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情] 台灣的刑罰真是太輕了

作者: SeedDgas (雷姆是誰?)   2013-11-29 04:34:42
※ 引述《wn588 (fulfilled)》之銘言:
: 有人就質疑了
: 那為何不把刑法的刑度調得重一點呢?
: 立法者為了順應民情
: 的確在諸多的酒駕撞死人案件後
: 修改了酒醉駕車以及肇事逃逸的刑度。
: 現行的法律下,只要喝一點點酒(酒精濃度0.25毫克)就會觸刑法
: 若因此撞死人了,也會有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 應該夠重了吧?
: 但真的有因此完全防止酒駕的事件發生嗎?
我想你應該會是個好律師...你很懂得怎麼透過包裝讓別人相信你說的話
可是這邊怪怪的啊,沒有辦法完全防止就等於這方法沒用嗎?不是吧
照這樣說所有的法律都廢一廢好了啊,反正沒有法律可以完全防止犯罪嘛
較合理的邏輯應該是比較刑責加重後酒駕發生率提高或降低吧
要是刑責加重反而酒駕觸法的人變多,這才代表加重刑責沒用
如果隨著刑責加重酒駕發生率也跟著降低,顯然代表這方法有用
當然這邊還有個陷阱,前後比較的酒測值應該要一致
看是都拿舊制還是新制的0.25來比,比比看前後人數差異
不然要是哪天立委諸公跟你一樣神邏輯,改成酒測值超過只要0.01毫克就違法
因此酒駕違法的人數肯定大增,然後宣布原來酒駕重罰沒用我們要輕罰,這不就很怪
在沒有數據佐證的情況下這種說法很難說服人啊,尤其看看下面這句
: 我想立法者在制定之初一定秉持這某種良善的立意
討論不是掉書包,沒事就要人家拿數據其實蠻無聊的,我也不喜歡
大家感覺來感覺去輕鬆討論發表看法也很歡樂
問題你不能講到輕判的時候就說這法沒問題,我感覺立法者一定有某種良善立意
講到酒駕不該重判的時候就說其實這法重判沒用,說好的立法者良善立意呢?
這麼良善你應該相信立法者加重酒駕刑責肯定是有她的想法肯定沒問題啊
到底立法者的良善立意可不可信呢?
其他推文我就不特別回了,多半都怪怪的,舉個最經典的就好
看看下面的言論
: 我的意思就是說,會再犯就是會再犯啦
: 罰多重都還是會有人再犯
: 我的意思是,刑度的輕重跟再犯之虞關聯並不大
我很沒品的說一句,酒駕重罰改成唯一死刑的話,再犯率肯定是零唷
死人必然不會再犯呢,顯然刑度輕重跟再犯率有著不小的關聯歐
還是那句老話,如果有數據證明刑度增減在犯率都差不多,這才代表兩者沒啥關聯
不然基於相信立法者的良善立意的前提下,我肯定刑度輕重跟在犯率有不小的關係
: 法律,單就刑法而言好了
: 用途並不單單只在嚇阻犯罪
: 若是重刑能夠完全的嚇阻犯罪
: 那我想也不需要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拘役或罰金等其他處罰方式了
: 只要一個死刑就好了
: 偷了錢,死刑
: 傷了人,死刑
: 罵了人,死刑
: 那法官也不用老是因為判刑的輕重問題被民眾罵翻了。
: 但既然現行法律如此規定
: 而且也用了這麼久
: 我想立法者在制定之初一定秉持這某種良善的立意
: 人非聖賢,孰能無過
: 刑法絕對是維持社會秩序的最後一道關卡
: 法律是社會安定的重要因素
: 但我們不能只奢望法律帶給我們沒有犯罪的社會。
作者: jyekid (會呼吸的痛)   2012-01-29 05:22:00
酒駕改成死刑 醉駕駛一旦發現前方臨檢 拚命也要逃竄
作者: jyekid (會呼吸的痛)   2012-01-29 05:23:00
撞死一個跟兩個有差別嘛?
作者: patrick08 (嘿嘿哈)   2012-01-29 05:27:00
酒駕改死刑,醉駕駛起碼都只剩下十分之ㄧ了我看
作者: patrick08 (嘿嘿哈)   2012-01-29 05:28:00
那個人真不怕死的ㄧ樓你說的那種狀況跟現況比,那個好
作者: patrick08 (嘿嘿哈)   2012-01-29 05:30:00
現況就是醉駕駛ㄧ堆,反正要是真撞死人那再說
作者: patrick08 (嘿嘿哈)   2012-01-29 05:31:00
人性就是這麼苟且阿,想說反正我沒那麼衰,不會有事的
作者: patrick08 (嘿嘿哈)   2012-01-29 05:32:00
就算真有事?了不起兩三年而已
作者: NanFish (厭倦)   2012-01-29 06:07:00
酒駕的判刑是很太輕了 但所有罪都提升到無期徒刑死刑也有
作者: NanFish (厭倦)   2012-01-29 06:08:00
點太跨張了 我們應該再努力要求修法者 重新再考慮酒駕的
作者: NanFish (厭倦)   2012-01-29 06:09:00
刑責 但刑責提高到哪 還是有個平衡性的吧
作者: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12-01-29 07:04:00
一樓說的沒錯啊,以前擄人勒贖是唯一死刑,結果肉票都被
作者: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12-01-29 07:06:00
撕票,所以後來才修改成有其他選項。有修過犯罪心理學就
作者: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12-01-29 07:07:00
知道,很多罪並不是重罰就好
作者: iamalam2005 (山風)   2012-01-29 07:48:00
一樓正解。
作者: her0418 (曉楓)   2012-01-29 08:43:00
為什麼重罰一定要到死刑跟無期徒刑...什麼鬼邏輯
作者: her0418 (曉楓)   2012-01-29 08:44:00
提高關的年數或被抓到就吊銷駕照五到十年都是更好的做法吧
作者: Sioli (客人)   2012-01-29 09:02:00
為什麼重罰就一定要變成死刑啊= =我真的很不懂
作者: Sioli (客人)   2012-01-29 09:03:00
覺得罰的太輕接下來的選擇就是讓他死???嗯?
