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mileslo (羅仔)
2014-02-25 15:58:53身為各位口中的警職人員,我真不知道該哭還是該笑。
哭各位對警察的觀感如此負面,原PO文章下面推文更說"現在的警察怎麼都這樣啊"。
笑各位對警察的觀感如此負面,就像我之前在別的板回文中說到的內容一樣。
家暴,不是一次、兩次就能知道的,更不是一天、兩天就能判斷的。
我知道現在社會很多家暴相關消息,讓人看了都會怕怕的,
原PO所提到的"賞耳光"更不是一個正確的教導小孩的做法。
但是,僅僅一次的行為,是否能構成家暴,這有點難下結論。
原PO的男友,其實我覺得他做的並不能說錯,但也不是完全對。
就像原PO也是,我不覺得原PO你的行為正確,但也不能說錯。
我們在偵辦販賣毒品案件的時候,檢察官都會要求我們,一個毒販
至少要找到三次販賣的事證,不管是一個下游咬他三次,還是三個下游咬他販賣。
有的人會說,只要賣一次就是賣阿。
是,你知我知獨眼龍也知,但是,我們就是不能這樣跟檢察官講。
你說小孩被打耳光,家暴阿!
是,你覺得是、留言的網友也覺得是,但是評估是否構成家暴的人不一定會這樣判斷。
上週六正巧有個小故事,分享給各位。
週六晚上,跟家人在樓頂陽台弄個烤肉聚餐。
茶餘飯後,聊到個「小孩教育」的話題,嬸嬸說了一個笑話逗得大家哈哈笑。
她說,她一個朋友的小孩,念國小(不知道幾年級,但是聽形容應該是低年級)。
國小現在教育超先進的,不僅老師不能體罰學生,老師上課還會教學生「兒童福利法」。
兒童聽的懵懵懂懂,到底有沒有辦法理解,這我們不知道,
但是嬸嬸的朋友的丈夫,有一次因為小孩不乖,抓了拖鞋要打小孩屁股,
還沒打下去,就看到小孩扠著腰,「你不可以打我,我有兒童福利法!」
嬸嬸的朋友跟丈夫聽了莞爾,但是還是朝小孩屁股打了一下,
小孩就往電話跑過去,抓了電話就說
「我要打電話給警察,我有兒童福利法,你不能打我。」配上嬸嬸的動作超逗趣的。
嬸嬸的朋友丈夫說:「你打阿,打了警察就把爸爸抓走了,看誰給你買早餐送你上學!」
小孩聽了,扁扁嘴,電話放回去,「不打了,不能抓爸爸。」
很佩服嬸嬸學的扁嘴模樣,活靈活現。
有些法律的規定,單單從條文之中不能完全的理解。甚至有的還會有配套法律,
像是XXX施行細則、XXXX實施辦法等等的「行政規則」。
憲法 > 法律 >>> 規則or辦法,
這應該大家都懂,但是大多數人接觸到的頂多到法律,
規則倒很少去注意,更別說檢警內部自己設定的一些「不成文規矩」。
販毒事證要三次以上,這是檢察官為了起訴毒販所做的一種不成文規矩,
毒販很多都很狡詐精明,能狡辯的就狡辯,能唬爛的就唬爛,
脫罪嘛,誰不會絞盡腦汁?
如果僅有一次的販毒事證就依據販賣毒品移送,可能案件到檢察官那邊,
一開庭訊問,毒販打個太極拳推掉了,或者找個理由硬凹過去了,
怎辦?案件都到這了,不起訴?轉成持有施用毒品起訴?那也要等鑑定書阿。
(這時候就要佩服那些跟毒販配合的律師,死狗都能被他們說成活的)
或者又像這兩三天的新聞,某議員被警察臨檢的時候出言辱罵還動手打人,
員警這兩天才提出告訴。
新聞頁面下面板友罵翻天,「警察無能!妨礙公務現行犯逮捕阿!」
「公權力不彰!議員喝花酒警察不敢抓,現行犯也不敢逮捕!」
是阿,超無能的,公權力超不彰的,
誰叫你們民眾給予立委議員如此大的權力,又限縮我們警察的執法行為呢?
動不動「執法過當」,沒戴安全帽的小鬼騎車過去追也不是不追也不是。
更別說你們自己選出來的立委議員,手上把握著警察年度預算,
命脈掌握在人家手裡,如果今天真的逮捕了,恐怕隔天就是分局長、局長要出來道歉了。
正是因為有爭議,所以學長用忍辱負重的方法,用隔日提告的方式,
小蝦米撞大鯊魚。
為什麼?
