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情] 如果有人坐在你家門口不走?

作者: vovyoy (發又)   2014-03-26 01:20:18
如果有人坐在你家門口不走,你會怎樣?
如果有人跑到你家裡面坐著不走,你會怎樣?
嘿!喜歡用這兩句話,比喻跑到行政院那邊靜坐的學生的人,
你問問題之前自己想一想!
所以如果有遊民跑到你家門口坐著不走,
你會馬上找棍子來往他頭上暴擊下去嗎?
你叫他走,他不走,你就會去拿一大片鐵盾往他身上砍打?是嗎?
直接打到頭破血流,是這樣嗎?
就算跑到你家坐在那裡好了,
只是坐在那裡喔!因為現場學生其實大部分就坐著而已。
那位入侵你家的遊民坐著或躺著,也沒對你幹嘛,手上沒有武器,
你拉他或扛他,他都不會反抗,沒有攻擊你的意圖(現場大部分學生沒有想攻擊警方)
請問你就直接踩到他身上是嗎?就直接拿鐵棍死命揍他?
你媽下令:[驅逐他]
你會先拉他起來然後用力推他離開,
還是就拿棍棒把他打到趴在地上無法起身?
或是和你兄弟姊妹聯合圍毆他?
用這個問題來類比,我搞不懂是在想啥,
你想找到一個有力反駁點之前,自己先想一想話中的情境嘛!動腦很難嗎?
請別忘了,拿硬物往人的腦袋直敲,是可以致人於死的舉動!
只是幸運地今天無人因此死亡罷了,但是有重傷者。
學生的罪有大到必須要使用可能殺死人的舉動去驅逐喔?
長官下令驅逐,你知道把人抬走就可以達到目的,
為什麼卻只選擇猛擊人的腦部?
依法行政,法律中的比例原則呢?今天的行政方式難道只有一種?
你以為萬一真的有學生因此去世了,長官會替你扛所有責任?
要人家相信你是公正執法,單純聽命,沒有摻入私人情緒,不可能!
少數警察之行為,害所有警察要承受輿論壓力,
大家盡量不要以偏概全,就像靜坐的學生中也有少數壞葡萄,
就像你認識的人總有少數依然冷眼旁觀。
不過我真的感到心寒...人民仇恨被激化到如此地步...
不滿社會變得這麼不安定不和平的人們,
勞累又無奈但堅守崗位的警察們,
勇敢而堅定、為無法翹班翹課的大家拼命支撐的學生們以及教授們,
仍有專業素養和堅守新聞正確信念、因此也很疲憊的記者們,
無數個擔心孩子、暗地失眠的父母和長輩們,
願意在網路上持續追求真相、保存真相、交換意見的大家,
辛苦了!!!
我們不要忘了!
炮口不該向著自己人狂轟!
炮口不一致的話,很容易被政府轉移焦點,各個擊破,
順便東加西加一堆素材,混淆還在觀望的人的視聽!
天佑台灣,天佑受傷的同學以及受傷的心靈,
讓我們有勇氣重新集結,再戰下去!
晚安,台灣,我的國家。
作者: yiro (小峱峱分身的orz 我現在)   2014-03-26 01:23:00
都是冷漠又傲慢的政府的錯
作者: Lumice (四月書法師)   2014-03-26 01:25:00
所以才會叫警察。。。
作者: Lumice (四月書法師)   2014-03-26 01:29:00
如果多次講不聽,你看那遊民會不會被拖走
作者: mickey0223w (我最愛小個兒)   2014-03-26 01:30:00
坐在黑道或野蠻人的門口就會被打了很可惜 現在的政府就是黑道和野蠻人 QQ
作者: juny23love (GIZMO)   2014-03-26 01:31:00
耶....行政院是政務官的家嗎? 它是屬於全國人民的吧?
作者: jyekid (會呼吸的痛)   2014-03-26 01:32:00
其實這邏輯本身就問題 主權在民 所以你用國家的行政機關
作者: juny23love (GIZMO)   2014-03-26 01:32:00
人民花錢繳稅請政務官把行政院私有化嗎?
作者: ownnina (小娜)   2014-03-26 01:45:00
把人打成這樣真的非常的殘酷,你明知道他打不贏你你明明知道你身上有多少裝備....卻還是尻下去,真的很幹
作者: Lumice (四月書法師)   2014-03-26 01:55:00
哪一個國家不是這樣??
作者: Lumice (四月書法師)   2014-03-26 01:56:00
拉走抬走,打人,都是運用暴力,我不懂哪點你看不懂??
