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撿屍文化--為什麼我們該在這時候談女權

作者: benxyz (New Divide)   2014-02-17 13:20:12
※ 引述《Spell16 (曬太陽的翻車魚)》之銘言:
: 本文主旨「譴責加害者有助於導正社會風氣,或多或少限制犯罪者行動」
: 看到很扯的推文忍不住又想來舉個例子了
: 一個男的喝得爛醉,倒在路旁邊,會有女性撿屍強暴他嗎?
: 他會因此需要擔心染上性病、被拍裸照、懷孕嗎?
: 這就是不公平的所在,為什麼男生有喝得爛醉的權利女生卻沒有?
: (即使我們有些人不需要這種權利,但是我們仍然要為此努力
: 不怕神一樣的敵人,就怕豬一樣的隊友!!!!
: 當你不為深夜喝醉的權利說話時,之後就會失去深夜出門的權利!!!!)
實在是不懂為何你覺得男生有喝醉的權利女生沒有,
男生喝醉也是有可能被肛肛,就算你要argue男生被性侵的機會遠低於女性,
他身上的財物也是可能被洗劫一空,一樣會受到傷害,
你怎麼會有男生喝到掛不會有事的錯覺?
再者,喝醉是每個人的權利,但是喝掛了能不能平安回家是你自己要負的責任,
為啥你會覺得喝掛了沒事 = 有權利喝得爛醉???
喝掛了沒事只是運氣好而已,只要你有安排好有人送你回家,你愛怎樣喝就怎樣喝,
喝到酒精中毒也沒人想譴責你(你嫌命太長關我X事?)
自己沒安排好然後喝掛被揀上來哭哭說女生沒喝掛權利,有事嗎?
大家都成年了別像個小孩一樣耍賴,性侵犯不是你喊一喊就會消失,
要為了愛喝的傢伙組織護送軍簡直閒納稅人繳太多錢,排隊掛號也輪不到這些人,
要也是先接鎖匙兒童放學。
作者: ShiningRuby (閃亮紅寶石女王)   2014-02-17 13:32:00
性侵犯當然不是喊一喊就會消失,但不喊的話這社會只會更包容性侵犯
作者: minicheertkd   2014-02-17 13:36:00
更包容?????????????????????????????????????????
作者: minicheertkd   2014-02-17 13:38:00
"她有喝醉的權利 社會要有讓她不被性侵的高度" XDDDD
作者: minicheertkd   2014-02-17 13:39:00
組織護送軍才能讓事情搞笑化~反正現階段警護醫還沒撿
作者: minicheertkd   2014-02-17 13:41:00
到脫臼 就多打打電話吧~~~等資源一排擠就會有新制衡
作者: dezuphia (泣離)   2014-02-17 13:44:00
本來就是更包容阿 講的好像印度性侵不犯法一樣
作者: minicheertkd   2014-02-17 13:45:00
說更能掩蔽我還比較相信 更包容是修法減刑嗎???
作者: minicheertkd   2014-02-17 13:59:00
ben大有空看看本串第一篇的文章 作者論述手法好得多
作者: minicheertkd   2014-02-17 14:00:00
而且用戴高帽的方式inception也很有趣
作者: minicheertkd   2014-02-17 14:01:00
醉漢鬧事觸法本來就是警察的業務範圍
作者: minicheertkd   2014-02-17 14:04:00
但茫倒人收容應該不是...
作者: hajimechan (醬醬)   2014-02-17 14:39:00
看各國啦,美國茫倒不是放路邊就是送警局等酒醒。台灣
作者: hajimechan (醬醬)   2014-02-17 14:40:00
有時會送醫院卻增加急診室負擔
作者: eternia0920 (我不會用水球( ̄□ ̄||)a)   2014-02-17 14:40:00
之前新聞有爆一個喝醉睡倒在路邊 結果手指凍傷全部截
作者: hajimechan (醬醬)   2014-02-17 14:41:00
大家會想討論這議題在於撿屍後受害者被說活該吧
作者: eternia0920 (我不會用水球( ̄□ ̄||)a)   2014-02-17 14:41:00
肢 這真是超慘的 一夜狂歡醒來手指都沒了忘了說 這是國外新聞
作者: wittmann4213 (玄武岩)   2014-02-17 14:46:00
那還不是最慘的,看非洲狩獵導遊寫的,部落住民用某種果子自釀的啤酒後勁很強,常常狂歡晚會後一堆路倒
作者: wittmann4213 (玄武岩)   2014-02-17 14:47:00
的,被獅子吃了還不算最慘,醉到部分肢體甚至臉部被
作者: wittmann4213 (玄武岩)   2014-02-17 14:48:00
鬣狗啃掉的,那可痛苦一生了。
作者: minicheertkd   2014-02-17 15:10:00
可是要怎麼管制別人的想法與說法?_?
作者: AppleAlice   2014-02-17 15:18:00
台灣喝醉也可以送派出所啦,但應該不是每個行業或路人
作者: AppleAlice   2014-02-17 15:19:00
都會幫,比較常見是上小黃睡到不醒人事那種,司機會載
作者: AppleAlice   2014-02-17 15:20:00
到派出所去,一方便怕客人身體突然出狀況這責任擔不起二方面好像條杯會先墊車錢,等酒醒再跟那個客人收吧一方面*只是我想夜店應該不會這樣做就是了
作者: rubyh   2014-02-17 17:07:00
有點好奇,大家覺得被搶劫跟被強暴的狀況一樣嗎@@?被搶劫好像就是一個蠢事哈哈笑過就算,但被強暴...
作者: rubyh   2014-02-17 17:08:00
(可以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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