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maxxsu (絕望生魚片)
2014-02-17 17:38:02『撿屍文化--為什麼我們該在這時候談女權』討論串中,
許多板友都踴躍發表自己的意見。
不管是希望引導風氣讓社會輿論往『性侵、趁機性交很可恥』方向,
或認為受害者的行為需要檢討等,任何一方的意見都值得大家探討深思,
因此之前除了惡意、趁機辱罵受害者的發言,其餘皆不禁止。
但系列文開始出現偏離主題、為爭而爭(跳針)的言論,既無助於討論也容易起紛爭。
因此鎖定系列文禁止以相同主題再發新文章,若有刻意發文引戰情形以板規15.論處。
作者:
kuerten (guga)
2014-02-17 17:42:00板主英明 所有不利女性的言論都不該出現在這 讚
作者:
ShiningRuby (閃亮紅寶石女王)
2014-02-17 17:44:00若不利女性的言論都不該出現在這,那板主應該是刪文而不是鎖文吧.
作者:
eternia0920 (我ä¸æœƒç”¨æ°´çƒ( ̄□ ̄||)a)
2014-02-17 17:47:00這議題吵多久啦....那種愛喝到掛什麼的 隨她高興不就好了
作者:
dcfc (必須橫渡大西洋的遠方)
2014-02-17 17:47:00一樓呵呵
作者: minicheertkd 2014-02-17 17:50:00
一樓講的好像不是真像阿...
作者: minicheertkd 2014-02-17 17:52:00
先用泥醉人堆向警消醫DDoS就對了 尤其有高雄苓雅的例子可以做破窗石
作者: minicheertkd 2014-02-17 17:54:00
不過版主對主題的認知是什麼 ? 呵呵
作者: minicheertkd 2014-02-17 17:59:00
喔喔 TKS!可惜了...
雖然真相越辯越明~可缺乏公正裁判~討論只會淪為跳針
適可而止也該結束了~不信夜路走多會碰鬼~就讓時間驗證
作者: minicheertkd 2014-02-17 18:18:00
不須要時間吧 沒有出過事哪會有這串文
作者:
kelly096k (kelly096k)
2014-02-17 18:18:00推推我一篇也沒看 只覺得佔版面XDDD
作者: angelwu (討厭下雨) 2014-02-17 18:40:00
放大絕不就好棒棒www
作者:
nini5400 (不要問 你會怕)
2014-02-17 20:59:001篇也沒看+1
作者:
mommybo (貓咪貓)
2014-02-17 23:31:00沒看+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