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主旨「譴責加害者有助於導正社會風氣,或多或少限制犯罪者行動」
看到很扯的推文忍不住又想來舉個例子了
一個男的喝得爛醉,倒在路旁邊,會有女性撿屍強暴他嗎?
他會因此需要擔心染上性病、被拍裸照、懷孕嗎?
這就是不公平的所在,為什麼男生有喝得爛醉的權利女生卻沒有?
(即使我們有些人不需要這種權利,但是我們仍然要為此努力
不怕神一樣的敵人,就怕豬一樣的隊友!!!!
當你不為深夜喝醉的權利說話時,之後就會失去深夜出門的權利!!!!)
我們無法直接改變性侵犯的作為,但是可以從教育跟社會輿論去改善
(所以拜託別再推"性侵犯誰跟你看這些",這是推動輿論的層面了)
別再說要保護自己不然就活該(之前吵過很多篇了),這根本是兩回事
公共衛生有個東西叫三段五級:
促進健康、特殊保護、早期診斷早期治療、限制殘障、復健
保護自己就好像"特殊保護",是個人的行為
社會輿論的譴責"促進健康",促進社會風氣有共識
如果沒有這種社會共識的譴責
那是不是就演變成大部分人被影響而認為 "有機可趁時就可以強暴女性"?
就像那些自以為是的男性認為喝醉女性被強暴活該一樣,
如果沒有先教育所有人"趁人之危是錯的"
之後社會風氣就慢慢變成"撿喝醉的女性強暴是可以的"
"刑法應該改成強暴喝醉的女性無罪"
風氣這種東西,如果沒有努力,就只會變差不會變好
(就像身心障礙者在古早以前被認為是前世不修,是活該
如果沒有身心障礙團體的努力,現在可能社會風氣依然沒有改變
欸,「活該」這兩個字怎麼這麼耳熟啊)
今天是喝醉活該,明天就是夜晚出門落單活該,後天就是夜晚出門活該
然後台灣變成印度,每個人的母親妻子女兒每天都遭受威脅
這樣那些認為女生不應該喝醉、穿著暴露、落單就開心了?
(雖然我也不覺得他們會因為一篇文章改變他們被父權主義洗腦的想法)
然後就會有人說女性應該蒙面以免遭受強暴......
總之,我也知道不少女性認為「喝醉被強暴是自己不會照顧自己」
「如果是我才不會這樣做」、「那些一定是不檢點的女性」
但是請你們往長遠思考,當你說了這句話,被強暴者心裡會怎麼想?
這樣增加被害者的自責跟社會風氣的不友善,是不是會減少她們報警的機率?
再如同上面幾段所說,你們每個人一句話,社會風氣是不是也會跟著傾斜?
然後到最後,所有人都這麼認為時,女性夜晚出門會不會就變得更危險?
你不需要為了證明自己是個"好女孩",而讓趁人之危者得到所有人的支持
更不需要為了證明自己是個"好女孩",而讓未來的自由受到威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