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女版的版友們大家好
網路交易現在已經相當發達也有許多保護消費者的法條
其中關於七天鑑賞期的法條卻仍有許多漏洞
第十九條第一項規定:「郵購或訪問買賣之消費者,對所收受之商品不願買受時,得於收
受商品後七日內,退回商品或以書面通知企業經營者解除買賣契約,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
任何費用或價款。」
但是其實若購買一些具有時效性的商品像是具時間性的票卷(演唱會門票等)/年菜
/貼身衣物/遊戲點數/遊戲帳號/化妝品...等
就無法受到七天鑑賞期的保護 其相關法令如下
我國電子簽章法草案第十七條之規定:「以電子方式為商品或服務之交易者,有下列情形
之一者,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應會商主管機關,報請行政院核定後,公告排除適用消費者保
護法第十九條第一項及第十九條之一之規定:一、商品或服務之性質,經交付即不能回復
原狀或回復顯有重大困難者。二、商品或服務之提供具有時效性。三、性質上無法退還、
具易毀壞性或時效性之客製化商品或服務之提供。」
所以應該是要禁止具時效性商品網路販售
還是應該加強具時效性商品的退換貨機制
才能來有效降低網路顧物的爭議
不知大家對此有甚麼看法呢
第一次發文不會上色以及排版不佳若有不適請大家多包涵
作者:
fh11942 (━(゚Д゚)━)
2014-01-03 19:14:00你是要做報告嗎?XD
不是耶是因為家人買到茶葉罐頭可是打開發現口味不一樣卻不能換 自己上網找法律 發現這些東西
雖然家人是說就當作買錯 不過我想到我之前也是買到內衣不合身就一直被我擺在角落到長灰塵丟掉
想說順便分享一些法律知識給大家 希望不要再有受害者
其實內衣那些現行法是可以換的,但你PO網問大家會跟
作者:
kukuba (不去擁有,就不用怕失去)
2014-01-03 19:29:00貼身衣物我是一模一樣買兩套,一套試穿完不能換就算了,可另一套全新未拆,賣家還是不給換,我不太懂
是自己買錯還是對方寄錯,食品的話開封很難給你換吧?
另外,文章裡面的電子簽章法只是草案,還沒通過,所已還是可以換的
目前有研擬要排除消保法19條主要範圍是易腐敗的生鮮
我有去買過鞋子試穿完尺寸店家說拿新的給我結果回家發現鞋底已經有落地的痕跡還有石頭卡在鞋縫 可是不能換
食品反而實體店面較有保障(好市多 家樂福幾乎都無條件退換)雖有法令 但只要店家有清楚表示售後不退就無違法像Y拍也都幾乎不能換
我記得消保法的7天鑑賞期並沒有網拍業者標示售後不退
有退貨限制的其實都已違法,但消費者通常怕麻煩,平台業者也比較保護網拍業者,會讓你以為不能退貨
作者: iamjimhaha (磨刀霍霍向肥羊) 2014-01-03 21:15:00
現在都買商城 不滿意就退貨
只要是網拍都適用七天鑑賞日 內衣只要沒有污損或拆標籤應該都能換 我上個禮拜在Y購買的不合退回去了 網拍買但面交取貨好像就沒有七天鑑賞日 商家沒有所謂的鑑賞日 很多只能讓你換不能退 所以東西拿回家前自己要檢查
作者:
miyukiy (miyuki)
2014-01-03 22:11:00貼身衣物跟化妝品不能換?! 妳從哪邊的法律看來的?
作者:
miyukiy (miyuki)
2014-01-03 22:12:00七天鑑賞是要求商品退回必須無損商品完整性,化妝品妳只要
作者:
miyukiy (miyuki)
2014-01-03 22:13:00沒用過也沒損毀原包裝(供檢驗的適當拆封不算),一定可以退
作者:
miyukiy (miyuki)
2014-01-03 22:14:00貼身衣物基本上也是,但PTT推文大部分傾向貼身衣物可退貨
作者:
miyukiy (miyuki)
2014-01-03 22:15:00很噁心,因為不知道到底有沒有被試穿過
作者:
miyukiy (miyuki)
2014-01-03 22:17:00茶葉罐頭如果是對方寄錯,那根本不用七天鑑賞也是他該換
作者:
miyukiy (miyuki)
2014-01-03 22:18:00如果只是味道跟自己想的不一樣,那如果該廠商沒提供試喝包
作者:
miyukiy (miyuki)
2014-01-03 22:19:00只能從正品試喝才發現不一樣,那是因為商品完整性沒保持好
作者:
miyukiy (miyuki)
2014-01-03 22:20:00所以不適用七天鑑賞,並不是時效性...
網路購物都出現多久了到現在還只能用"郵購"這法來規範才會出現這麼多問題 現在還有手機購物等等
作者:
lispm (lis)
2014-01-03 23:25:00賣家哪知道你內衣是不是真的沒穿過,茶葉打開是不是摻了什麼進去
作者:
lispm (lis)
2014-01-03 23:26:00口味買錯是自己的問題吧
作者: annebronte 2014-01-04 10:16:00
樓上 原po說的不是口味買錯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