作者: Lumice (四月書法師)   2014-03-26 01:57:00
如果一定要強調打人,
作者: Lumice (四月書法師)   2014-03-26 01:58:00
你既然要抗爭你就要有心理準備會遇到的事情,
作者: Lumice (四月書法師)   2014-03-26 01:59:00
你不能有要抗爭有不要衝突,這不合理阿
作者: Lumice (四月書法師)   2014-03-26 02:00:00
不要要做,有不敢承擔
作者: PUTOUCHANG (自己的廢文自己發)   2014-03-26 02:01:00
遊民會被拖走,可是不會被屄爆頭
作者: PUTOUCHANG (自己的廢文自己發)   2014-03-26 02:02:00
下次有人到你家偷東西記得拿菜刀砍成肉醬,合法的唷
作者: yethours (玫瑰色的臉頰)   2014-03-26 02:03:00
Lumice你可以去看底下有一篇文 說得很清楚
作者: lazyme (懶洋洋)   2014-03-26 02:03:00
我覺得不需要再吵這個了 學生他們都不集中在這上面,希望大
作者: lazyme (懶洋洋)   2014-03-26 02:04:00
家注意他們的訴求,而不是讓警察打人模糊焦點
作者: Lumice (四月書法師)   2014-03-26 02:09:00
下面那篇也說了"法律就規定佔領行政院是違法的"
作者: Lumice (四月書法師)   2014-03-26 02:10:00
"是警察驅離不依照比例原則,也是違法"
作者: HelloBabe (哈囉貝比)   2014-03-26 02:12:00
違法事別做就好
作者: Lumice (四月書法師)   2014-03-26 02:13:00
PUTOUCHANG,重點是, 你要做, 就要有膽承擔這些會發生的事
作者: yethours (玫瑰色的臉頰)   2014-03-26 02:24:00
要抗爭也不一定會有衝突吧
作者: tryfi (某部分卻像殘廢了。)   2014-03-26 02:25:00
重點是打人從來不是會發生的事。
作者: Lumice (四月書法師)   2014-03-26 02:35:00
我不相信行動前他們沒有想過會發生這樣打人的事
作者: tryfi (某部分卻像殘廢了。)   2014-03-26 02:42:00
不是想不想過,是法律沒有要打人的規定。
作者: Lumice (四月書法師)   2014-03-26 02:49:00
如果有那樣的事情發生,警察違法, 你有事後提出訴訟的權利
作者: Lumice (四月書法師)   2014-03-26 02:50:00
而且你做的事本來就要預想事後的後果這跟手裏拿不拿棍棒沒有關係
作者: Lumice (四月書法師)   2014-03-26 02:51:00
就算沒拿, 就算是所謂的和平運動,都會先想最差的後果是什麼
作者: Lumice (四月書法師)   2014-03-26 02:55:00
連鄉民都預想到可能會丟催淚瓦斯,可能會鎮暴
作者: Lumice (四月書法師)   2014-03-26 02:56:00
都預測這些是可能發生的, 我不信發起和參與運動的人想不到
作者: Lumice (四月書法師)   2014-03-26 04:03:00
我是在發表論點,而你基本上句句都在挑釁
作者: Lumice (四月書法師)   2014-03-26 04:04:00
也不屑再講
作者: Lumice (四月書法師)   2014-03-26 04:14:00
但你要知道,就算只是去靜坐,本來就該設想好最壞的打算
作者: peter555565 (peter555565)   2014-03-26 06:47:00
呵,那叫論點喔,請問你走在路上最壞的打算是什麼?
作者: peter555565 (peter555565)   2014-03-26 06:49:00
我相信你有預見過馬路"有可能"被車撞吧,所以被撞活該?
作者: kiki6766 (安語翊)   2014-03-26 07:34:00
推Lumice...走經的學運…圍攻行政院基本上就是違法
作者: jingl (瘋狂叫什麼名字)   2014-03-26 08:01:00
執法對應方是違法,有違法行為不代表執法過當就是對的= =
作者: jingl (瘋狂叫什麼名字)   2014-03-26 08:03:00
有沒有違法很清楚,有沒有執法也很清楚,執法有無過當/-\?就變成跳針了,雖然這三項我都看的很清楚
作者: MASOMASO (MASO)   2014-03-26 08:50:00
5000名警察中本來就有好有壞 就好像5000人裡面一定有好人
作者: MASOMASO (MASO)   2014-03-26 08:51:00
壞人 今天民眾受傷是事實 也的確有部分員警過當執法但是我們在這幾天的抗議過程中也的確看到不少警察和民眾
作者: MASOMASO (MASO)   2014-03-26 08:52:00
的彼此打氣和互動 現在因為行政院一晚 一堆人說成像是
作者: MASOMASO (MASO)   2014-03-26 08:53:00
是全部警察見人就打 直接揍人 這難道不是特意貼標籤嗎
作者: yenyen0403 (彥彥)   2014-03-26 09:13:00
癌細胞也覺得自己和平的佔領器官 為什麼要被白血球攻擊
作者: yenyen0403 (彥彥)   2014-03-26 09:14:00
不知不覺間 ~就佔滿了全身的器官
作者: NANASAN (無所謂)   2014-03-26 09:53:00
可以執法.但執法過當就是違法..就算法律賦予你職權.濫用也是違法...
作者: lovetoo (too)   2014-03-26 09:58:00
違法在先不要怪人家哦~別人拿到殺你全家,你就砍回去哦~因為對方違法在先哦~喔耶!這是民主法治國家哦~法律僅供參考用哦~
作者: lovetoo (too)   2014-03-26 09:59:00
濫權違法執法過當就送法辦,不要把自己的違法行為合理化
作者: noovertime (敻)   2014-03-26 11:37:00
公法上的帝王條款比例原則表示:理我一下
作者: maybechange (蜬苨鷿奭)   2014-03-26 12:31:00
lovetoo你那叫正當防衛吧...討論不是亂扯
作者: rup4 (蔻妮)   2014-03-26 14:48:00
堅持己見的人就不如去看看法律人士的意見吧 懶得找資料的話
作者: rup4 (蔻妮)   2014-03-26 14:49:00
也可以直接看下面那篇爆文啊 其實在這裡硬撐很沒必要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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