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情] 網路上說話要很小心

作者: noelle0425 (1111)   2014-01-16 04:28:54
各位女孩板的朋友好
現在這時間在為期末考燃燒
剛無意間知道一些事
因為室友也在燃燒,不好意思再吵她
事情是這樣的
我以前跟"朋友"和"A"是同事
我跟A都離職了
A最近發現他自己被我朋友在某社群網站(不是fb)上抱怨
內容是 " 公司的人和我快被A逼瘋了" 類似的話
A就要求朋友道歉不然要告他毀謗
當然朋友沒這打算(雖然我也覺得不用)
因為我們身邊用該社群的人很少
所以該社群其實己經是我們幾個比較要好的人共同抒發和聊天的管道
其實我原本不太理會這件事
應該說A的行為我從來沒有當成一回事過= =
他的個性我在這邊也只能保留,我不想又發生一樣的事
雖然不知道是真是假
但是有聽說他前一陣子才告人的事
所以有點擔心
我也不知道朋友的帳號是公開的
(我自己是有本來就有鎖
也明白網路是沒有隱私的,說話都要很小心)
其實我也有點擔心以前閒聊的東西會不會被挖出來放大= =
關於這點我先道歉
像快被A逼瘋這樣的, 毀謗會告的成嗎
作者: ylakb3841 (justdoit)   2014-01-16 04:41:00
可先去法律版問問看歐
作者: noelle0425 (1111)   2014-01-16 04:46:00
我轉過去看看,謝謝
作者: attack911 (九一一行動)   2014-01-16 04:54:00
看他被逼風的『原因』是不是事實囉
作者: noelle0425 (1111)   2014-01-16 05:02:00
當時好像是前年暑假, 他只有說這句其他的都沒有
作者: noelle0425 (1111)   2014-01-16 05:13:00
主要是A的言行弄得他們很不耐煩,所以才會發這個
作者: fifa186 (落葉)   2014-01-16 05:22:00
如果真有其事 那告成的機率不大
作者: hagousla (會痛的)   2014-01-16 07:42:00
他想告可以告吧~ 只是要浪費時間陪他跑法院就是了
作者: lovetoo (too)   2014-01-16 07:52:00
前年暑假?過告訴期間六個月了啦!
作者: wn588 (fulfilled)   2014-01-16 09:21:00
六個月是從A發現時起算喔~
作者: sungu (桑咕*)   2014-01-16 09:40:00
不要覺得被告就是一定輸,要花的就是時間很多人看準大家都喜歡息事寧人,和解賠點小錢就結束
作者: CHRISTINAYEN (CHRIS)   2014-01-16 09:53:00
我記得不管鎖不鎖只要在網路平台都算公開
作者: ShiningRuby (閃亮紅寶石女王)   2014-01-16 11:45:00
他也許告得成,但告贏機率就很難說了.麻煩的是要花時間跑法院.
作者: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14-01-16 11:55:00
公開的定義是:多數人可共見共聞話說回來,誹謗不用公開啊XD,只是我也覺得不會成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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