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mingrset (此地無銀塞拎娘)
2014-03-16 09:27:19我覺得這種事情可能PO上來會被噓 但還是想PO ><
星期四的時候我們有小考 小考考卷當然是老師出的
第一題題目是『根據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二條,兒童的定義在幾歲以下?』
我寫12... 結果是錯的,老師說答案是18
但是在我印象中是12啊!! 我還查了一下
法條如下
本法所稱兒童及少年,指未滿十八歲之人;所稱兒童,指未滿十二歲之人
;所稱少年,指十二歲以上未滿十八歲之人。
所以兒童--→12歲 少年--→18歲 少年及兒童--→18歲
於是我去跟老師討論
既然妳說"根據"那法條上有細分 兒童 少年
妳的題目只說"兒童" 那12歲錯了嗎?
雖然小兒學裡面也有提到兒童是18歲以下皆稱兒童
但妳的題目是根據兒少福利法啊..
結果老師只回了我一句「答案就是18歲!」然後轉頭就走!
態度怎麼這麼差...
我只是覺得題目出得不好
這題也才小小五分 我也不是很想拿
但是這題目真的有瑕疵 她不接受 態度還這麼差
一副"我說什麼就是什麼"的樣子
總覺得學習是非對錯不是必須的
該學習的好像是奴性啊..
作者:
clowve (霜降牛肉)
2014-03-16 09:52:00老師可能尷尬,被問倒了
作者: psf66 (PUCCA) 2014-03-16 09:59:00
你們老師也不會這題吧!
作者:
ShiningRuby (閃亮紅寶石女王)
2014-03-16 10:32:00這題目的確有瑕疵,我也認為根據文意答案應該是12歲,不
作者:
ShiningRuby (閃亮紅寶石女王)
2014-03-16 10:33:00過老師要是給你分數就表示要把所有人考卷全收回來,把回答18歲的人全都扣五分,然後那些答18歲的八成也會不
作者:
ShiningRuby (閃亮紅寶石女王)
2014-03-16 10:35:00服氣來爭論,老師就得應付更複雜的場面.這需要很有智慧又很有氣度的老師才有辦法辦到.此外你爭取時要是口氣
作者:
ShiningRuby (閃亮紅寶石女王)
2014-03-16 10:36:00太急躁,那老師就更拉不下臉了.
作者:
ShiningRuby (閃亮紅寶石女王)
2014-03-16 10:38:00其實老師也可以把那題就送分,不過這都是增加他的工作負擔,而且要在你爭取的當下就承認自己錯誤且想到解決
作者:
ShiningRuby (閃亮紅寶石女王)
2014-03-16 10:39:00辦法,就又回到我上面說的,需要智慧...
作者:
Change (改變的開始)
2014-03-16 10:55:00很無聊 台灣教育就是只有特定答案 這不利於社會生活
作者: b004020018 (Rosalie Rabbit) 2014-03-16 10:55:00
老師不會不敢承認吧
作者: candyyan (candyyan) 2014-03-16 11:15:00
去年上保姆課兒少法好像是算18耶
作者:
meow0 (喵零)
2014-03-16 11:37:00嚴格來說〃以下〃和〃未滿〃的意義也是不同的,以法條用字
作者:
meow0 (喵零)
2014-03-16 11:39:00而言應該11歲以下才是兒童吧
作者:
https (熱鬧一下)
2014-03-16 12:32:00很多人在面對被質疑的情境時 常見的第一反應就是逃避 @@
作者:
https (熱鬧一下)
2014-03-16 12:34:00接下來的反應不是否認到底就是思考有無改進之道 XD
作者: kaiao (吃花) 2014-03-16 14:08:00
爛老師 國外的老師很開放學生跟他討論 這樣能培養學生的獨立思考 並踴躍發表自己看法 台灣都有些爛老師覺得自己就是權威
作者:
ariea05 (echo大)
2014-03-16 14:14:00認錯原來這麼困難。雖然同意ruby的意見,可如果是一位積極的老師應該不會是這種反應吧
我覺得你是對的原po....但就是有老師這樣覺得學生挑戰權威啊
(離題)認真說我覺得答案應該是十一耶="=未滿十二歲,所以是十一歲以下才對吧
作者:
qqcc023 (呱呱嘻)
2014-03-17 19:20:00請不要用挑戰的口氣對老師講話阿!我也是指正的講的內容(過來人 教授記恨大四某堂課當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