機打開,應該可以錄到証據
作者:
OrzToT (123)
2012-01-04 21:08:00每個人都會把自己的感受放大 錢先顧好......
作者:
AKIAKIYO (♥♥小池AKIで~す♥♥)
2012-01-04 22:26:00可以蒐證,但不建議在食物裡加東西,尤其是漂白水之類的我記得之前在新聞有看到,要是對方吃出了問題自己也會有
作者:
AKIAKIYO (♥♥小池AKIで~す♥♥)
2012-01-04 22:27:00事的樣子~也是宿舍食物小偷QQ
作者: mei228 (3渼) 2012-01-05 00:31:00
我覺得都室友,東西一起喝分她用沒差,雖然她的行為不對@@
作者:
iammino (iammino)
2012-01-05 09:15:00這樣喔 那我賺的錢要不要分他一點
作者:
iammino (iammino)
2012-01-05 09:17:00心情本來好一點 看到你的留言火都起來了 乾
作者:
iammino (iammino)
2012-01-05 09:22:00而且如果真的要用要先告知對方吧 他媽是沒教過他<尊重>嗎
作者:
iammino (iammino)
2012-01-05 09:25:00沒發生在你自己身上當然沒差阿!
作者: kana0228 (有熱狗就有冷貓) 2012-01-05 10:54:00
原PO態度好差... m大又沒怎樣
作者:
iammino (iammino)
2012-01-05 11:07:00我照道理講阿 只是多打了一個乾字
作者:
iammino (iammino)
2012-01-05 11:10:00大不了我離職 這個世界通通都讓給爛人好了阿!!!
作者:
zeze (三月ã†ã•ãŽ)
2012-01-05 15:37:00原PO拍拍,不是發生在自己身上當然不會了解當事人痛苦的
作者:
zeze (三月ã†ã•ãŽ)
2012-01-05 15:40:00風涼話誰都會説
作者:
Joan037 (辛巴)
2012-01-05 16:57:00拍拍 有時候真的要自己處在那種環境才能體會~我懂!!!
作者:
iammino (iammino)
2012-01-05 18:11:00感謝樓上二位(抱)
作者: mei228 (3渼) 2012-01-05 23:53:00
原po誤會我的意思了!我意思是說妳室友的行為真的很差勁沒
作者: mei228 (3渼) 2012-01-05 23:55:00
錯,如果是我的話,我對我室友沒差,不過前提是好室友囉
作者: mei228 (3渼) 2012-01-05 23:56:00
妳室友的行為的確很沒家教也很沒禮貌。
作者: mei228 (3渼) 2012-01-05 23:57:00
別生氣囉!這種人敬而遠之比較好,找機會別跟她住了吧
作者: kana0228 (有熱狗就有冷貓) 2012-01-06 01:01:00
我也有發過室友抱怨文 她也是一直用我東西 不是說風涼話
作者: kana0228 (有熱狗就有冷貓) 2012-01-06 01:02:00
只是覺得原PO針對i大回覆頗沒禮貌 "看到你的留言火都起來
作者: kana0228 (有熱狗就有冷貓) 2012-01-06 01:03:00
了 乾" 對一個無辜的版友 語氣也委婉點吧
作者: kana0228 (有熱狗就有冷貓) 2012-01-06 01: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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