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請看紅字部分,要去檢舉,請,快點。
2. 你以為喝醉與否是像薪水袋上的數字一樣黑紙白字,上面寫喝多少酒就會醉嗎?
3. 沒有三只是湊數字用湊數字用湊數字用湊數字用湊數字用
※ 引述《Ilovecats (~貓~)》之銘言:
: 標題: Re: [討論] 撿屍文化--為什麼我們該在這時候談女權
: 時間: Sat Feb 15 21:46:07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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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sonora:你覺得受害者該learn a lession,而真的會學到什麼的受害者 02/16 00:39
: → sonora:自我責備的已經夠多了。 02/16 00:39
: → sonora:有人的腦袋就是會有洞。不要用小故事看世界。 02/16 0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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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明眼人都看得出來你在說我吧?需不需要我去檢舉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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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麼叫做用小故事看世界?拜託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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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故事是我拿來輔助說明"何謂一個沒有因為性侵而受到教訓的受害者"
: 我有說全天下的被撿屍的受害者都同個模樣同個態度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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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chiens:為了挽回男方,我覺得說這種話可以理解,又如何知道受害者 02/16 0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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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反而不能理解"為了挽回男方"做出的事情卻是狂踩雷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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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且那個案例確確實實女方、女方親友(尤其當初信誓旦旦說會照顧好女方的姊妹)
: 完全就是說
: 「受到性侵已經很可憐了!我們又不能預期會發生性侵,阿發生就發生了!
: 女生現在這麼可憐,你還要離開她?你是不是男人啊!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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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yaokut:私底下受害者的崩潰呢? 嫌棄自己髒諸如此類的,不算教訓嗎? 02/16 0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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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知道你假設了很多的可能性來表達有可能受害者很自責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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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實我上面已經回答過了,不知道是不是沒講清楚或你仍認為不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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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chiens:內心是否有自我責備? 另推不要用小故事看世界。 02/16 00:43
: → sonora:不知道,我是直接腦補強暴犯A每天都會在固定地方等受害者B 02/16 00:43
: → sonora:而受害者B就天天去喝醉讓強暴者A撿這種叫腦袋有洞 (喂) 02/16 0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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