是你們給的阿,是你們種下的因阿。
假設原PO今天真的蒐證了,跑去報案,我來推論一下:
受理家暴的單位要求原PO證據:有影片,對方的姓名?住哪?原PO大概不知道。
好,就算警察前往餐廳跟餐廳的人詢問才知道是常客,知道住哪姓名好了。
警察前往該父母家中查看,如果看到一家和樂融融,該父親會不會說:
警察擾民!我正當管教小孩警方還要介入,住海邊阿?分局長出來道歉!
好,就算警方前往該父母家中查看,確實,小孩不但被打的痕跡還在,甚至因此
身體有受到創傷,確實有家暴之虞,
那,也是依據家庭暴力防治法規定:轉介社工處理,警方的職責僅有防止現行犯的
可能,或者當場見有現行犯暴力行為才能加以逮捕。
今天原PO你說的狀況,就算有警察在場好了。
是否能算現場見有暴力行為?是否能加以逮捕?
如果小孩或母親或家人提出意見,警察當然可以受理做預防性逮捕或處置,
並立即連繫社工前來評估並處理。
但是?媽媽沒意見、好像還有個姐姐?也沒意見。
就算當場有警察在現場,我們是否可以介入還是個問題。
更別說是原PO拿著手機錄影了,如果今天當事人對妳提出質疑,妳該怎麼回答?
「清官難斷家務事」。
警察執法受限很多,除了明文規定的之外,還有不成文的規定。
「公園老先生十塊二十塊的象棋麻將」,算不算聚賭?
算阿,刑法266條公然聚賭阿。
但是抓了,分局長官會覺得你大砲打小鳥,送去地檢署還被檢察官白眼相待。
我錯了嗎?我依法辦理阿!
「老太太覺得路邊波斯菊很漂亮挖回家。」
這個著名案例我就不用提了。
他們錯了嗎?依法辦理阿!
因為臺灣情理法,情>理>法。
看到這可能有人就跳出來,「公權力不彰!」
是,每個人都知道,
但是今天如果事情發生在你身上,我想你也會希望情>理>法。
沒戴安全帽不對,警察開單很正常。
但是今天如果是你被抓到,你會不會希望警方動用裁量權,口頭告誡就讓妳走?
所以看到這邊懂我的意思了嗎?
你沒有錯,懷抱著這種熱血想讓社會變得更好的理想,你沒有錯。
你也有錯,有些事情不是僅僅看表面或者一次兩次就能斷定的,所以你也有錯。
你沒有錯,你希望讓警方來調查這到底有沒有涉及家暴,所以你想報警,還罵男友。
你也有錯,裁量是否有家暴行為的人,不是你,不是警察,而是社工,是家暴防治官。
最後你可能會問,那,這種狀況讓妳看了心裡很難過,不想這樣看那個小孩受苦。
妳該怎麼辦?
以私人立場跟妳說我的想法:
錄影,丟蘋果東森TVBS隨便哪個都好。
妳不知道對方家長姓名年籍?沒關係,網友人肉超恐怖。
妳不確定該父親是否平常都有施暴行為?沒關係,網友人肉超恐怖。
妳不確定該父親會不會受到制裁?沒關係,網友人肉超恐怖。
恐怖到讓妳會做惡夢。
因為媒體這怪物被台灣民眾養的超肥的,遠比警察有用多了。
給他一點味道,他會掘地三尺幫妳挖出一切,然後挾帶著民眾輿論輾過去。
可能會屍骨無存。
如果這是妳要的,就去吧。
作者:
ShiningRuby (閃亮紅寶石女王)
2014-02-25 16:02:00欸有個脫口秀藝人的梗跟你嬸嬸的故事超像的!他的梗也是小孩拿兒福法威脅爸爸,結果爸爸說"你打電話吧,打了以後兒福中心的人大概二十分鐘內會趕到.在這二十分鐘
作者:
ShiningRuby (閃亮紅寶石女王)
2014-02-25 16:03:00內有人會死得很慘了(瞪)"XD
作者:
YAMABUTA (年紀大了就忘記暱稱這事)
2014-02-25 16:03:00專業推
作者:
YAMABUTA (年紀大了就忘記暱稱這事)
2014-02-25 16:04:00我覺得也不能全說立委有事 很多立委很懶的 但為什麼他們要做那些我們覺得沒意義的事? 就是社會上有那些聲音啊~
作者: tsukasa22 (司) 2014-02-25 16:05:00
辛苦了
作者:
YAMABUTA (年紀大了就忘記暱稱這事)
2014-02-25 16:05:00要回應選民的需求啊 要滿足選民的渴望啊~
作者:
greensh (綠眼)
2014-02-25 16:05:00辛苦了 這才是現實
作者:
ShiningRuby (閃亮紅寶石女王)
2014-02-25 16:05:00其實如果判定標準太寬鬆,那冤獄機率就會變高很多,有時
作者:
ShiningRuby (閃亮紅寶石女王)
2014-02-25 16:06:00這是兩相權衡下的無奈,但不管怎樣,第一線的人員總是最
而且我不推網友人肉 尤其是在還不知道確切的狀況之下…
作者: saluawu (可愛的臭寶愛黏人) 2014-02-25 16:06:00
辛苦了
作者: bandoll (員外) 2014-02-25 16:08:00
說得好
作者:
amy93 (silence)
2014-02-25 16:08:001樓說的那個,我每次看每次都大笑
作者:
kaiyine (夏)
2014-02-25 16:09:00推 辛苦了
作者: Doralice 2014-02-25 16:10:00
有小兒科醫師碰到不讓重症小朋友接受治療要帶回家作法喝
作者: Doralice 2014-02-25 16:11:00
符水也是只能找媒體
作者:
inking (酒窩攻擊──!)
