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Seeger (ricocheng)
2013-12-06 20:22:36我是男方台灣人
在上海工作
準備跟江西女友結婚後回台
女友爸爸希望在房子上面女兒有保障
但我查到的資料是
未取得身分證不可以持有房產
那雙方都有出錢買的房子可以掛我跟我女友的名字嗎
你以為同樣都是想把房子登記在自己名下 大陸女人跟台灣女人的情況就一樣嗎?
作者:
dafeiiiii (腹語術)
2013-02-06 20:47:00走錯版?
作者:
tea80149 (自由自在)
2013-02-06 21:40:00他的意思是要你在大陸買房子
作者:
dosila (dosila)
2013-02-06 21:49:00他的意思是要你在大陸買房子+1
作者:
kurtc (夏日的誤會)
2013-02-06 22:33:00保障就是:在女友爸爸家附近買一棟房子過在他女兒名下
作者:
kurtc (夏日的誤會)
2013-02-06 22:34:00補充一點 可能還會加上『以後要給外孫探親時住』+裝潢費
作者: doughnut462 (咖啡.Jazz.甜甜圈 ^o^? ) 2013-02-07 04:00:00
請到WIC板
作者:
ShiningRuby (閃亮紅寶石女王)
2013-02-07 04:54:00這要去跟大陸法規有關的板問吧...
作者:
nuendo (endoyuya)
2013-02-07 14:05:00他是要你在大陸買間房給他女兒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