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NOTHINGES (肥蛇蛇推便便)》之銘言:
: 殺女嬰事件的伯母也是 大概也只判個幾年吧
哥 最近在念刑法
跟大家分享一下對於本案的看法
1. 伯母無殺人故意 只能論刑法第276條之過失致死罪,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
2. 奶粉加鹽雖然導致嬰兒死亡之事實
但參考這則新聞 『鹽奶案╱腎臟醫師:鹽被拿來殺人 前所未見!』
吃鹽過量致死的罕見情況是否符合反常的因果歷程
也就是說是否女嬰的特殊體質造成猝死
值得探討
3. 結論
本案最重的結果頂多判2年
依刑法第77條規定
伯母表現良好關個一年就可以出來吃豬腳麵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