2014-02-25 16:16:00辛苦了
作者:
heered 2014-02-25 16:20:00推!有些事情真的很現實 也有同樣看法
作者:
angelastu (angelastu)
2014-02-25 16:21:00警察難當呀~
作者:
harpe (小風)
2014-02-25 16:23:00充滿矛盾的世界 :(
作者:
YUCHG (阿喵)
2014-02-25 16:24:00推這個,心裡無限感慨啊。
作者: catcatorz (夜小貓) 2014-02-25 16:24:00
推你,辛苦你了~
作者:
NoPTT (一角兩角三角形!)
2014-02-25 16:38:00RRRRRRRRRRRRRRRRRRRRRRRRRRRRRRRRRRRR
推 現在教育人員也跟警察一樣 怎麼做都可以被罵 老師管教會被投訴 不管教也被投訴 台灣學民主想極度自由可是卻不學別的國家賦予警察跟老師的威信 最後變成呼天搶地說被欺負就贏了
作者: a3s9790123 2014-02-25 16:43:00
推 這篇分析得好理性
作者:
zien0223 (LazyCat)
2014-02-25 16:52:00推 這一篇說的很實際
作者:
digpig (摳鬼)
2014-02-25 16:53:00推這一篇
作者:
d78315 (d78315)
2014-02-25 16:57:00好認真的警察
作者:
treiss (獅子座女孩)
2014-02-25 16:57:00推實務分析,警察辛苦了!
作者: brad12907 (軒軒) 2014-02-25 17:08:00
推,剝奪警察執法的權利是我們自己搞出來的...活該死好
作者: cinnabardust (jjjjjj) 2014-02-25 17:13:00
推!
作者:
overhead (overhead)
2014-02-25 17:15:00推
作者:
ironfox (鐵狐狸 = =+)
2014-02-25 17:22:00推 實務分析
作者:
angelmax (你今天U質了嗎)
2014-02-25 17:23:00只能推了 現在台灣的媒體真的很病態
作者:
cu6561 (Lumia3310)
2014-02-25 17:23:00推
作者:
didi12 (ding)
2014-02-25 17:28:00推 辛苦了
作者:
freedom10 (Lucky Strike)
2014-02-25 17:31:00這篇說的太好了
作者: min205 2014-02-25 17:34:00
推!!
地制法ꜳ1I 法律授權的法規不包括行政規則,怎麼跟自治條例比
作者:
ichib (chibo)
2014-02-25 17:51:00推 波麗士大人辛苦了!
作者:
joych (IRENE)
2014-02-25 17:53:00推,很多事情不是我們想的那麼容易的,沒遇過的都不知道~~
作者: wangyl (尋找一個人) 2014-02-25 17:56:00
推
作者:
kenco (最近走希臘風)
2014-02-25 18:08:00華人社會法治教育真的很糟。除非是專制的華人社會...
作者:
cpkit (cpkit)
2014-02-25 18:23:00一樓說的梗是"somebody goona get hur real bad"的梗嗎XDDD
作者:
cpkit (cpkit)
2014-02-25 18:24:00*get hurt
作者:
huahae (格子控)
2014-02-25 18:27:00推
作者:
cpkit (cpkit)
2014-02-25 18:32:00為何一直推文漏字!!是get a hurt....Orz
作者:
yalumimico (ching知道了 他給我72個L)
2014-02-25 18:34:00辛苦了!同意你!