作者: maverickming (真實的自由 )   2012-01-29 09:12:00
可以效法歐美那種判刑外加重罰 重罰標準是依照你
作者: maverickming (真實的自由 )   2012-01-29 09:13:00
申報的財產比例來判 不像台灣有錢人被開酒駕罰單根本不痛不養阿 而且還可以關說了事
作者: wn588 (fulfilled)   2012-01-29 09:28:00
你未免也太喜歡斷章取意了吧,我講的犯罪不單指酒駕
作者: wn588 (fulfilled)   2012-01-29 09:29:00
所以我才會總括的認為,再犯率和刑度輕重並非有絕對的正相關
作者: wn588 (fulfilled)   2012-01-29 09:30:00
我又沒說兩者沒關聯。你要數據,就自己去找吧,那塊偏向犯罪學的統計,我不太了解。
作者: vvus (不囧)   2012-01-29 09:52:00
樓上果然很會用話術
作者: wn588 (fulfilled)   2012-01-29 10:07:00
哪裡有話術=_=
作者: eterbless (守護之翼)   2012-01-29 10:44:00
所以該用鞭刑 既有懲治效果也不會讓犯罪者過度反應
作者: dingmei (Ocean)   2012-01-29 10:45:00
斷章取義
作者: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12-01-29 10:46:00
奇怪o_O,為什麼不是你提出數據,而是要我提出數據?關於擄人勒贖、死刑、撕票的問題,我想隨便google都有一堆參考資料
作者: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12-01-29 10:51:00
我有幾個問題:1. 請提出數據證明犯罪率確有降低2. 假設犯罪率確有降低,請證明因而致死的人有變少
作者: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12-01-29 10:52:00
其實我本來只是單純同意一樓,根本沒要和你討論犯罪率降低或升高與否的問題,但既然你挑了我回,就請你先答覆吧
作者: laughmaker (laughing)   2012-01-29 11:02:00
無法提出反駁的論述就說板友用話術誤導
作者: laughmaker (laughing)   2012-01-29 11:04:00
還不願承認研究事實的存在,真有想討論的意思?
作者: lineralgebra (偽線性代數)   2012-01-29 11:14:00
依你的說法台灣刑法單一死刑好了:)
作者: fa2626 (andy_shih)   2012-01-29 11:39:00
我看不懂哪裡用話術誤導妳耶?
作者: roxas (旁白)   2012-01-29 11:55:00
個人認為酒駕不是刑度不重而是執法不夠嚴...
作者: wn588 (fulfilled)   2012-01-29 12:23:00
你要跟我討論其他的罪當然是可以,只是你對於其他的犯罪真
作者: wn588 (fulfilled)   2012-01-29 12:24:00
的熟悉嗎?強制性交的刑度也算很高,問題是它仍是有一定比
作者: wn588 (fulfilled)   2012-01-29 12:26:00
例的再犯率。另外,我還是不懂你說我邏輯上的問題出在哪裡
作者: wn588 (fulfilled)   2012-01-29 12:27:00
可以具體一點說嗎?不然莫名被冠上邏輯不通的評論實在有些
作者: jimabc (Je t'aime)   2012-01-29 14:06:00
要拿數據來看 其實對原原PO比較不利 因為酒駕照是率是逐年降低的 只是新聞很愛報會讓大家有氾濫的錯覺
作者: heloiselu   2012-01-30 00:03:00
哩西咧公啥?
作者: angelgift (㊣↖煞气a童書研究學者↗)   2012-01-30 02:08:00
推這篇 那篇學法律邏輯還這麼差實在是...
作者: angelgift (㊣↖煞气a童書研究學者↗)   2012-01-30 02:17:00
刑度高又不代表判刑度高 多的是「重」判兩三年的
作者: angelgift (㊣↖煞气a童書研究學者↗)   2012-01-30 02:18:00
也不懂為啥覺得判刑不夠重就是要單一死刑人的邏輯
作者: angelgift (㊣↖煞气a童書研究學者↗)   2012-01-30 02:22:00
難道火車退票手續費太低導致很多旅行社包票 反正賣不掉退掉就好損失不大 所以有人說應提高退票手續費額度
作者: angelgift (㊣↖煞气a童書研究學者↗)   2012-01-30 02:23:00
你就要說:那乾脆全部不退這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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