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mmww (我是撈達)》之銘言:
: 我的方式是,會在飼主面前說,不繫狗是違法的!
: 依動物保護法第二十條所訂:
: 寵物出入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應由七歲以上之人伴同,並採取適當防護措施。
: 具攻擊性之寵物出入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應由成年人 伴同,並採取適當防護
: 措施。
: 前項具攻擊性之寵物及其所該採取之防護措施,由中央主管機關 指定公告之。
這裡得說明一下,
因為這裡有句「前項具攻擊性之寵物及其所該採取之防護措施,
由中央主管機關 指定公告之」
所以不是所有狗都被列為具攻擊性寵物。
真的被列為具攻擊性寵物的狗,都是大型又頗具盛名的,只有幾種而已。
http://www.coa.gov.tw/view.php?catid=3950
http://www.coa.gov.tw/view.php?catid=2502
大致就是比特犬 牛頭犬 獒犬 秋田 土佐 紐波利頓
前幾天有則新聞,
http://goo.gl/OP0nhm
台中一些飼主就拿「自己的狗不列為具攻擊性寵物,所以可以不用繫繩」來說嘴。
但是.......
動物保護法第一條就開宗明義,
第 1 條
為尊重動物生命及保護動物,特制定本法。
動物之保護,依本法之規定。但其他法律有特別之規定者,適用其他法律
之規定。
而新聞也有提到
2012年12月20日台中市政府公布實施《台中市公園及行道樹管理自治條例》,規定飼主
若要帶狗進入公園,必須要採取適當防護措施,即犬隻須繫狗繩,否則不能進入公園
也就是這裡真的是台中那些不繫繩的飼主理虧了。
至於其他地方的狀況...要看各地的自治條例,
而且只能說... 很遺憾
這個國家的狗飼主沒有辦法符合網路上討論的希求,
上網討論繫繩共識的人,跟實際大街小巷的人,還是很不同的兩群人。
所以我覺得網路上關於這點沒必要吵的面紅耳赤,
因為你再怎麼為了這些飼主生氣 或者耳提面命所有網路人都要繫繩,
這結果還是得靠教育以牛步的速度把觀念傳播出去。
照現在這種法規看來,還有很長一段路要走,路還遠著,要留點力氣。
真的要找一種勸導繫繩說法的話,
我傾向於就狗的本性來談。
狗是一種喜歡服從比牠還強位階的生物,喜歡到無以附加 (講難聽點就是欺善怕惡)
繩子對狗來說可以確認主從關係,
(甚至還有一些人認為牽繩的時候不能讓狗走太前面,以免他混淆主從關係)
你越是以「我就是主人 我地位就是比你高 你就是要聽我的」的霸道姿態 他反而越愛你
這跟人類的思維有天差地遠的不同,了解到這點不同才能建立良善關係。
你不能想「我如果被綁繩子了會怎麼樣」來推測狗的想法,
(大部分放開繩子的人都是這樣想)
你應該想的是「我是個沒人命令就會不知所措的奴才 我需要繩子指引方向」
不過這講法當然不是每個人都能接受,
所以結論還是請大家自求多福。 :(
真的怕的話,隨身帶瓶水很有用的。
水一潑下去大部分的往你圍攻過來的狗都會抱頭鼠竄。
水也沒有任何攻擊性,所以沒人可以說你虐待動物。
水潑完了還有空瓶可以敲打製造巨大聲響,故瓶裝水可謂七大武器之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