作者: ojamajo1219 (Stella Cadente) 2014-02-25 18:54:00
原原PO在原文留了一段充滿憤怒的話後就刪文了
作者:
asukaka (阿酥咔咔)
2014-02-25 19:03:00辛苦了!
作者: polarmelon 2014-02-25 19:10:00
推~辛苦了:)
作者: SweetLolita (Mila) 2014-02-25 19:12:00
辛苦了!
作者:
yaokut ( )
2014-02-25 19:16:00辛苦了
作者:
goolie (慾望把眼å‰çš„地æ¿é‹ªæ»¿)
2014-02-25 19:17:00超專業的
作者:
nonna (pp)
2014-02-25 19:24:00辛苦了
作者:
greensh (綠眼)
2014-02-25 19:43:00求原原po到底說了啥
作者: echo2448 (南港官大元) 2014-02-25 19:46:00
我認識的警察朋友超辛苦又敬業
作者:
ako100 (阿口小姐)
2014-02-25 19:57:00辛苦了....
作者:
v2ssili (WTFFFFF)
2014-02-25 20:13:00台灣的警察會這樣 你我都推了一把
作者:
vyv726 (喵豬喵喵喵)
2014-02-25 20:25:00辛苦了,可是當事人大概看不下去
作者: ha99 2014-02-25 20:33:00
推!警察也難為!社會變成這樣也是人民搞出來的
作者:
tinyblue (♥Travel )
2014-02-25 20:34:00辛苦了...支持你
作者:
ee430 (qq)
2014-02-25 20:42:00推 很多事情不能只看表面 但大家很無奈的只能看到表面...
作者:
nonwash (涵)
2014-02-25 21:15:00推推推~~
作者:
nonwash (涵)
2014-02-25 21:19:00去年去派出所實習了一個月被嚇到,晚上12點要上到早上8點然後早上8點下班後睡到下午4點,要上班到凌晨2點...
作者:
nonwash (涵)
2014-02-25 21:20:00無法想像這種班要上個幾十年(我上一個月就覺得快掛了)你們真的超辛苦的啦~~~!!!!
作者: shuilu (牛牛) 2014-02-25 21:36:00
好理性好文筆好厲害呀
作者:
etintin (不想用大腦)
2014-02-25 21:44:00雖然不是警政人員 但身為教師完全感同身受 雖然沒有小孩
作者:
etintin (不想用大腦)
2014-02-25 21:45:00但管教小朋友 我會說 很多事絕不是只有看到這樣 當然不該
作者:
etintin (不想用大腦)
2014-02-25 21:46:00過分冷漠 不過還是有很多背後原因
作者:
cheddare (仔仔大寶貝)
2014-02-25 21:55:00我好麻吉是警察,我永遠弄不懂他的班表。常常不是凌晨下班,不然就是凌晨在上班。警察辛苦了!
作者:
fireforce (fireforce)
2014-02-25 22:11:00朝聖推 警察辛苦了
作者:
ny2f71 (ny2f71)
2014-02-25 22:22:00警察們要聯合民眾來個社運嗎= = 這樣下去不是辦法
作者:
ny2f71 (ny2f71)
2014-02-25 22:23:00不過一參加社運就是等著丟工作...唉
作者:
Lizacos (吉祥大大)
2014-02-25 22:35:00推推
作者: lrivaldo (我真的很想你) 2014-02-25 22:36:00
推這篇
建議看到疑似家暴和兒虐 打113就對了 社工自會處理
作者:
nextstar (Le Bonheur)
2014-02-25 22:45:00辛苦了
作者: starsea0514 (FaNg) 2014-02-25 22:49:00
推~~警察真的很辛苦!!做也罵,不做也罵~(嘆)
作者:
ccnoire (熱愛生活 >///<)
2014-02-25 22:53:00@1F 你說的脫口秀是 Russell Peters
作者:
sosevil (沒有朋友的生活)
2014-02-25 23:08:00感覺檢查官根本就躲事情 殺人也要殺了三個才辦嗎
推 我身邊很多老師 跟警察一樣的情況 一不小心惹到家長就要跑法院甚至丟了工作 老師教學動輒得究 台灣已經很難追上其他國家了
作者:
sinyun (sinyun)
2014-02-25 23:17:00推~辛苦了~
作者:
bestend (B)
2014-02-25 23:21:00推 台灣的媒體現況就是病態
作者:
SeaNMiz (尚蜜汁)
2014-02-25 23:41:00台灣雕民一堆阿辛苦了!這裡常常會有不切實際理想化的文~
可是比中指的時候又變作法>理>情 了 只要能不報案怎麼排名都可以根本沒有一個標準
作者:
joyjcc (逆風飛翔)
2014-02-25 23:53:00人家拍麥叔叔你比中指還來扯情理法,請問有不得不比中指的苦衷嗎?
