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情] 無法接受爸爸的搬家理由

作者: artcicaday (Zero)   2014-01-21 14:35:08
買房最怕遇到惡鄰居,就算擁有再好的居住環境也要大打折扣,
但人爭一口氣,佛爭一炷香,要原文作者把這怨氣全部吞下去,
實在有點強人所難,卻又不能忽略居家安全的必要性。
到底該怎麼做才能擁有雙贏的局面呢?作者跟父親之間的雙贏,
以安全而論,父親堅持的搬家是必要的,千金之子不死於盜賊,
為了這樣的鄰居,沒必要把身家一起賠下去。
但賣房子倒是可以打個問號?有必要在這時候把房子給賣掉嗎?
如家中經濟仍具備一定現金可運用,暫時先以租房為先行目標,
以原住處附近來租房;同時間,也把現有的房子也開放出租。
讓租新房的租金,跟你們原本房子租出去的租金,取得同金額,
正所謂一房在手,希望無窮,起碼可降低額外的租房租金支出,
原本的房子,不論要賣與否,都能等以後好好妥善處理。
這樣一來可以確保家人的居住安全,二來又可保有原本的房子,
等待樓下惡鄰居駕鶴西歸後,就可毫無顧慮的搬回原本的住處,
可趁這段時間租房來體驗不同房型,享受無壓力的生活品質。
因為原屋並未出售,所以社區內的健身房的器材也能繼續使用,
原本的收件地址也無需更動,請原社區的警衛室代收各項包裹,
你們再前來領取,化解公寓住處無人簽收的麻煩。
不知道你是否覺得這樣是雙贏的局面呢?讓父親跟你都能接受,
父親擔心的安全顧到了,房子還有,你不用擔心是無根的浮萍,
最後也不用跟惡鄰居糾纏不清,畢竟上法院可是曠日費時的。
最後請記得這兩個字,LOVE & PEACE,別跟自己的父親過不去,
你們一定可以找到雙贏的解決方式。
※ 引述《bbbobobbobo (口畢口皮)》之銘言:
: 我覺得我家這裡的居住品質很好
: 雖有點偏僻(坐公車10分鐘到捷運站)但還算鬧中取靜
: 空氣也很清新
: 因為不靠大馬路 幾乎聽不到車子和人聲
: 晚上睡眠品質真的很好
: 而且我家格居方正 四房兩廳雙衛浴
: 又是雙拼的社區 同層只有一個鄰居
: 住戶都是家庭為主 相對那種一層好幾戶或套雅房為主的單純很多
: 也有警衛室、健身房等等很好的設施
: 我自己是每個星期都會去健身房運動3次以上
: 結果我爸就只是因為底下鄰居很機車而想搬家
: 底下鄰居真的很難相處 他無法忍受任何一點聲音
: 明明是大白天有東西不小心掉在地上(不是很重的東西 就只是一包砂糖)
: 他也可以衝上來按門鈴向我們抱怨
: 這種事發生很多次
: 後來兩家吵到警衛室 鄰居很激動 甚至作勢要打我媽
: 加上之前他有跟我媽說過"我兒子是特種部隊 好幾次都想衝上來"
: 還檔過電梯不讓我媽和我妹出電梯 以及有硬要進我家理論的經驗
: 我當下就覺得不能再隱忍了 於是調了監視器去控告他恐嚇
: 第一次不起訴 我又去聲請再議
: 雖然還是不起訴 但真的有起到恫嚇的作用
: 鄰居有安靜了好一陣子
: 但前幾天下午4點多 我家在包水餃
: 過程有剁餡
: 結果鄰居就打去警衛室 讓警衛向我們反應敲東西的聲音很大聲
: 誰知我爸竟然就打算把房子賣掉
: 若是買到更好的房子我當然沒異議
: 不過我爸竟是打算租房子 而且是租一般3房的公寓 打算等房價跌了再買
: (沒有貶低公寓的意思 但我爸想租的比我家少一房 又加上我住習慣社區了><)
: 雖然以現在台灣的畸形房價來說 租房子確實比買房子聰明
: 但有自己的房子總是踏實許多 租房子感覺好像沒有根的浮萍
: 生活的心理感受是無法用物質去估算的~"~
: 最讓我不能接受的是我爸搬家的理由 竟然只是因為樓下鄰居!!!
: 就因為鄰居的一句話 而且還是透過警衛的一句話!!!
: 我爸是個臉皮很薄又怕事的人 大小事都由我媽出面
: 但我媽神經比較大條一點 很多事都會忽略嚴重性
: (像之前被鄰居恐嚇 我媽也覺得還好 是我堅持要告 狀紙也是我打的)
: 我本身是不怕事的人 而且鄰居感覺就是雨聲大雨點小
: 不是那種流氓或惡棍
: 我就跟我爸說 若他膽敢再衝上來我們家 就繼續告他就好
: 何必為了他這個X人而放棄這麼好的房子
: 但我爸就很堅持要搬家 房子是他的 我也沒資格多說什麼
: 就只能自己生悶氣><
: 大家有想到什麼好理由可以說服我爸嗎T^T
作者: heered   2014-01-21 14:42:00
legal high也看太多 羽生附身了嗎?
作者: ruby60625 (靚)   2014-01-21 14:45:00
阿拉伯有一句俗語說:
作者: pttnowash (不用洗)   2014-01-21 14:51:00
跟馬英九握手
作者: halulu (I'll be there.)   2014-01-21 14:52:00
很快登天極樂~
作者: particular (that's it?)   2014-01-21 15:00:00
房客被煩 也會退租。
作者: eternia0920 (我不會用水球( ̄□ ̄||)a)   2014-01-21 15:14:00
你一定有刻意控制斷句 不然也太剛好了吧XD
作者: catcatorz (夜小貓)   2014-01-21 15:19:00
我覺得說出租給別人很簡單 可是摸著良心想 自己如果是房客 會想要住這種房子嗎=皿=
作者: catcatorz (夜小貓)   2014-01-21 15:20:00
不然租給看起來很兇惡的人好了 看樓下的敢不敢來亂XD
作者: Jocelyn624 (Fan)   2014-01-21 15:30:00
好厲害XDDD
作者: ryanwen (FAST CAR)   2014-01-21 15:38:00
推這篇,千金買房、萬金買鄰,對方都已經不理智了,原po爸站在保護子女的立場,趁早搬離很正確,但不一定要賣房
作者: ryanwen (FAST CAR)   2014-01-21 15:39:00
租出去,然後同社區租另外一戶,租金相抵就好啦,剩下的就是比看誰命長,等鄰居如果先掛點,就可以大方搬去啦
作者: momogi1105 (桃園北川景子)   2014-01-21 16:11:00
jane本田檢察官xdd
作者: sunnyborage (陽光琉璃苣)   2014-01-21 16:54:00
win-win~~~
作者: mmww (我是撈達)   2014-01-21 17:30:00
我覺得也不一定 如果剛好房客很兇 說不定可以來場公審 XD
作者: Starfire (競爭吧)   2014-01-21 18:34:00
出租時最好提到樓下鄰居的問題,可以接受才租,免得害了無辜的人
作者: megu9988   2014-01-21 19:26:00
推LOVE &PEACE 羽生君喔XDDDD
作者: clallg (李小輪而)   2014-01-21 19:30:00
Mr. win win!!
作者: heloiselu   2014-01-21 23:00:00
LOVE & PEACE XDDDDDDDD
作者: mirrorswings   2014-01-22 03:27:00
推第五段,先不要賣掉,留當嫁妝好了
作者: mirrorswings   2014-01-22 03:28:00
現在房價這麼高,年輕人要買房實在太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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