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這種情況大家會怎麼做?

作者: generally (滾來滾去)   2014-03-17 17:21:01
在八掛版某位鄉名有講過
他朋友的姐姐和男友合買三峽北大的房子(房價低的時候買的)
他朋友的姐出了80萬頭期款,男友不知出多少,貸款也是兩人合出
但房子掛男友名下
然而人算不如天算,後來兩人分手了,男友拿走房子不還
姐姐虧了80萬拿不回來,更不用說上漲的房價了
你說沒結婚前買房是誰比較虧??
鄉民推:人蠢才在婚前買房還登記對方名字
以上
※ 引述《anitahung (anita)》之銘言:
: 預計和男友在明年會結婚(有共識登記即可)
: 男友自出社會開始每個月都必須付家裡一萬五的生活費
: 到現在男友家也都還在還房貸
: 也就是說如果我們未來要結婚,在買房上男友家是不可能會有餘力幫我們
: 隨著房價越來越高,我和男友最近已經先購買預售屋
: 房價大約1400萬
: 男友家人是不可能有錢贊助我們,但如果光靠我們兩個人也買不起房
: 所以我媽有幫助我們
: 房價1400萬,我媽連同借和給大概會先幫我們出500多萬
: 剩下的貸款是我和我男友共同還
: (已說好男友的錢除了給家裡的一萬五,其餘會全付房貸三萬+管理費等→薪水差不多光
: 然後我的薪水兩萬多付生活費→付完也會光)
: 而房子是登記在我的名下(我媽說也是給我一個保障)
: 男友也同意,合約都簽了也都登記我的名字了
: 但問題來了,以我的薪水可能要貸的到的成數也會並不高
: 我男友有去問銀行,本來是想說我男友當擔保人即可
: 但銀行說現在已沒有擔保人這種了
: 所以要貸的成數高,就必須房子用我男友的名字或用我們共同的名字
: 也就是說,現在房子可能會登記我和我男友共同的名字
: 但現在我糾結的地方來了
: 因為這棟房子我媽光是借+給我們就500多萬
: 當初我媽也是說她這樣幫我們,反正房子登記我的名字也是結婚後她給我的一個保障
: 但現在必須是我和我男友共同持有了
: 想請問版上的女孩們,如果是妳們遇到這種狀況妳們會糾結嗎???
: 是不是我真的太小心眼了....
作者: eternia0920 (我不會用水球( ̄□ ̄||)a)   2014-03-17 18:21:00
我覺得原原PO的情況已經不是要不要登記對方名字的問題了...就算沒登記男方名字 以後又分手 女生也付不出來
作者: eternia0920 (我不會用水球( ̄□ ̄||)a)   2014-03-17 18:22:00
吧 除非她家裡還能再幫忙 不然很危險啊
作者: knifechen (光著腳丫的孩子)   2014-03-18 10:53:00
還不出來就要被法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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