作者: PhosphorK (K) 2014-02-26 00:18:00
忍不住要噓你,請看清楚"中央法規標準法"的規定好嗎= =
作者: PhosphorK (K) 2014-02-26 00:20:00
第二條 法律得定名為法、律、條例或通則
作者: PhosphorK (K) 2014-02-26 00:21:00
第11條 法律不得牴觸憲法,命令不得牴觸憲法或法律,下
作者: PhosphorK (K) 2014-02-26 00:22:00
級機關訂定之命令不得牴觸上級機關之命令
作者: PhosphorK (K) 2014-02-26 00:23:00
自治條例是法律,位階怎麼可能在命令之下= =亂教
作者: hwwang (繁紅) 2014-02-26 00:25:00
推!
作者:
SeaNMiz (尚蜜汁)
2014-02-26 00:36:00比中指這種白目行為沒當場被揍就不錯了
作者:
her0418 (曉楓)
2014-02-26 00:39:00台灣真的是誇張,情理法的順序絕對是大錯特錯,有錯就要罰管你小錯還大錯...
作者:
waynoct (way)
2014-02-26 00:55:00推
pho大 自治條例是地方立法機關制定,地方行政機關公布
作者:
mileslo (羅仔)
2014-02-26 02:26:00感謝指正,那段其實是後面想到才補上,結果越補越大洞
作者:
pirate75 (pirate)
2014-02-26 03:57:00好文 推
作者:
Sioli (客人)
2014-02-26 08:52:00我比較討厭路上抓機車 不抓汽車的。這件事情很奇怪
作者:
Sioli (客人)
2014-02-26 08:53:00為什麼整路都危停的和亂停的汽車沒人管~"~然後抓安全帽沒帶?明明沒帶要死也只死一個
因為沒戴帽死掉會說警察明明有看到卻不攔他下來 爛警察啊
作者:
Lachelt (給小狗一塊餅乾)
2014-02-26 09:31:00推 認真分析現實好文 警察辛苦了
作者:
croww (agony)
2014-02-26 09:41:00原PO以警職人員的角度看到的是報警是否有用,這邊的有用似乎
作者:
croww (agony)
2014-02-26 09:43:00是以是否能夠有效逮捕來作判斷標準。不過我認為如果原PO真的
作者:
croww (agony)
2014-02-26 09:44:00當場報案,那個舉動也是有其價值。那位父親管教過當的事實無
作者:
croww (agony)
2014-02-26 09:45:00可否認,靠報案可以給他個警告,讓他知道這樣的管教方法是錯
作者:
croww (agony)
2014-02-26 09:46:00誤的。
作者: Chrisinhere (Chris) 2014-02-26 13:19:00
看到學長現在還有清官難斷家務事的觀念有點無言家暴防治法跟兒少權法不就是讓公權力有介入家庭提供
作者: Chrisinhere (Chris) 2014-02-26 13:20:00
受暴者保護的根據?
作者: sayuli (小胖皮) 2014-02-26 15:39:00
辛苦了(鞠躬)
作者: SimonHuang (@@") 2014-02-26 19:29:00
推 很中肯實際的觀點 基層警員現身說法~
作者:
gpoasdqw (AfatFish)
2014-02-26 19:52:00推
作者:
inSec (Lee Sin)
2014-02-26 20:21:00執法過當不是霉體和家長搞得嗎?我剛考到駕照我爸都提醒我違
作者:
inSec (Lee Sin)
2014-02-26 20:22:00規碰到警察就乖乖停下來 錯在先被抓到就認了 吊銷執照就算了
作者:
inSec (Lee Sin)
2014-02-26 20:23:00不過當然是不要違規比較好
警察辛苦了 我去年考女警 差一點點沒考上我聽到很多故事 真的佩服那些考上的同學未來的路
作者:
paypig (tears in heaven)
2014-02-26 23:47:00超中肯 看完原文我超無言..
作者:
fun123 (緯子)
2014-02-27 10:01:00專業推 辛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